


























收到刚印出来的小说集,拍了照,要发朋友圈的时候才发现没什么想说的,只是感到倦怠,好像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无语状态,要往外说点什么的时候总是顾虑重重,不知道什么是值得说的,不知道什么是可以说的。
第一次出版小说的兴奋恐怕不会再有了,那个因为兴奋而过于深切的场景依然鲜活:找到最好的角度拍下照片,附上所有网站的购买链接,再添上一句自以为俏皮的号召“我的第一本书,大家撒欢买,做个精神贵族,二十块钱的事”,现在这种话肯定说不出来了,首先不耻于号召,其次可能也不觉得俏皮了,甚至不耻于俏皮,不耻的东西太多,以至于没什么可说。
这是我总在反思的事:为什么给自己设置了这么多的限制呢,让你顾虑的究竟是什么?
那是2017年,距今差不多快十年,在那之前的七年,总在梦想着书出来的那一天,梦想着成为一个当之无愧的作家,总觉得一个没出过书的作家是形迹可疑的,当朋友介绍起你是一个作家,被人问道是吗,你出了什么书,我去买。那一刻无比的尴尬且心虚,好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都不敢说自己在写的是小说,实在被问得急了也只能含含糊糊地说:我在写点东西。
拿到书的那一刻,脑中无比清晰地听到自己在说:我是个作家了。
从此坦然地面对一切人,我是个作家了,我总算不是一个无所事事形迹可疑的年轻人了。
然后就发现了很多形迹可疑的作家,你不知道他都写过些什么,你不知道他这些东西为什么而写,你知道他写的这些东西什么都不是,可他就是你无比确切的同行,他可比你坦然多了。慢慢地,在这个身份里倦怠了,当别人再介绍起你是一个作家已经坦然到心如止水,听到的人也都很淡然:哦是吗,作家,郑作家。很少再有人像十年前那样补上一句:你出了什么书,我去买。人们对看小说的兴趣已然不大,遇到作家就像遇到一个京剧演员,这里面甚至含着一种谦逊:小说这种东西那么高雅,那么需要精力欣赏,我就不看了,我高看您一眼就得了。
我感觉到了灰心,曾经倾尽全力去追求的,似乎已经是一种逝去的艺术,而这种逝去好像就发生在写作的过程里,当我从书桌前抬起头,大家都刷上了短视频,某一天我点进去,于是我也刷上了。
我不得不正视这种逝去,就像我在键入这些文字时不得不频繁分行,我得习惯分行,就像我习惯了刷短视频,就连我自己,这么一个喜欢看文字并以文字为生的人现在泡在视频和音频里的时间平均每天都要比泡在文字里多上好几倍甚至好几天都不看文字了,还有什么理由让别人来看呢?
几乎没有理由。
以作家的身份坦然地混迹于世,并混到三十多岁的时候,偶尔会碰到像当年的自己一样年轻的人想要写小说,他们虚心求教,我则苦口婆心,你要是有幽默感的话,就去说脱口秀吧,那样会比较容易被人看到,也比较容易获得来自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反馈;你要是没有幽默感,就去拍电影吧,趁着还有人看,拍短视频最好,只要你拍得有意思,一定有人看。
这么说像在自嘲,可我是发自肺腑的,我写小说,就是为了给人看的,当看小说成为一种复古的消遣,很难不感到灰心,并疲惫,迷茫与恐慌也兼而有之。这本书出来,我已经不再心存希望它能畅销,能引起广泛的阅读与讨论,能带来让人解渴的虚荣与财富,当希望不再,剩下的似乎只有倦怠。
当然,我并不想为文学叫魂,为我的不畅销叫屈,为图书市场的惨淡博同情,这种行为我同样不耻。我也不想抵制短视频,短视频是如此多彩的消遣,一个朋友说,家里老人过世的时候手机里还反复播放着一条视频,这种消遣所达到的慰籍正是我想要通过写小说达到的,不得不承认得是恐怕再也达不到了,文字作为一种消遣始终是有门槛的,而科技好不容易才发展到让每个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取更加易得的消遣,我有什么角度反对它呢。
几乎没有。
而小说,作为文学这一古老概念下的主要分支,若是像剧场戏剧一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能被极少数的人欣赏,那也只能是一种规律使然,实在没有什么好哭天抢地的。
