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千古凭高对此,谩嗟荣辱。——王安石《桂枝香·金陵怀古》
本文泄底《X的悲剧》《生死之门》《十日惊奇》《恶之源》《另一方玩家》《美好的私密之地》,除本作外泄底前均有跳过提示。
本文剧透《美国枪之谜》《凶手是狐》《九尾怪猫》《双面莱特》《红信》《奎因探长自己的案子》《三角形的第四边》。
本文主要围绕《十日惊奇》展开,无可避免地涉及到《九尾怪猫》,但不会作过多展开和泄底,我想,关于怪猫和《恶之源》的详细分析或许可能在未来莫须有的埃勒里·奎因浅论(三)中阐述。
本文有海量的引用内容,均会标出引用来源,其实,一开始想写这篇文章的动机就是想基于《十日惊奇》的小说大纲、李和丹奈的书信、小说本体对这部奎因后期最重要作品进行详细的分析,并让信中讨论的东西回归到它在小说和大纲中本来的位置——我相信一定有读者在阅读约瑟夫·古德里奇的《血缘关系》时深感自己已经对小说情节或细节伏线没多少印象了。
初稿其实是去年写的,本来想着投埃勒里·奎因一百二十周年诞辰纪念刊《缱绻之翎》的,但写完感觉跟梦游似的,制作组的反馈意见也比较消极,就弃置了,现在赶着读客新版《十日惊奇》再版的时候翻出来看看,觉得还有一点价值,于是进行了些内容补全——本文没有什么创新性,也没有提出多少新的观点,基本上可以算是埃勒里·奎因浅论(一)的延续。
如果有什么动力一直支持着我写完它,那就是,我真的很想从头到尾无遗漏地再一次见证剖析这个故事,并把它分享给同样其他热爱这本书的读者。
1977年弗雷德里克·丹奈访日时,接受过《周刊文春》的采访。他提到:“我曾经和李一起花了十年时间创作一部作品。期间遇到了很多问题,难以解决。有了想法,又再碰壁……如此循环往复,最终花了十年时间才完成它。”
记者问他:“那是一部什么作品?”
于是,埃勒里·奎因回答:“它被称为《十日惊奇》。”
书中十日,书外十年。如果以丹奈完成大纲的时间点为终点(约为1947年10月中旬)向前推算,则始于1937年,如以小说正式发表时间为终点(1948年10月6日)向前推算,则是1938年——不论是哪一年,我们都不难看出,这本书在一开始构思时是承接了《生死之门》的(发表时间1937年1月14日)。而且,书中剧情即是如此,埃勒里·奎因正是在战前(1937年夏秋之间,书中明确提到了毕加索此时的新作《格尔尼卡》,以及正在进行的西班牙内战)的法国第一次见到了霍华德·范霍恩。
但尽管可以不论年份,我还是必须要强调一下,如果从丹奈视角,必然是以1947年为终点。为何?参考1949年12月8日丹奈给李的信件:
总的来说,我也想说,你可以随意处理那些修正,无论是笼统的还是具体的。我知道你在一部小说的这个阶段有多厌烦,原因与你的完全不同;我也同样厌烦它;更糟的是,任何一部新小说到这个阶段对我来说都已是遥远的过去;我甚至很难回顾情节。记住,我已是经历了这部小说直接的拷打,就像塞尔蒙(译注:出版社负责人)经历了的那样——通过他自己的修正,而且对于一部在我脑中因多种原因早已死去的小说,我无法拾起一个全新的视角。
刚好,在丹奈的日本之行中,就有粉丝提到了《生死之门》,他们就日文书名是《日本扇子之谜》还是《日本庭院之谜》展开了交流,还讨论了书中关于日本的种种细节。
因为实在是过去很久了,丹奈不能一一回答,之后他说道:
(下一段泄底《生死之门》,未看过可跳到分割线后)
那是以头脑杀人的第一个案子。仅仅是暗示某人去做某事,就可以说是不可能杀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那是一本很老的书了,我记不清了,不像你那么清楚。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医生暗示她自杀。一把剪刀不见了,看起来像是不可能杀人。然后埃勒里的搭档,那个年轻人,进到屋里,打开了门锁,不是吗?那看起来像是不可能杀人,对吧?
说到小说细节,因为时隔太久,作者忘记也是情理之中,如,粉丝问道:“在《半途之屋》中,埃勒里说过‘有一起案件让他觉得奎因探长就是凶手’,您还记得吗?”
丹奈非常惊讶地问:“真的吗?你记得原文吗?”
于是粉丝展示了原文:
“我敢打赌,”安德丽亚说,“你连你的亲生父亲都会怀疑的!”
“我想你对我的评论,”埃勒里笑了,“不是在夸奖我,不过却是相对准确的猜测。事实上,以前我在调查一个案子的时候,发生过这样的事——所有的推理都表明我的父亲,奎因探长,就是罪犯!唔,那段经历相当痛苦,你们可以想象。”
丹奈又说:“我忘了。早期的作品,我能说出案件发生的地点和整体构想,但细节都忘了。”
这一点在内维斯所著的《皇室血统》(顺便一提,本书内容和修订版《奎因的推理艺术》有较大差异,此处引文并不见于后者,下文引用时俱同)中也可以找到相关段落来印证:
(下文泄底《凶手是狐》《红信》《美好的私密之地》,未看过可跳到分割线后)
我有时觉得,奎因更倾向于将自己视为玩弄高难度技法的专家,而非创造了奎因世界的人。在与丹奈的交谈中,他往往强调某部小说是为了应对某些技法上的挑战而创作的;例如,《凶手是狐》中挑战了惰性凶手,又或在《美好的私密之地》中挑战使用一个并非临时登场、但全书仅提到两次名字的凶手。当然,这可能并不代表奎因对作品的惯常态度,而只是我们交谈时碰巧涉及的方向。
丹奈喜欢谈论技法是确实的,我们可以通过《错误的悲剧》中附带的信件和笔记窥探这一点,还有一次,他给李的便条上也提到:
与以往所有的奎因小说相比,《红信》代表了一次技法上的实验——
(1)它是一个悬疑故事;
(2)它是一部反转式的侦探小说,不过罪犯和罪行都被隐藏起来。
(3)它可以用半硬汉派的风格来写。
(下文泄底《生死之门》,未看过可跳到第二章)
我们已不能尽知1937年他们构思了何种赓续《生死之门》的情节。但有一点,虽然已是陈词滥调,但还是在这里提一下。
《生死之门》最后一句话是:
他在变暗的壁炉前微微颤抖。扮演上帝的感觉太过强烈,让他完全无法感到自在。
而《十日惊奇》中埃勒里和迪德里希对峙时的台词是:
你毁了我对自己的信心。我以后还能再继续扮演假冒的小上帝吗?我不能了。我不敢了。范霍恩先生,我不是那种以别人生命为赌注的人。在我所选择的这个职业里,往往会以人的生命做赌注,或即便不是生命,也是一个人的声望、事业或快乐。你让我无法再继续做下去,我完了,我再也无法接别的案子了。
在原文中,前者用的词是“playing God”,后者用的词是“play little tin god”,而且后者这段文字并非出现在丹奈的小说大纲,而是出现在李写的小说正文中。虽然我们已经找不到《生死之门》的小说大纲(它真的存在过吗?),但是可以这么推测:两作中“扮演上帝”这个概念都是李提出的。
不管怎么说,头脑杀人也好,扮演上帝也好,都体现出一种连续性。或许,经历了《生死之门》之后,埃勒里本会遇到一个非常离奇古怪的案子,是通过操纵杀人的,这个案子如此难缠,以至于几近把他给毁了。
比如说,这个案子必须非常离奇,可能拥有天外飞仙一般的切入点,可能是一种从未见过的谋杀模式,还可能,侦探本人参与其中才能成立。
好吧,先不管猜测了,来看看这本书的目录。
《十日惊奇》的小说大纲是这么设计的:
第一部分 九日惊奇(初稿为死者之书)
第一章 十年
第二章 礼仪
第三章 声明(初稿为欺瞒)
第四章 欺骗(初稿为诱饵)
第五章 逝者(初稿为衰老)
第六章 腐朽(初稿为逃离)
第七章 诱饵(初稿为诓骗)
第八章 死亡
第九章 十诫
第二部分 第十日惊奇(初稿为生者之书)
第十章 释义
“死者之书”原文为“Book of the Dead”,“生者之书”原文为“Book of the Living”。死者之书是古埃及墓葬文书,旨在教导死者通过死亡之地前往来世,其埃及语原文翻译成中文大概是“奔赴白昼之书”,如我们所知,结局埃勒里奔赴的是黑暗。至于生者之书,典出《圣经·旧约》的《诗篇》69:28:
愿他们的名字从生命册上被涂抹,
不要让他们和义人一同被记录。