再坦诚一点说,我也没什么好委屈的,写小说之前,我是一个体力劳动者,从十六岁开始就每天在工厂里踩上十几个小时的缝纫机,一直到十九岁来到北京的批发市场里拉货站柜台,那种体力上的消磨,比精神上的耗费要更为被动,更加的不可抗拒。直到我在网上写起小说——说到这儿忍不住要岔开一句,时至今日我依然痛恨魏思孝,要不是一写小说就认识了他,我或许很有可能成为一个不错的网文作家,是他向我展示了所谓的严肃文学,甚至是先锋文学、独立文学,以至于让我产生了审美鄙视链——我写起了这种难以被归类的小说,脱离了体力劳动。我是一个体能很差的人,近些年更是越来越差,当然,若是一直从事体力劳动,或许会越来越好,只是我再也不想从事了。
直到今天我还时常感到惊讶,作为一个从农村长大的人,从十一岁就下地干活的人,怎么能不干活就活下来呢,当然,打字肯定也是生产劳动,只是干农活的惯性过于强大,在惯性的认识里,似乎不掏力气就算不上劳动,不种粮食就足吃足喝总免不了一阵阵心虚。
没有人天生就爱体力劳动,体力,是与自然之力的角力,很容易让人想到西西弗斯。写了小说之后,我没再掏过体力,在消费这么高的北京我不掏体力地活了十七年,比在家乡还多了一年,这着实惊讶到了我自己。和我一起长大的发小有的依然在给人刷墙,有的在给人搬运,当然,也有做了生意当了老板的,我并不想说因为写小说才让我脱离了体力劳动,我也没有要感恩小说,仅仅是脱离体力劳动,已经足够让我感恩的了。
不算这本,我出了五本小说,有三本加印过,一本再版过,这已经是还算不错的反馈,虽然我的体感还是冷淡。在偌大的中文阅读市场,打上文学标签还能畅销的作品是极少的,除了那些在纸媒时代就奠定声名的作家,网络时代还能畅销的纸书作家已然凤毛麟角。近几年,连写鸡汤小说的美文作家都绝迹了,足以说明虚构写作在图书市场有多衰微了。
身处衰微的市场,我不得不思考怎么才能卖得好一点,卖得好的那些,人家是怎么做到的?我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拿出来跟大家探讨:现在文学这个标签已经没什么吸引力了,读者看到这个标签甚至本能地躲避,那意味着阅读的吃力,意味着社会与文化的背负,意味着被作者的高深碾压或糊弄。还愿意读点文学的人,出于对文学的戒备,更愿意选择身份标识更为明确的作者,送快递的,做保洁的,不认识字的,某某名校的,某某的高徒,似乎只有豁出自己的身份,才能获得清晰的体认与信任。好像只有确认了作者的身份,才能找到欣赏其作品的理由,看待其作品的眼光。
这种做法曾是我极力避免的,虽然在后来的访谈中我说过自己的经历,但还是不想把这些用作招徕读者的标识,我想文学的归文学,生活的归生活,看来我还是有些太相信文学了,文学建立在生活之上,生活本身比文学更加容易辨认,所有人都想更快更清楚地认出对方,然后才是要不要进一步了解的兴趣。我有些后悔了,或许我可以在书封上印上这样醒目的文字:留守儿童,一岁丧母,中学只上过半年,十六岁离家出走。
这么说像是在讽刺,但我依然是发自肺腑的,毕竟除了自身的标签,我们文学,还能拿得出多少让人眼前一亮的东西呢。
当我终于可以心安理地担起作家这个名号,经常听到一种热心的劝告,得知我是个写小说的,总有人会问我有没有卖出过影视版权,得知我没有卖出影视版权,就会有人建议我写点能卖影视版权的。每每此时,我总要极力压制怒火,有时候也会压制不住直接说出来:怎么写小说的现在就这么贱呢,非得为了影视去写作,小说就不能独立存在了吗?
他们不知道我为什么愤怒,他们不知道第一本书出版前,我已经在影视公司干了两年,就是因为写小说三四年如一日挣不到钱,发表和出版都很困难,我才去了影视公司。我做策划,也写剧本,院线电影和网络电影都写,也都拍出来了。我仅仅把这当成一个挣钱的活儿,没有什么主张,也就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在那时候的我看来,搞影视是通俗艺术,跟写小说是两码事。遗憾的是我一段时间只能干一件事,搞影视的时候我中断了小说写作,两年后第一本书出版,开始有杂志约稿与出版邀约,总算有了些当作家的感觉,却不断有人劝我为影视版权写作,我感到吊诡,并愤怒,简直就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就是因为当不成作家我才去写了影视,好不容易当了作家你们还劝我为影视去写,合着写小说就是为了搞影视呗?
不得不承认的是,那些热心人是对的,确实是这样,写小说不如搞影视,虽然现在影视也哀嚎一片了,至少他们的哀嚎还能被人听见。
又出了三本书并且销量都没什么突破之后,我痛定思痛,决定再搞一搞影视——老用这个“搞”字或许会被人诟病,不过写到这会儿我也懒得管了,怎么写能不被人诟病呢,只要写就会被人诟病,这是言说的宿命,或许只有认了这些,才能畅快地言说——出于一个小说作者最后的倔强,我还是不愿意去写能卖版权的小说,既然要搞影视,写剧本不就是最直接的途径吗。
通过复盘上一次搞影视的得失,我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上次之所以没有什么作为,就是因为把自己当成一个纯干活的了,我没有主张,也没有判断,只是执行,只是满足甲方。这一次,我想找点情投意合的创作者一起搞影视,必须创作自己喜欢的创作,创作这件事才有希望。
这几本小说出版后,虽然没挣到什么钱,但还是吸引来了一些导演,导演也是创作者,我这次只想跟志同道合的创作者一起创作,创作共识之下具有价值的故事,带来更多的观众,更多的钱,最好能顺带着让我多卖一点书。
怀着这美好的愿景与冲劲儿,我热火朝天地干了两年多,同时和两个导演展开合作。这两个导演都是我很欣赏的人,在与他们的合作中我被点燃了前所未有的创作热情,并感到了创作的积极与热烈,毕竟小说只是一个人写,剧本最少得有两个人聊。我喜欢他们的电影,我觉得找到了同道,因为他们操持着不同的创作载体,又都是讲故事的载体,刚好可以与我互补,使我打开更多的面向。这两年我过得充实,且昂扬,好像胜利就在前方,好像大批的观众正冲我招手。这两年,我又一次远离了小说,所以这本书收录的多是两年前的作品,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正处于一个非常糟糕的状态里,那个和我一起打磨了二十多稿剧本的导演,前不久突然重病住院,被迫进入到与病魔搏斗之中,我缓了好久才缓过神来;另一个导演由于对创作的高标准,频频推翻我们聊出的一个又一个故事。我再一次产生了倦怠,看来搞影视的不确定性,始终高于写小说,写小说是一个人的事,小说写下来,就确定地存在在那里了。
在拿到这本书之前的一段时间,我突然变得无比听劝,我想要写一些能卖影视版权的小说了,我还研究起了类型小说,我甚至和朋友一起录起了播客,虽然在录完之后才发现忘记按下录音按钮——我像个没头苍蝇一样思考未来,我还能干什么,干什么能多一点受众,多一点收入,干什么能不被时代抛弃,不被时代嫌弃——我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比一文不名的时候更恐慌,至少在那时候,我还能去憧憬小说出版后的盛况。前一段时间给“单读”组织的Ai影像大赛做评审,一口气看过八十多部Ai短片之后,我无比地羡慕这些创作者,他们操持着最新的创作工具,他们代表着未来,而我使用的工具已经非常古老,我也没有更多的力气去学习更新的东西了,我是不是只能这么抱残守缺地干下去呢,那个最开始写作时问过自己的问题:若是你写的小说永远不能发表出来被读者看到,你还会往下写吗?换成了更新的问题悬在头顶:若是你写的小说永远只有这么一小部分读者,并且可能越来越少,你还会往下写吗?