因此,生者之书记录的应该是世上所有活着的人的名字,随着人们出生和死亡不断更新和修订。那么,死者之书,死人的故事,说的就是霍华德;而生者之书,活人的故事,说的就是埃勒里——他是要被记录下的义人,也就是蒙神喜悦、忠于神的人,如此,可能就和《九尾怪猫》产生了情节上的连贯性;《十日惊奇》结尾的埃勒里尚未意识到神只有一个,直到下一个案子,他才认识到这一点。
丹奈关于本书形式的笔记为:
《十日惊奇》的潜在主题是十诫,当埃勒里揭示这一点时,应该会给读者带来巨大的惊喜;因此,数字“十”是主题的象征。所以,无论是从实体上,还是从情节的角度来看,这本书都应该遵循“十”的基本模式。例如:
十诫写在两块石版上:这本书分为两部分。
这本书包含十章,第十章又被细分为十个部分。
这十章的标题都以“dec”开头的词命名,这个前缀的意思是“十”。
故事的行动,不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的间断,应该发生在十天之内。
而书名,完美地应用于书的更大框架,包含了“十”这个词,却没有泄底,甚至没有暗示基本的主题。
诚然,这些都是微妙的线索;但即使大多数读者未能看到它们的意义,它们也为润色和完善这本书的形式增添了不可估量的价值。
原版第十章确实是被分成了十个部分,这一点曾被中译本略去,读客新版《十日惊奇》补上了。
为什么成稿的第一部分章节并未采用大纲中的九个标题?李在信中写道:
我仍然觉得用“DEC”开头来命名章节的做法完全错误。我这么做了,但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唯一有意义的“DEC”开头的只有那些以“DECA”开头的,这些词根前缀的意思是“十”,而十个章节标题中只有两个符合这个条件,在我看来,这很草率,而且毫无意义。我希望你能重新考虑一下。对我来说,这给原本构思精妙的整体设计增添了一抹瑕疵。
之后,标题经过了“第一”“第二”等修改后,成稿的第一部分的九个章节再被正式地确定为“第一日”、“第二日”……
关于本书视角的笔记为:
《十日惊奇》可以从两个相反的视角来讲述。当前版本的大纲将小说视为一部侦探小说:侦探是主角,一切都通过埃勒里的眼睛来看。在相反的视角中,罪犯将是主角,一切都将通过迪德里希的眼睛来看。
从凶手视角切入确实有其明显优势:首先,这个故事(在我看来)特别适合且适宜用于创作一部揭示凶手心理的长篇小说;其次,这种方法将产出现在所谓的“悬疑小说”,这种体裁在今天的书籍、电视剧和电影中比更加纯粹、更加传统的侦探小说形式更受欢迎。
请记住以下几点:如果《十日惊奇》是从凶手视角写的,读者从一开始就会知道迪德里希是一个预谋杀人犯;但读者从一开始不会确切地知道谁将被谋杀,或者,从悬疑的角度来看更重要的是,故事的潜在主题是基于十诫。换句话说,读者会详细地跟随迪德里希的所作所为,但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直到,就像当前版本的大纲一样,埃勒里在莎丽死后揭示了十诫的秘密。读者很可能会对迪德里希的行为感到非常困惑——直到埃勒里给出迪德里希为他精心策划的十诫“证词”,读者才明白其中的含义。
我曾希望做两个大纲——每个视角一个。但我恐怕做不到了。我花了整整两个月在《十日惊奇》上,放下了所有其他工作。我很累,感觉没有精力再重新开始,即使凶手版本只需要仔细的改编。此外,我怀疑是否真的需要另一个大纲。如果你研究《十日惊奇》,你会很容易地从罪犯的视角重新构建它,并将其可能性与此处的大纲版本进行比较。不要误解:我认为这种相反的切入点值得认真考虑;不要轻易地否定它。
两个大纲这件事在《血缘关系》中1947年10月18日丹奈写的信件结尾提过了,在同月24日的信件开头,他认为最理想的做法是,沿着最初主角得到的线索进行一次全面而细致的改编得到凶手视角的大纲,再比较两版的异同后做出最终决定,但他因为没有时间,所以客观上李和丹奈不得不采用侦探视角完成《十日惊奇》。
题词页本来引了三句:
第一句引乔叟《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第四卷:
惊奇持续不过九夜,从不在城里长久。
第二句引约翰·海伍德的《谚语集》:
这惊奇(惊奇能持续多久呢)持续了九天。
(实际上这是海伍德改写了乔叟的话,把九夜改成了九天)
第三句引莎士比亚《亨利六世》下篇第三幕:
葛罗斯特:那至少要叫我们惊奇十天。
克莱伦斯:这就比寻常的惊奇多维持了一天。
而后,第一句被划掉,第二句被分给第一部分开篇,第三句被分给第二部分开篇。同样地,这两处引用曾被中译本略去,读客新版《十日惊奇》补上了。
说回原著,如此一来,读者翻开书开始读第一部分,他知道了这个案子从开始到结束一共经历了九天。当然,他只是在看目录的话是读不到这句题词的,然后翻到第二部分,忽然就能明白,这第二部分讲的是九天奇迹后第十天的奇迹,所以书名叫做《十日惊奇》——不过这种猜想似乎不对,读者应该看到书名就能意识到九日之后还有第十日,所以这种设计应该是让读者翻开第十日惊奇后看到题词感到惊喜,原来是这么构思的。
《血缘关系》中也介绍了这一段事情,引1947年10月29日丹奈的信件:
你觉得标题怎样,将九日惊奇和作为结局的第十日惊奇分开?这本书采取的这种形式有着纯粹的样式,你觉得怎么样?当然,这种莎士比亚的灵感——将十日惊奇分成九日和第十日这两部分——纯粹是运气;我承认,它的完美感染了我——就连莎士比亚都站在我们一边,对此我毫不动摇地相信就是如此。当然,我是在我发现莎士比亚这么做过之前就采用了这种形式的,将九日和最后崩坏的第十日分开——在莎士比亚作品中发现如此吻合的做法无疑让人有一种英雄所见略同的感觉。
看到这里,你我应该都能意识到,丹奈大纲中把第九日标题定为“十诫”是不妥当的,当然需要修改,因为过早透露十诫主题会削弱揭示真相时的惊骇。
李在信中进一步提到:
哦,对了。如果我忘了,有一点要记得:里特·布朗出版社必须注意如何安排他们的封面、宣传语和广告。例如,如果封面插图(你知道他们能有多蠢)暗示了十诫,那么这本书的全部意义就完全丧失了。封面上的宣传语和广告也是如此。
关于目录的讨论到此为止,那,于此翻开第一章吧。
霍华德·范霍恩醒来的时候,发现他身处一个完全陌生的廉价旅馆,他知道他的失忆症又犯了,从随身的日记上看,他已经失踪了半个多月,现在怎么好?本子里记有那个人的地址,就在附近。
于是他去找埃勒里·奎因,那个已经十年不见的人。
在大纲里,起初,埃勒里没有认出他,但当霍华德一开口,埃勒里便记起霍华德是他大学里最好的朋友之一。我们对埃勒里的大学生活知之甚少,只知道亚德利教授是埃勒里的大学老师,研究考古,曾借宿在他们家(《埃及十字架之谜》第三章);麦克林法官是理查德的挚友,为年轻的埃勒里挑选大学、安排课程(《西班牙披肩之谜》第二章);比尔·安杰尔是埃勒里的大学同学,毕业之后11年未曾见面(《半途之屋》开头);本尼迪克特也是埃勒里大学时的同学,毕业后也再没碰过面(《生命中最后的女人》开头)。而在小说中,霍华德被描述成埃勒里的旧时朋友,二战前曾在巴黎见过面,那时他在搞雕塑,埃勒里则为了桩陈年旧事在找一个叫汉赛尔的纳粹成员,在找到他之前埃勒里和霍华德相处了三个星期,霍华德一直在谈他极端崇拜的父亲,甚至于他的工作室摆满了宙斯、摩西、亚当这种偏向伟大父亲形象的神祇雕像。
说回小说,他也谈到了他患的失忆症,发作时就会昏厥,持续时间长短不一,他会在不同的地方醒来,离家时近时远。这可能是胰岛素超高症导致的,眼下药石无医,于是,他寻求埃勒里的帮助,希望下次发作时埃勒里能在自己身旁,看看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情。
因为埃勒里还有一本小说在写,于是让霍华德先回家,好给他两天时间继续写。
埃勒里想,他在隐瞒些什么,霍华德矢口否认,说他交待了失忆相关的所有内容,而舍此之外,每个人都有隐瞒的秘密。
他可能犯了罪,不是在昏厥时犯的,是在清醒时犯的,这也是和他失忆毫不相关的秘密。
临走前,霍华德给了张纸条,上面写了住址,是——莱特镇。
莱特镇!