拿到这本书的前一天,我总算调整好状态,要恢复写作了,我拟下了要写的标题,并写下了第一段,准备着第二天一鼓作气写个几大段,然后我就收到了这本书。
我打开这本书,拍了照,想说点什么,发现没什么可说。在这个准备写作的下午,我看起了以前写下的小说,三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我发现我还是自己最忠实的读者,我写下的小说,我自己首先就爱看,以前的书,我也会时不时翻出来看看。时间近一点的,我能记起写下每一篇时的情景和心情,时间远一点的,也能记起写下那整本书时的状况,这提醒我生命并没有虚度,它们确定地存在在那里,昭示着自己的价值,这价值哪怕只有极少数人看到,似乎也值了,只要触及到具体的人,那就是具体的价值——来到这里有点像是要上价值了,好像在这里我要表个态,我还会写这种难以归类的小说,哪怕只是写给自己看,不,我永远不会只为自己而写作,我写作,就是为了给人看的,我还是会继续研究类型小说,我还是会尝试为了影视版权而写作,只是有这么一个前提,那就是作为一个具体的读者的我,首先得认可。
写到这儿似乎过于长了,似乎又在与这个短促的时代对着干,或许我经过一番努力还是赶不上时代的大潮,那也没什么,作为一个具体的人,我肯定是有些值得认可的价值的,这已经,无比值得为之感恩了,和脱离了体力劳动一样值得感恩。
翻看这本书的时候,有一个发现让我再次恐慌起来:在一本收录了七篇小说的集子里,居然有五篇是用作家视角展开叙事的,这在之前从没发生过的,当然,我之前不是太迫于成为一个作家,就是太过于享受作为一个作家,而以作家视角写下这些小说时,我已经是一个时常灰心的作家,一个总是倦怠的作家,甚至是一个形迹可疑的作家。我也知道广大读者与观众受够了讲述艺术家的故事,那些在电影里讲电影讲导演的,那些在小说里讲小说讲作家的,很容易令人感到自恋与生厌——但让我恐惧的还不是这些,真正让我恐惧的是:难道我在不觉中成了一个只能为艺术而写作的作家了吗,难道因为我身边都是作家和文艺界人士,我就只能写他们了吗?我不想成为这样的作家,哪怕是去流浪,我也不想被艺术包围——刚好这本书里就有一篇写作家想要去流浪的小说,是最后那篇《所遇非人》——如果我还是只能以自己的触角出发去写作,那我就去流浪,我具体地想象过那种流浪生活,那会很精彩。
翻到同名那篇《回收世界的人》,我大致明白了为什么会在这几年写下这一系列以作家——其实就是以自己为视角的小说——一个十几岁离开了家,往返于城市和农村老家之间的作家的困惑、迷茫,与倦怠——这篇小说写于23年初,把其中一段摘抄于下,还有力气的不妨一看:
后来跟他熟起来,是我开始练唢呐。那段时间我不爱写作了,也不爱思考了,好像什么都不爱了。我一度以为自己得了抑郁症。我天天看综艺,只看搞笑的那些,就连睡觉,都得听相声。我用外面的声音占据脑子,一刻都不让它闲着。它很敏感,它很聪明,这都是它告诉我的,它认识世界,它也能创造世界,它让我相信有它就有一切。我可太信了,我见识过它的厉害。遵照它的指令,我说出过很多讨人喜欢的话,写出过不少好看的故事,我出过书,还拿到过奖,我梦想的都在实现,可它却越来越不满。我突然就觉得没意思,写作没意思,思考也很可笑,名和利都不值得骄傲,就连智慧也是。我迷茫了,不再信自己的脑子了,这就是麻烦的地方,怀疑它,还得用它去琢磨它,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想。我也不想出去见人了,我那些写作的朋友,看上去普遍有一种不满,当然也有可能是我不满,所以看谁都不满。起初我写作,是为了成功,为了比过别人,那时候可真快乐。我写武侠,也写玄幻,每天都写,把故事编得天花乱坠,只要觉得是别人没看过的就兴高采烈地写出来,写出来就沾沾自喜。后来我写作,是为了炫耀,为了让人知道我有多聪明,我的眼有多毒。我写我,也写我认识的人,像孔雀开屏,张开尾翼展示美丽,与此同时把屁股也露出来,这没什么,融美丑于一炉,正是我的聪明所在,那时候我可真机灵。再后来我出了点名,我不想再暴露自己了,我有了更高的追求:为了让人知道人是什么。可能问题就出在这儿,大家都是人,谁还不知道谁呢。