这让他想起了前两次在莱特镇发生的案子。《凶镇》也好,《凶手是狐》也罢,他想象着这些案子会不会被总结成一种模式,因为前两个案子到最后都让他被迫隐瞒真相,让外界以为他连续失败了两次。
大纲里更是强调,埃勒里要回到莱特镇,回到那个埃勒里取得了两次最伟大的成功的地方,尽管在世人看来那两次都是失败。
当然,《十日惊奇》是世人可知的第三次失败,见《双面莱特》的「五月二日,星期二」一章:
“闭嘴,斯派克,”玛尔维娜笑道,“我查了你的底,埃勒里。这是你第四次闯进莱特镇办案,而你的战绩完美无瑕。一连串……体育版那些人管这叫什么来着,斯派克?”
“送零蛋。”奥邦农答道。
“送零蛋,埃勒里。而且看样子你还要接着大干一场呢。”
在《血缘关系》中,他们讨论了第一章出现的拖把老人的问题,当霍华德发现周遭的环境和他格格不入时,他走出房间来到走廊,遇到一个独眼老人正在拖地。他和老人发生了争执,霍华德情绪激动,甚至踢翻了污水桶。
丹奈认为,本章的人物刻画要引起读者的同情,并籍此延伸到同情霍华德身上,但这个老人显然不能起到这样的效用。而这正好引出了两人对本作的一大争执点,李通读了大纲之后,越想越觉得霍华德这个人没有一处能得到读者的同情,唯一的办法就是塑造了父亲偶像,这也是丹奈大纲中完全没有的内容。落实到此处,就和丹奈的构思完全不一致,李认为霍华德十年前在巴黎时就和周围的世界格格不入,到了回家后太平洋战争开始,大纲也说了,他和家乡格格不入,因为他因病不能参军,至于现在,他昏厥后又来到一个陌生的和他不协调的地方,他走出门,不协调就自然而然地延伸到这个具象化的老人身上了。
在第一章让读者对角色产生作者希望有的印象,这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但纵观奎因正典,做到这一点的作品其实不多,比如《奎因探长自己的案子》《最后一击》《美好的私密之地》。这或多或少反应了两个人创作理念的不同,丹奈提供的大纲素材让李为难,于是改编成其他的内容,而李的正文又会让丹奈觉得和他的构想相冲突。单说本作,李并不是想让霍华德在这里被人同情,而是想让他的情绪和心境能被传达给读者,想来其他小说里必然也洋溢着这样两人思想碰撞融合互斥的产物。
至于父亲偶像,要到后文才能呈现完全,但至少,我相信很多读者都会认同,我们并不会对霍华德抱有多少同情,即使他和莎丽是真心相爱。
重温第一章,我们能轻松地注意到奎因已然埋下了诸多线索,如埃勒里怀疑霍华德可能犯罪、他们的结识是发生在《生死之门》之后、因为《凶手是狐》一案埃勒里对失忆更为敏感、他甚至隐隐感觉到莱特镇的案子可能被归结成一种特定的模式(比如真相总是要被隐藏起来)。最重要的,埃勒里并不是马上就前往莱特镇,他是间隔了两天时间。
第二章,在两天后,与大纲不同,莎丽率先出场来迎接埃勒里,这可能是一种试探,埃勒里对她有好感,她说起她的原名是莎拉·梅森,她的妈妈觉得这个拼法很优雅,后来是迪德里希给她改名的。埃勒里感觉到她和霍华德之间似乎关系紧张,是不是对她有一些敌意?还是有心理矛盾?到了范霍恩宅,埃勒里见到了迪德里希,以及他的弟弟,吝啬的苛求他人的沃尔弗特。
晚餐后,迪德里希提到他将会填补美术博物馆筹建资金的巨额赤字,要求是,要在建筑内摆放一些古典神像,这些神像需要由霍华德·H·范霍恩雕刻并署名。这对霍华德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他在自己的家乡里有了一份工作。
埃勒里参观了迪德里希的书房,埃勒里说他下午答应莎丽,要告诉迪德里希他深深地爱上了她,而迪德里希只是笑笑,鼓励他插足,并暗示说关于莎丽的事只有敏锐的人才能看出来。埃勒里的眼神转向书架,惊讶地发现迪德里希竟然看过并收藏了他的全部作品,迪德里希说了解他办过的所有案子(在大纲中,迪德里希关注着埃勒里的职业生涯,就像埃勒里是他的儿子一样),他受宠若惊,于是全系列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句子之一呼之即出:
这么说来,任何一个作者都会不计一切报答像你这样的人。我可以为你杀什么人吗?
更让他惊讶的是,所有人都以为埃勒里在《灾难之城》和《凶手是狐》两个案子中都落败了。只有迪德里希判断,埃勒里实际上已经解决了案件,但每次都为了保护某人而隐瞒了真相。这让埃勒里对他的敬意增加了。
那天夜里,埃勒里和霍华德谈到了博物馆的事情,谈到他的爸爸买了一座博物馆让他进行雕塑工作,埃勒里察觉到今天一整天霍华德都在困扰,这肯定不是因为失忆症,而是其他的原因,这时候他惊觉,之前也有过这样的两个夜晚,他在海特家的走廊里徘徊,在福克斯家走廊的秋千上坐着,如此的相似。
忽然,埃勒里看到一个非常年老的妇人在庭院里徘徊。她穿着老式的衣服,头上裹着一条披风。当她经过埃勒里身边时,他感觉她非常苍老,可能将近一百岁了。当她缓缓走开时,他听到她轻声说:
是的,虽然我行过死荫的幽谷。
这句话典出《圣经·旧约》的《诗篇》23:4。
——后面的话消失在寂静的夜色中。
老人不见了,埃勒里找不到答案。本章就此结束。
《诗篇》第23章是一首著名的牧羊人之歌,描述神如牧者般引领和保护信徒。老人引用的这句话表达叙述者即使面对死亡的威胁,也因神的同在而无所畏惧。这里可能暗示着后面埃勒里和迪德里希同在,面对死亡。
这一章的伏线也非常清晰,就是迪德里希引导埃勒里怀疑莎丽,并介绍他非常熟悉埃勒里破获的案子,也能通过自己的分析找出埃勒里隐藏的真相。此外,他要求霍华德在雕塑上署名,这将成为十诫中的一诫。可以看出,这两天里,他为让埃勒里成为他的共犯做好了准备工作。
在以前的奎因小说中看不到本作的老妇人形象的影子,再往后也瞧不见了。
第三章,隔天霍华德、莎丽、埃勒里去野餐,霍华德说他并非迪德里希亲生,当初还是他的叔叔沃尔弗特告诉他这件事,为此迪德里希对沃尔弗特大打出手。可以说是迪德里希亲手塑造出了霍华德,并将莎丽从贫民窟中救了出来。
此外,埃勒里现在才知道他俩是相爱了,并非如他所判断的相恨。霍华德曾给莎丽寄过四封情书,信中详细讲述了某天他们干的事情。莎丽把这四封信放在一个漆盒的暗格里,盒子里还放着珠宝作为掩饰。
只不过,有一天这个盒子被小偷偷走了。
达金局长四处寻找都一无所获,他们都以为这件事过去了。直到霍华德和埃勒里纽约相见的隔天,莎丽接到了敲诈电话,电话那边的男人要求用两万五千元换取这封信,他们有两天时间筹款,所以截止日期正好是今天。早上那个男人如期打来电话,约定了饭店和房间,让他们明天下午交付。
霍华德拿出了五十张五百元,想让埃勒里去交付,埃勒里勉为其难应允了。
那天晚上,埃勒里借口写小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迪德里希来找他,他说他早上出门了,本想打电话来问,却被告知埃勒里三人吃去野餐了,便只好晚上来打扰。他也说起了珠宝盒子被偷的事情。这还没完,昨天晚上又发生了一次盗窃,他的保险箱被人打开,被偷走了两万五千元,而且打开的人知道密码是多少,书房的窗户玻璃碎在了门外,所以只能是知道密码的家里人干的,也就是沃尔弗特、霍华德、莎丽三人有嫌疑。
他想请埃勒里帮忙,找回,那五十张五百元,而且,他刚好记下了钞票的编号。他们来到迪德里希的书房,打开书桌抽屉拿到编号清单,余光所及之处,埃勒里注意到抽屉里还有一把点38左轮手枪,迪德里希解释说这是珠宝盒被偷之后他才买的。
埃勒里当然也应允了迪德里希进行调查。并且,迪德里希怀疑,之前珠宝盒被盗也是家里人干的,不过他没有证据。
迪德里希离开了,埃勒里在他的书房里核对,清单上的编号和霍华德给他的五十张钞票的编号完全一致。这时他发现霍华德在屋外监视着,于是让他进来,对他质问他听到了多少,霍华德表示全听到了,他承认是他偷走了两万五千元,但矢口否认是他偷走了珠宝盒。埃勒里无可奈何,只能继续调查下去。
大纲中并没有霍华德深夜偷窥迪德里希房间的情节,也没有最后埃勒里走出房间来到花园想到了昨晚的老妇人的段落。
在本章中迪德里希是非常弱势的,能赢得不少读者的同情,虽然读者还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但应该会对沃尔弗特产生一定的怀疑,如果不是他过早声张,霍华德也不会那么快得知自己的身世,而且他也是可能偷珠宝盒并进行勒索的人。
引《血缘关系》,丹奈在1947年10月29日写的信件,省略号表示跳过了无关段落:
沃尔弗特同样是心理层面的铺垫物。他用来收拾侦探小说的残局。或早或晚,读者(其中一部分,或者大部分)会怀疑存在一个“操纵者”,身处幕后的人,那才是真正左右时局的人。沃尔弗特就是为那个人做挡箭牌。如果没有沃尔弗特,当读者寻找——或者甚至感觉——那个左右时局的人,就会发现迪德里希。迪德里希不能仅仅因为他是唯一可能的嫌疑人就被怀疑,可以用其他人来承担这种怀疑。其他人应该在故事中干这种脏活——正如我所说的,当读者有意或者无意中接近真相的时候,用他来收拾残局。 …… 如果我这样说也许会更明白:你知道保险丝是在保险丝盒里的。这东西是为了发出警告,并且阻止故障。在某种意义上,沃尔弗特就是侦探小说的保险丝——读者脑中的安全阀,防止过载。一旦读者过于接近真相,沃尔弗特也许就能缓解危机。
但是大纲中,本章中沃尔弗特的嫌疑仅仅体现在他可能是偷走珠宝的人,也可能是偷走钞票的人,甚至后者的可能性都被霍华德否定了。所以,李在开头加上是他戳破霍华德身世的桥段是正确的,能让读者意识到,沃尔弗特并不喜欢霍华德,他可能抱有相当的敌意,因为这个孤儿在未来会和他争夺迪德里希的遗产。
至于那把左轮手枪,埃勒里清楚它的位置在哪,则是最后大结局的伏笔。
第四日是一出智斗,星期六下午,他跟着一个男人来到霍利斯饭店的十楼,男人出了电梯左转,他右转来到1010号房门口,门没有上锁,他检查了房间里的情况,没有藏人,十分钟后房间电话响了,勒索者让他把装有钞票的信封留在房间里,然后去厄拍姆旅店的10号房去取信,给他取信的时间只有八分钟,刚好足够他达到那里。埃勒里当然马上照办了,他火速出门,走廊无人,一路电梯下行来到一楼,雇了一个侍者到十楼盯着1010号房,他自己径直去旅馆取回了书信。
很快,他赶回来,服务员告诉他没有一个人进入1010号房,然而,房间里装着信的信封已经不在了。
又一句令人印象深刻的话随之而来:
如果智慧是你谋生的资本,那么,被人以智取胜,便是一种打击。在莱特镇被人以智取胜,更是一记重拳。
因为,在莱特镇,他从未被人以智取胜,一如他之前的冒险,他总是胜利的一方。
这个人是怎么在监视下拿到信封的?只有一种可能,在埃勒里进入往下的电梯到那服务员走出电梯为止的空档进入房间。所以,打电话的时候那个勒索者要么在十楼要么在九楼,就在埃勒里的旁边。
在大纲中,埃勒里离开房间的时候是锁了门的,他再次回到房间前是用开锁枪打开紧锁的房门的。这说明勒索者早就准备了开门的钥匙。不过这一段在小说中被删去,这个房门从始至终都没有上锁,可能是因为李认为复制钥匙并不容易做到。
李在正文弥补了丹奈大纲的漏洞,他分析,为什么勒索者会给出极短的时间限制?什么叫“那封信会在那个房间保留八分钟”?是不是只有两种可能,其一,信根本不在旅店的房间里——小说中李的分析在这里结束,但这种可能性应该不存在,因为勒索者完全可以放一份复印信,放原本都可以,反正是可以被复印的,正如后来埃勒里所考虑的那样,总之没有必要在这里欺骗侦探。其二,信确实在那里,但怎样才能只保留八分钟?勒索者会冒着超过规定的时间还可能被人看到的风险拿回信件吗——李的分析同样在此结束,这仔细想想也是不可能,如果信真的放在那里,勒索者有什么动机要赶在埃勒里前拿回?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放信件,这又回归到第一种可能性上面了。
总之,两种可能性均不成立,这肯定只能是勒索者调虎离山的诡计,但埃勒里没有当即识破,反而直接下楼给勒索者留下机会,确实是大败笔。不过,李为此的辩护还是很有说服力的:他为了被敲诈的莎丽而来赴约,那首要目标肯定是要取回信件,即使勒索者说的地方没有信,他都要亲自赶过去看看有没有,虽然这样必须担着钱信两空的风险;再者,勒索者给的时间实在太短,也来不及反应,想不出最佳的操作。
那么,事前能不能做好准备工作呢?首先,可以想到勒索者肯定不会亲自出面,那如何完成这一交易呢?一定是让埃勒里把钱放在一个地方,很可能就是他们约定的1010号房,然后,肯定会让他去另一个地点拿到书信,因为书信不可能放在这个房间里让埃勒里提前搜到。这样的话,无论如何这个房间都是重点监视对象,甚至可以说,当得知这个房间是约定的地点那一时刻起,就需要派人日夜监守了,然而埃勒里并没有做到这一点。我们在《三角形的第四边》里可以看到类似的情节发生时埃勒里是如何处理的,当敲诈者定好取款的地点后,奎因父子在那里布下了天罗地网,虽然也因此做的太过火导致敲诈者没有如约而至。虽然他眼下无人可用,但是否可以提前一点时间雇个服务员在那盯梢呢?如小说中所述,他进门看到的那个人应该就是勒索者。也许,埃勒里没有这样做是因为他不知道对方有多少人,他提前设伏的话可能根本拿不回信,所以,他选择单枪匹马去应战勒索者。不管怎么说,不管事先有没有动作,这次惨败或许可以归因于埃勒里的大意,他在莱特镇已经大胜两次了,自然不会想到灾难之城里还有高手。而且这个高手已经算计过埃勒里能采用的所有策略。
而事后为什么不调查霍利斯饭店的1010号房和厄拍姆旅店的10号房是谁订的呢?这个漏洞也被李修补了,埃勒里担心这样反复调查会让柜台服务员起疑心而报警,最后让达金局长得知整个秘密,即使他守口如瓶,早晚也可能捅到报社那边去,记者和警察肯定是要避开的。这个解释客观上也对上面的分析有了一点驳斥:埃勒里可能想到过要提前动手,但他事先不敢叫其他人去蹲守,因为怕把事情闹大。
智斗结果,埃勒里·奎因大败给神秘勒索者。
我们再重新复盘一下,什么都没有准备的埃勒里到了1010号房接了电话后还有没有其他解法,唯一解似乎只能是,他迅速下楼把信封交给服务员让其放回房间并蹲守。
可万一服务员正是勒索者呢?拿了钱直接跑路?