我说了大家不说的部分,还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发现,可真蠢啊。大家不知道的部分,我也不知道,我知道的自己,其实也有限。只有欲望比较确定,可那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况且我也没怎么满足过,满足的人多半讳言,不满的人面目可憎,说出来的则里外不是人。还是小男孩的时候,看皇帝的新衣,天然地想做小男孩而不是皇帝,做说出笑话的人而不是笑话本身,这就是小男孩的天真。等到小男孩不小了,才知道《皇帝的新衣》还有一出叫《指鹿为马》,皇帝就是喜欢光着身子在大街上逛,除了夸他好看还能说什么呢。围着小男孩笑的人,早在心里笑过了,可他们不说。小孩是没有欲望的,大人有,所以大人不说。这种故事讲出来有什么好处呢,除了坑小孩。或许只对皇帝有好处,或许他下次为了照顾小孩会选择穿件衣服,他找来一头鹿,说那是马,小男孩可能穿过衣服,但不一定骑过马。小孩认不出,大人说不出,皇帝更高明了,故事的唯一用途变成了虚伪,让虚伪者更虚伪,无知者更无知。我不想讲这样的故事,虽然我还想成功,这大概就是我的问题。有人觉得我已经成功了,还有人给我冠上了传奇的名声,这依然是故事的逻辑,一个人做了他不该做的事,就算传奇。我是农民工的儿子,我理应在种地,或去做工,怎么能写作呢,所以我是传奇。这么说的话传奇就是不安分,那我确实是,可谁又不是。我在不安中煎熬得久了,看到的也都是不安的人,反倒是那些安于现状自得其乐的,因为没怎么见过,所以更觉得传奇。一个农民,甘作农民,还有比这更传奇的吗,只是这就太不故事了。故事里的传奇,我只信孙悟空,他做了上千年的小男孩,最终皈依佛门,他会七十二变,但拒绝变化成人。一个猴子,本该是被耍的,却上天入地地耍别人,多传奇,等到知道他是被纵容的,他是被选择的,才知道——还是不说了吧,就当他是传奇,就当他厌倦了传奇而选择顿悟。对皇帝我们不便多说,对英雄又怎么忍心去说呢,就当卖猴哥一个面子,就当留自己一点仁慈,不说了,没什么可说的了,我的脑子在它的怀疑下也说不出什么令人信服的话了,所以我开始吹唢呐。
唢呐,也叫喇叭,是一件生死攸关的乐器,俗话说唢呐一响,黄金万两,唢呐一吹,非喜即悲。在广袤的乡村世界,唢呐是当之无愧的现场之王,无需任何扩音设备就能沸腾整座村庄。这么霸道的乐器,在居民楼里练是不现实的,我练过,很快遭到了上下左右好几户邻居的反对。不光是噪音问题,他们还强调了氛围:就跟楼里天天死了人似的。我说我练的这首叫“婚礼曲”,白事并不吹。他们不听,他们就觉得像死了人。这就是唢呐作为一件民间乐器的尴尬,因常年在红白喜事中担当背景音,听者很少留意曲调,记住的只是响声,所以唢呐在我们那儿干脆就叫“响”。不管吹什么,都只是个响,只能给人留了一片朦胧的印象。在一众朦胧的印象里,最突出的往往藏得最深,毫无疑问,悲比喜更深,不管参加多少次婚礼,忘不掉的始终是葬礼,就算人们更愿意回忆婚礼,还专门给它录像,记最深的也还是葬礼。这就是唢呐讨人厌的地方,所以我才选它,我喜欢的摇滚乐也是很讨厌的。讨人厌的摇滚乐在我们这儿一直上不了台面,要是和唢呐结合一下会不会负负得正呢,还是会更讨厌?不管哪一种情况听起来都很有吸引力。除了当作家,我还想过当摇滚歌手,作家算是当上了,当得十分不满,且头脑紊乱。现在不是作家的时代了,也不是摇滚的时代了,不过音乐还是要比文学好混一点,毕竟听一首歌只需要点一次屏幕,看一篇文章少说也得点个七八次吧,那都够刷几十条短视频了。没有人喜欢讨人厌的艺术了,大家只想被讨好,在最短的时间里被最快最多地讨好。爱上摇滚乐的时候我年龄还小,甘作异类,以讨厌为荣,等到想要讨人喜欢的时候才发现讨厌的基因已深入骨髓,讨厌煽情,讨厌和气,讨厌美好,讨厌精致,讨厌成功,讨厌胜利,讨厌权力,讨厌长辈,讨厌强大,讨厌欢庆,讨厌大团圆,讨厌的东西太多,到头来被讨厌反噬。或许正因如此我才拿我的写作没办法吧,眼看着这条路是走不通了,脑子是不能再用了,用手又太累,似乎也就剩嘴了,所以我开始吹唢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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