他对莱特镇的了解并不充分。
他把四封信带回了家,霍华德马上把四封信给烧掉了,他和莎丽觉得危机已然解除。
可埃勒里并不这么想,因为勒索者虽然还了原件,但可能还保留有复印件。此外他也感觉到不对劲,自从他来到范霍恩家后,总感觉到这样那样的局部的不对劲,他隐约察觉到可能有一种模式,而这些事是模式的不同部分。
这才是以埃勒里为核心的整起事件能发生的根本原因。
他根本是在机械地完成任务,根本没有为这件事消耗他的脑力。因此,他只会在事后顺势才感觉到不对,而不会在事前就推理分析。
埃勒里离开莎丽和霍华德,走下楼梯来到二楼。在二楼,他看到了同一个老妇人。她正在打开一间卧室的门。她念叨着:
在那里恶人止息搅扰,困乏人得享安息。
这句话典出《圣经·旧约》的《约伯记》3:17。
埃勒里站在阴影里看着她。她是谁?为什么家里没有一个人提起过她?老妇人走进卧室,埃勒里听到她锁上门的声音。
那老妇人在埃勒里的意识里进进出出,他下决心查出真相。
在《约伯记》第3章中,约伯在经历巨大苦难后,诅咒自己的出生,表达对死亡的渴望。他描述死亡作为一个地方,在那里恶人不再作恶,疲惫的人得以安息。这里可能暗示着霍华德和莎丽正在一步步走向死亡。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老妇人的每一次出场都会引用一句《圣经·旧约》上的话来暗示接下来的剧情走向。如丹奈在1947年10月29日的信中所说:
那个老太太是心理层面的“铺垫物”——她让读者做好准备接受圣经主题,她巧妙地为这一巨大的惊讶、巨大的震惊做好铺垫。
当然,本章中这处引用在丹奈大纲里并没有出现,是李增加的,大纲中埃勒里只是看到老太太走进了卧室。
第五章,迪德里希召集众人,说终于查明白了霍华德的身世,当着埃勒里的面,他说霍华德是他的养子,埃勒里假装很惊讶,迪德里希继续说,1917年当他刚领养霍华德不久,他雇佣了一家侦探事务所的侦探协助调查,侦探名叫特德·法菲尔德,不过他没有找到任何线索,几年前他就去世了,两个月前迪德里希去理发时又说起他,大家都说他是个骗子,说是调查但手指头都没有动过,这让这么晚才知道真相的迪德里希很不舒服,于是他决定重启调查,他又把这件事交给了康哈文一家颇负声望的事务所。很快,几分钟前,事务所打来电话,已经查到了真相。
霍华德的父母已经去世多年,他俩都是农夫,基督徒。霍华德是由莱特镇的索斯布里奇医生接生的,那天医生冒着暴风雨回家,在路上人仰马翻,摔到峡谷底死了,因此来不及办理出生记录,而霍华德的父母太穷也无法抚养他,于是把他放在了迪德里希的家门口。
侦探们在医生的阁楼里发现了一本笔记本,医生最后一次亲笔记录了一个男婴的出生时间,和霍华德的出生时间——当年他身上的毯子里夹着的纸条所写的时间吻合,经过鉴定证实农夫的笔迹,因为侦探也找到了农夫抵押房屋时的文件。
同时,我们也知道了霍华德·亨德里克·范霍恩原来的姓氏——韦伊(Waye)。
沃尔弗特问了迪德里希一个令所有人吃惊的问题:这件事对迪德里希的遗嘱会有什么影响。迪德里希说不管霍华德本来姓什么,都不会影响遗嘱中的分配(沃尔弗特、霍华德、莎丽平分遗产),他反而很诧异沃尔弗特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而沃尔弗特只是嘟囔着迪德里希是个笨蛋就离开了。
霍华德和莎丽也离开了。迪德里希留下埃勒里。问他是否知道了谁拿了钱,埃勒里推说不知,但迪德里希从他的神色中已然看出埃勒里知道了,只是不说,为了一个很不一般的理由。
如果止步于此,这和之前两个案子不是很相像吗,埃勒里又一次隐瞒了真相。
埃勒里一言不发,迪德里希笑着告诉他,这件事就此放下吧。
在大纲中迪德里希似乎也有这个意思,他说,你知道,但你不会告诉我。你一定有很好的理由不告诉我真相。我会接受那些理由,即便我并不知道它们是什么。钱本身并不重要。你可以放弃这个案子了,奎因先生。
和小说中一样,埃勒里还有一件事要问,那个老妇人究竟是谁,迪德里希告诉他,那是他快一百岁的妈妈,克里斯蒂娜·范霍恩。
埃勒里在老太太的房间里见到了她,她的腿上摆着一本合着的《圣经》。
她把埃勒里当成了霍华德,迪德里希向她解释,于是她生起气来:
连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过我饭的,也用脚踢我。
这句话典出《圣经·旧约》的《诗篇》41:9,显然是在暗示埃勒里将遭到霍华德的背叛。
老人忽然喊出一句话:“犹大!”看起来并不欢迎埃勒里,当他和迪德里希转身离去时,老人又用力喊出了另一句话:
我们已与死亡立约!
这句话典出《圣经·旧约》的《以赛亚书》28:15。
这是什么意思?
迪德里希解释说,这是她觉得自己离死亡不远了。但埃勒里并不这么想,她最后的眼神,透露了某种意味。
当然读者已经知道了是什么意味,霍华德和莎丽已经和死亡立约了。
第六章,那天晚上,埃勒里根本睡不着。
屋外的莱特镇闹腾极了,远远望去,家家户户灯火通明,那边,莱特家,肯定正在享受欢乐。
埃勒里有种不好的感觉。
我们与死亡立约,与阴间结盟……因我们以谎言为避所,在虚假以下藏身……原来床榻短,使人不能舒身。被窝窄,使人不能遮体。
《以赛亚书》第28章第15节和第20节,当时以法莲的领袖和民众并没有依附上帝,而是选择和外邦结盟,忽视上帝的旨意,于是以赛亚说了这段话,警示他们,告诉他们所恃赖的事物并不足以应对即将到来的审判。
埃勒里愁眉紧锁,老太太怎么会引用这段话呢?她是在谬引《圣经》啊!
不过话说回来,埃勒里真的没意识到什么吗?难道他不是以谎言为避所吗?难道霍华德和莎丽不是在虚假以下藏身吗?这真的能长久吗?
他继续想着。
接下来的第21节:
耶和华必兴起,像在毗拉心山,他必发怒,像在基遍谷,好作成他的工,就是非常的工,成就他的事,就是奇异的事。
他非常烦躁了,将他从书架上找到的《圣经》放到一边,转向他久违的打字机。
他两个小时写了两页出头。
他放弃思考,坐到藤椅上看向窗外。
他看到有人开车飞奔而去,不管他是谁,一定是霍华德,这可能就是他说过的,失忆症的发作,于是他也跑出去,开上莎丽的车一路狂飙。这里和大纲相当不同,后者写的是埃勒里开着自己的车。而这里是一个很重要的伏线,必须引用一下原文:
埃勒里飞快地跑着。
他只希望车库里会有一辆车子上有钥匙。
第一辆……钥匙插在启动器上!
当他开着莎丽的敞篷车冲出车库时,他在心里感谢着她。
刚刚好,莎丽的车就停在那里。
他在墓园里找到了霍华德。从后面看到他往石碑上丢泥巴,拿出凿子和木槌用力敲打,把石碑上的逗点、句号、惊叹号凿得飞起。做完这一切后,就离开了。
埃勒里只是一个见证者,而不是一个干涉者。
埃勒里不想继续跟踪了,他直接上前,用打火机(大纲里是火柴)照亮,看看墓碑上写了些什么。
小说中说出生和死亡日期都模糊不清,不过大纲明确写着死亡日期是二十年前。
第一排写的是:艾伦和马蒂·韦伊。
回到家后,埃勒里找霍华德询问,他却对之前发生的一切全无印象了。埃勒里告诉他干了什么,在潜意识中,他向自己的父母进行了报复。
霍华德带他来到工作室,向他展示自己的雕塑,在模型底座上他署名“H.H.WAYE”,而不是“H.H.Vanhorn”,因为他更喜欢前者,并决定为博物馆雕刻的雕塑上都签上这个姓名。
他把埃勒里当成父亲在倾诉。
埃勒里陪着霍华德直到他睡着,然后埃勒里走出屋外,花了整整一个小时在车库里清洗两辆车上的污泥。当他上床就寝时,已然东方既白。
在这一章里,李极大地丰富了丹奈的大纲内容,而且从很多个小细节中可以看出,他把埃勒里塑造成了一个非常有人情味的侦探,比如说本章最后,他照顾到范霍恩睡着后,还不知疲倦,下楼去洗车,这个小伏线收回的时候,应该能给读者带来不小的触动吧。
第七章,正好是星期天,他们来到教堂做礼拜。牧师从《耶利米书》直接跳到了《路加福音》第6章第38节:
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们怀里。因为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
不用多解释,这个暗示已经十分明显了,以偷窃回应敲诈,则敲诈的罪行还将回赠。
星期一早上,霍华德和莎丽来找埃勒里,勒索者又打电话过来了,他开始第二次勒索,再用两万五千元换回信件的复印版。要在今天下午五点之前,放进莱特镇火车站的10号寄存箱里,不然就会把信件寄给迪德里希。
在大纲里是让莎丽以布莱克先生的名义将钱存入银行,《血缘关系》中有一封星期天晚上的信件,李对此稍作说明:
我觉得你会发现,实际上其他各个方面我都是遵照大纲中的事件和事件次序。关于第二次勒索的要求我做了一点小改动,指示存放钱的地方是莱特镇火车站的储物柜,而不是你安排的莱特镇银行。我能回想起我对这一改动有着充分的理由。无论如何,它对于我们两个来说都不是重大的事情。
原因显然有一个,就是为了突出10号这个十字。可能还有一个,是火车站相比银行更不醒目且不好追溯。
收到勒索信后,霍华德还想给钱。埃勒里当然进行了劝说,大纲里是警告说,第二次要钱距离第一次付款仅仅相隔两天。而小说正文更是疯狂:星期一早上这封信是在星期六下午五点三十分进入莱特镇邮政局邮戳机的,距离第一次付款仅仅过去了两个小时,换句话说,他刚拿到第一次的钱就进行了第二次勒索,不带丝毫犹豫。
李的这一处理使得局面更加严峻,因为对方显然是步步紧逼,没有给他们喘息的机会。
而且,即使想付钱,他们上哪里再找这么多钱呢?
莎丽从保险箱里拿出一条钻石项链,那是迪德里希送给她的,拿去典当应该能换来两万五千元。
他们恳求埃勒里的帮助,因为他们不能现身莱特镇的典当行,去别的城镇也来不及了,所以只能求埃勒里去当掉项链,然后按照指示把钱放到指定地点。
埃勒里再一次应允。
实际上埃勒里必须冒着风险干这件事,因为典当行的老板辛普森和埃勒里在《凶镇》一案里匆匆见过一面。埃勒里警告他们,这将是他最后一次干这种勾当,从此以后,他拒绝帮他们隐瞒任何事情。
不出意外,埃勒里真的当掉了项链,把钱放到保险柜里。辛普森确实记得他,但对他当东西的行为并不怀疑。辛普森这一段内容并不见于大纲之中。
第二天早餐时,沃尔弗特向大家宣布了一个惊喜,他边说边笑,和平常判若两人。他说,今晚霍利斯饭店将要举办一个大型酒会,以答谢迪德里希捐款筹建艺术博物馆。范霍恩家族都会出席,于是迪德里希请求莎丽,到时把他送的那条钻石项链戴上,莎丽自然应允,毕竟,把那条现在正躺在辛普森保险箱里的项链戴上,是世界上最开心的事。
一切都乱了套,刚决定并采取了一个行动方案,接踵而至的事件就证明这个行动是欠考虑的。埃勒里感到一股巨大的压力压在他们身上,这是来自事件、来自无法控制的力量、来自命中注定的压力。
霍华德提议说项链就藏在被盗的首饰盒里,莎丽否决了这一提议,因为一直以来项链都放在保险箱里,而且迪德里希一定看过这条项链,因为他常常打开保险箱。
于是霍华德又提议,再来一次抢劫,他询问埃勒里的意见,而埃勒里依旧坚持自己原先的建议——说出真相。
但两人显然不能接受他的建议。
他们再次来到迪德里希的书房,这次终于正确地从门外把玻璃敲碎,打开了保险箱,莎丽向迪德里希报告了又一起盗窃。
这次迪德里希把达金局长请来了。
问询之下,非常出人意料,是沃尔弗特确定了最后一次看到项链的时间。昨天早上,星期一,去办公室之前,沃尔弗特需要查阅保险箱里的某些文件;他肯定项链当时就在保险箱里。
局长调查完就走了,晚上,埃勒里送范霍恩一家去参加晚会,自己依然待在房间里写自己的小说。
深夜,当他们从正式的宴会回来时,发现达金局长正在等他们。局长身边有一个人,他介绍说是J. P. 辛普森先生,当铺老板。
辛普森指认,正是埃勒里当掉了这条项链。
埃勒里等着另外两人的澄清,但等不到。
在大纲里,迪德里希这里表现得很苦恼,很震惊,但在小说里,他先是带着点喜悦地进行询问,之后变得严厉。当然,这可以解释成他为家人不是犯人而感到高兴。
迪德里希继续思考着,保险箱里的两万五千元被盗的案子也是埃勒里来访之后才发生的,那次玻璃是从书房里打破的,看起来就像是个内贼干的,手法非常的粗糙,活脱脱是一个生手——这可能只是障眼法,故意误导别人的。
埃勒里实在忍不下去了,他承认是他当掉了项链。
但这就非常矛盾了,如果第一次盗窃是埃勒里干的,他要伪装成一个生手,那第二次偷项链他为什么变成了老手,而老手又怎么会亲自去当掉项链呢?大纲这个疑问在小说中没有处理,不过,因为辛普森指认当掉项链的就是眼前的埃勒里,这点疑问也无人在意。
莎丽想要离开,迪德里希拦住了她。他不相信,奎因这么出名的人,会干这种事情,他一定有很重大的理由。他要求埃勒里告诉他为什么。
但埃勒里不想回答,他想让霍华德回答。
而霍华德不想回答。
于是埃勒里说出了一部分真相,是莎丽叫他当掉的,本来埃勒里不想拉她下水的,他对莎丽仍然有一点好感,但是霍华德不说,为了他自己,他只好实话实说。
迪德里希决定不起诉。
他们走了,霍华德也想走,不知怎的,他爸爸的背似乎挡住他的去路——门在他面前关上了。他陷入狂怒,猛烈地斥责埃勒里。
埃勒里意识到再和霍华德争论下去是徒劳的;他也意识到他继续待在这里只会让事情更复杂。埃勒里已经忍无可忍,他已经受够了——而霍华德在关键时刻的退缩,让他背黑锅,更是深深地伤害了他。
埃勒里离开范霍恩家,想驱车离开返回纽约,这个案子对他而言已经结束了。
由于前面修改为他开着莎丽的车去往墓园,他这次来莱特镇是没有开自己的车的,于是只能借用霍华德的敞篷车回去。他又进行了一场赌博,赌达金不会带着通缉令来追他,告他偷车。
此时夜已深。主干道上没有其他车辆。当埃勒里开车时,他开始放松下来,而随着放松,他最根深蒂固的习惯又显现出来——他开始思考。
突然,一个巨大的想法闪过埃勒里的脑海。车子一颠,埃勒里几乎失控,他把车停在路边,关掉引擎,坐在那里,疯狂地思考着。
圣经。
圣经!
“你应该多读读《圣经》,诺克斯先生,”埃勒里眼望住震动着的房门,轻声说,“‘神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
——《希腊棺材之谜》
“但话说回来,奎因先生,除了技术书籍之外,我从我爸爸的圣经、莎士比亚和一些有关人类心灵研究的著作里面,我没有发现哪怕是只言片语是可以让我运用到实际生活上来的,如果书本不能在实际生活中带来帮助,那又念它干嘛呢?”
——《十日惊奇》「第二日」
他花了一段时间整理自己。他要整理出那种异样的感觉,找出那感觉,然后丢掉。一切要按顺序整理好,他才能看清那件事情不可思议的形象。他必须拉开足够的距离,才能看到那件事情真正的全貌。
模式……埃勒里回想起自己曾经有过的关于模式的想法,以及自己如何企图辨读出那个模式的密码。他不可能错。
还缺了一个。
哪一个呢?
见有一匹灰色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
埃勒里想到了这句话,典出《圣经·旧约》的《启示录》6:8。
像疯了似地,他调转车头,把油门踩到最底,飞奔到最近的餐厅,向迪德里希打电话。
他让迪德里希把自己锁在车房里,除非他敲门,否则不能开门。他估计四五十分钟才能回到。另外,让他把点38手枪从抽屉里拿出来,紧紧握住。
迪德里希问,难道他有什么生命危险吗。
埃勒里肯定地回答了他:“没错。”
本章到此结束。
前文曾提到,李曾经打算修改标题为“第一”、“第二”……见于星期天晚上李给丹奈的信件:
我之所以把章节命名为“第一”、“第二”等等,而不是“第一章”、”第二章”等等。我想原因应该很明显。“第一”这个词组表示书名中十日的“第一日”。当圣经的含义显现出来时,它就附上了“第一诫”的含义。
如前所述,小说最终定稿选用的是“第一日”格式,除了要凑一章一日外,可能还有一个原因,如并非是每章各犯了十诫中的一条。总之,他们达成了意见统一,引《血缘关系》,1948年4月14日丹奈给李的信件:
关于章节的标题:我反复阅读,更加同意它们不再重要。我会完全删去章节标题,并会把书的第一部分称之为:九日惊奇。我会把第二部分改成“第十日惊奇”。而且我会把章节标题变成“第一日”、“第二日”、“第三日”等等。没有了实际的章节标题,我觉得贯穿始终的“日”会更加清晰。
此外,本章中的霍华德令人讨厌的程度已经到达了极点,李无法理解在埃勒里不能保守真相后,霍华德会对他大吼大叫,引《血缘关系》,1947年10月25日李给丹奈的信件:
你怎么看待霍华德,更确切地说在构思这本书的时候你怎么看待他?对我来说,以寻常的视角来看,他是一个谜。比如,我不理解他对埃勒里的态度,埃勒里不可能保守秘密不说出去。他“怒气冲冲,几乎要疯了”,“激烈地”谴责埃勒里,因为后者“犯下了极大的过错”,等等。直到那时候为止的大部分故事中,霍华德对我来说都是一个相当和蔼的人——至少,这是我认为你对于他的看法。现在他突然变成了卑鄙小人——不仅是卑鄙小人,而且非常荒唐地认为受到伤害,以任何理智的标准来判断都不合情理。他乐见让埃勒里为他和莎丽背黑锅——而且从他之前的个性来看,我不能理解这点。那么,紧接着,他怒气冲冲是因为埃勒里拒绝背黑锅!这是一个相当混乱的逻辑。这就是你想要传达的?我可以很容易地处理他,作为一个心理失常的人物,毫无理性,等等;但是即便没有理性也必须有一些东西作为支撑,是不是我在匆忙阅读的时候没有发现呢?就算他担心自己暂时失忆的事情,这是否足够激发他的非理性、自私,以及如此愚蠢地对待埃勒里呢?我本来认为你希望让霍华德获得读者的同情;相信我,不管怎样铺垫,当他冲埃勒里大吼,不论是否“几乎要疯了”,读者会像烫手山芋一样丢弃他。另一方面,如果霍华德神智健全,我想要对他多一些了解,不只是大纲中所描写的。这显然很重要,而且,虽然你很忙,还是有必要写信详细阐述这个人物。也许我有什么地方没有注意到;如果是的,请给我指出来。
而1947年10月29日丹奈在信件里是这么回复的,省略号表示跳过了无关段落:
整体而言霍华德给人的感觉是,他是一个好人——一个有着很多麻烦的好人,一个被迫不断同这些麻烦做斗争的好人,一个也许——或者也许没有——将要战胜它们的好人。我同意你的观点,直到他自杀那时候,霍华德应该一直赢得读者的同情。那么如何解释你所谓的在大发雷霆那一幕他的非理性、自私、如此愚蠢地对待埃勒里呢?
解释就是——对我来说很明白,我觉得大纲里的暗示也很明白:显然,霍华德知道自己撒谎,知道自己辜负了埃勒里。正是认识到这些——基于霍华德是一个正派的人——使得他疯狂地大发脾气,猛烈地斥责埃勒里。当一个好人被迫——或者认为自己是被迫——做出卑鄙的事情时,他会怎样?他会暂时失去理智,变成情绪激动的孩子;他设立了一道防线。这道防线由什么组成呢?这个人知道他是错的,于是迅速指控另一个人犯了罪。他把自己的罪行发泄在一个无辜者身上。
……
正如你所说,霍华德的行为也许相当逻辑混乱;对于故事来说存在这样的可能性,甚至是必要的;但是霍华德的行为也许同样是实际上也是如此——一个完全正常人的反应,他要回击,他陷入绝境,于是通过谴责其他人把气出在别人身上,只是因为他非常清楚他不仅错了而且错上加错(同时这让他更有压力)——他百分之一百错了。当然,霍华德冷静下来之后也感到内疚,但是那个时候埃勒里己经走了,而且到埃勒里回来的时候,莎丽已经遇害,霍华德发现自己深陷自我折磨和痛苦之中,以至于埃勒里做出的那些不公平的事情己经对他没什么意义:相比他杀死了自己深爱的女人,他对埃勒里发脾气就显得很小儿科了。
我相信不少读者都不会对霍华德有什么好感,特别是在做出让朋友背黑锅的勾当之后;而且,他和莎丽的这件事也很难博得读者的同情,也不认为他是一个好人,一个正派的人。即使是他和莎丽是真心相爱的,这也是一种背叛,我们在《三角形的第四边》里已经见识过这种情况了,可能那次对丹奈来说,条件允许他去尽可能地阐述他想象中的场景和情侣,但即使是那一次,也并不成功。
引《血缘关系》,丹奈在1948年4月14日的信件中一再强调相爱这一点,省略号表示跳过了无关段落:
打开读者心灵的钥匙之一——在这本书中是万能钥匙——是霍华德和莎丽之间完全纯粹地相爱了。并不是一厢情愿的爱,而是完整的、两方面的、真正的爱。那种爱使得他们成为博得同情的人物。有了这种爱作为基础,读者才能被勾起什么,有些人是勾起了同情,有些人是感同身受。
……
如果霍华德和莎丽真正相爱,真正地——他们两个人——同比他们更强大的力量作斗争,读者的同情会愈来愈强烈;等到结尾处霍华德和莎丽的爱变成了悲剧,读者的同情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那时候,只有那时候,读者才明白埃勒里和迪德里希最后谈话的含义——那是正义的降临。
……
再看看现在的霍华德,纯粹的悲剧消失了。现在有了其他操纵的,困惑的因素。他没有真正爱上她。这么一条简单的陈述——以及所有可能的暗示——构建起了读者和相爱的两人之间无法打破的阻隔。
由于这一改变也让莎丽变得单薄。我有这样的感觉,莎丽不是一个敢爱敢恨的人。霍华德让读者过于困惑,以至于他或者莎丽的快乐中没有一个真正重要的支柱。曼,所有这一切是因为你觉得霍华德必须有父亲偶像这一动机。
什么是万能钥匙?万能的点在哪?
引《血缘关系》,李在1948年4月16日的信件,他的回复完全是我的嘴替:
如果他们的爱有如此伟大、纯粹和深沉,你的大纲里有什么地方体现出来了呢?什么行为证明了你的观点?哪些一系列的行为?是他们相爱了并且睡在一起度过了一个浪漫周末?就这一情况来说我觉得不能说服任何人。这是罪恶之爱——你的整个观点就是这样的东西。为了将其从“罪恶之爱”的泥潭中摆脱出来,成为霍华德和莎丽应该具有的“完全纯粹”的爱,不得不做出你并不想要他们做出的行为,也就是将一切告诉迪德里希,那个被他们伤害的人(即便他是恶魔本人,他还是被伤害了),勇敢地面对困难,以一种体面的方式解决他们的问题。那才能卸下他们的罪恶。或者也许你的观点是,就算这是罪恶之爱,但是罪恶之爱也可以是“纯粹的”、“真正的和完整的”。我姑且同意这点,但是你能让隐瞒的罪恶之爱博得同情吗?而且是坚持要隐瞒?就为了隐瞒这种爱,去偷窃、陷害并且让一个人差点丧失自由?你说“情境显得比爱更有力”?
大纲中对“万能钥匙”的塑造比小说更加苍白,这里依然不讨论父亲偶像这件事,尽管截止到本章我们已经看到好几处霍华德对他父亲的崇拜了。即使,退一步来说,我们真的感觉到霍华德和莎丽真心相爱了,那如何重新演绎整个剧情呢?我们恐怕会得到一个非常烂俗的桥段:在迪德里希认识莎丽之前他们两人就已经相爱了,而迪德里希或有意,或无意,抢走了莎丽,类似于《美好的私密之地》,在我能想象的范围,只有这样才能博得读者微不足道的同情。如果是这样,那必须和后者一样,先把迪德里希的邪恶形象暴露出来,但这本书里他邪恶了什么?
奎因先生,你是一个非常有洞悉能力的人,你一定看得出来,我所做的事,一点也没有给我带来成就感或满足感。或者,就算你看不出来,你也可以看到我现在的样子。奎因先生,对一个像我这样死了四分之三的人来说,这样的惩罚难道还不够吗?
从人设和往事来看,道理无从谈起。
所谓最后的对峙是正义的降临,可能指的是迪德里希破坏了他们的爱情,并得到了报应,但是这一主题将会极大地削弱埃勒里的地位,减弱埃勒里的剧情,到底摄像机的焦点要聚集在霍华德,还是迪德里希,亦或是埃勒里上?这似乎有些喧宾夺主了。此外,归根究底,还是这一章的内容,要想让读者同情霍华德,这一章霍华德就不应该让埃勒里背黑锅,但埃勒里不背黑锅他就不会这么委屈,也就不能更立体地塑造埃勒里的人物形象,所以,坦率地说,丹奈在这部分的处理太过于既要又要了,最后什么都得不到。
曼尼和弗瑞德合作中大声争吵的情况仍然继续着。兰德·李亲耳见证了其中一些争吵。“时常我拿起电话,希望线路空着,而在挂上了听筒之后好一会儿,父亲和弗瑞德的争吵声仍然回荡在我的耳边。有一次,父亲扔下一篇大纲,叫道:‘他给了我最可笑的人物,还指望我写得真实些!’”
——弗朗西斯·内维斯《奎因的推理艺术》
第八章,埃勒里来到迪德里希的房间。埃勒里告诉他,这个模式无法逃避,而谋杀是完成它的最后一块拼图。他猜想,迪德里希就是要被杀的那一个,凶手则是霍华德。
迪德里希坐不住了,他要出去找霍华德,但埃勒里拦住了他。
迪德里希告诉他,莎丽想在今晚向他透露一件已经隐瞒了很久的事情,但他今晚必须完成自己的工作,所以莎丽在卧室等他,在他的床上等他。
埃勒里和迪德里希一起前往卧室,可是一切都太迟了,莎丽已经死了。
埃勒里走到霍华德的房间,他正在呼呼大睡,他的手指间有四根又长又软的头发,除了拇指,其他手指的指甲缝里,都有从莎丽脖子刮下的血屑。
这一章非常紧凑,而且具有较强的误导性,手法非常经典,在最紧要的关头,当事人说出的任何话都非常容易让读者认为都是真的,因为读者此刻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马上要发生什么事情”上面,而不会去怀疑整个过程的哪个部分有没有诈。
第九章,也就是第二天,星期三在范霍恩家,达金和一群警察过来了。沃尔弗特一直在喋喋不休霍华德的黑历史,而迪德里希一言不发,霍华德的样子则比死人还像死人。
埃勒里打算结束这一切,他召集众人开始宣布他的推理。
首先他讲述了过去八天发生的一切,以及他在路上灵光一现想到的模式。
他发现了一个参考框架——《圣经》。
这个词蹦跶出来的时候,我在想其他读者会不会感到非常诧异,这是人类的语言吗?虽然《圣经》在此前一而再则三地渲染铺垫,但在此刻抛出还是非常猝不及防,我们如书中其他人的反应一样,他是不是疯了:
“我开始觉得,”这位检察官说,带着笑看看周围的人,“奎因,你比坐在这里的这家伙,更需要科恩布兰奇医生的帮助。”
埃勒里说,霍华德一共干了六件事情,而这六件事情当中包含着九项不同的罪。
而第一件事就让我们震愕不已:霍华德着手雕塑古代众神的工作。
第二件事:霍华德在他的雕塑上署名“H.H.Waye”。
第三件事:霍华德偷了迪德里希的两万五千元。
这件事显然让我们松了一口气,这是可以看懂的文字。
第四件事:霍华德破坏他父母的坟墓。
第五件事:霍华德爱上了莎丽。
第六件事:霍华德在否认他把莎丽的项链交给埃勒里去典当时,撤了大谎。
也许这几件事反映的罪行,有些不能在现今的法律条文中找到,但却可以追溯到更古老的条文上——摩西十诫。丹奈参考了不同的教派对十诫的定义,希腊天主教、罗马天主教、路德宗和犹太教,不同版本的条文稍有差别。
第一件事犯下两诫:“不可崇拜偶像”和“不可信奉别的神”。
第二件事犯下一诫:“不可妄用上帝之名”,他的这个姓名重新排列就得到了耶和华“Yahweh”。
第三件事犯下一诫:“不可偷窃”。
第四件事犯下两诫:“要记得安息日、保持安息日的神圣”和“必须尊敬父亲和母亲”。
第五件事犯下两诫:“不可贪恋他人妻子”和“不可通奸”。
第六件事犯下一诫:“不可作假证”。
那么,就只剩下了最后一诫:“不可杀人”。
九因谋杀成十。
他究竟想杀谁?
他想杀死的是迪德里希,因为他爱着莎丽,而迪德里希挡了他的路。这样一来,莎丽就是被误杀的,对他来说这是一桩悲剧。
小说里李进行了心理分析,从埃勒里十年前在巴黎认识霍华德时,他的工作室里的雕像就有摩西的了——这算一处小伏线。他所雕刻的形象,无论是实体上还是精神上,都是迪德里希的化身,他的整个成长过程充满着对父亲形象的崇拜,充满着扭曲的爱。因此,就像俄狄浦斯一样,当这个父亲偶像拒绝了儿子,把爱转移到陌生的女人身上时,爱就会转变为恨。
在这样一个有伟大父亲、念叨圣经的祖母的家庭里,霍华德被上帝观念所笼罩着,当他最终受不了的时候,他会触犯每一条上帝制定的诫律,摧毁自己心中最伟大的一个父亲形象——上帝。
这几段较长的精神分析,是李的独自创造,引《奎因的推理艺术》中李给布彻的信件:
留给我的……就是在华丽辞藻的外衣下尽可能掩盖巨大的荒谬……结尾处每一个有关心理学的解释都出自我的手;原始大纲里根本没有。父亲形象及其衍生物的全部线索都是我放到故事中的,我也许还要补充一下,这引起了丹最强烈的反应……
退一步来说,即使霍华德和莎丽真心相爱,我认为李的分析也是成立的,长期以来父亲偶像深深扎根在霍华德的灵魂中,但某一时刻闯入了和偶像相悖的莎丽,掺杂了爱情,这一切都毁了,他反过来报复了一切。
埃勒里认为,霍华德不应该被视为一般的杀人犯,他应该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经过化验,结果证实霍华德手指间的毛发是莎丽的,指甲内搜集到的采样是莎丽脖子上的,李在正文补充说,杀了和自己通奸的人比憎恨父亲偶像更像是个合理的动机。
霍华德请求去自己的工作室,把雕像通通砸烂。
他进去了。用凿子割伤自己,一边吞枪自尽,一边吊死在悬梁上。
这件案子就此结束。埃勒里·奎因因十诫推理为被称为“十逻辑侦探”,并广受赞誉。
大纲结尾写着:
So ends The Book of the Dead.
And so begins The Book of the Living.
《死者之书》到此结束。
《生者之书》由此开始。
而小说正文修改为我们熟知的版本:
So endeth the book of the dead.
And beginneth the book of the living.
死人的故事,到这里结束。
活人的故事,从这里开始。
孰优孰劣?大纲是现代英语,正文则是古代英语,我想大多数读者会更喜欢后者。如果翻译成中文想表现得更古典一些,也许应该是:
死者之书,于是终焉。
生者之书,于是始焉。
我认为我们很多读者和丹奈一样好奇,为什么李要让霍华德同时使用三种方法自杀,简简单单上吊不就好了吗,这又不是切斯特顿的《三件死亡工具》。
引《血缘关系》,李在1948年4月16日的信件:
我并不是说“简简单单上吊”就不行,其实这样能让霍华德自杀。我的意思是我不觉得那段文字的某一方面会让人觉得有任何程度的滑稽感觉;简简单单的上吊不可能“更加强烈、更具有悲剧色彩”,恰恰相反;而且,割腕和戳进嘴巴里开枪绝不是“花里胡哨的方法”(你会发现我觉得这个词并不太友好),它们实际上是我为霍华德绘制的心理学画卷中必需的要素。精神病患者一旦想到自杀,他就会非常执著于死亡。对于死亡的渴望使得他往往采取多种方式自杀。同时割腕、上吊和开枪的自杀景象在精神病学文献中非常普遍。我甚至做得很克制。他们常常还要服毒!而且,正如我让某人说的,“他真会选,选了一种最难看的死法”。这非常正确。怀着极度的强迫感意图摆脱自己的问题,他当然要保证自己能摆脱。滑稽?我说是值得同情!
但是尽管如此,恐怕也难保读者对霍华德抱有同情,只会说他死得真难看。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如果本章结尾发出挑战书,向读者挑战,问真相究竟是什么,我可以猜出来吗?
恐怕不能。
我处于一个非常拧巴的状态,在思考这个问题上,一方面我知道故事的最终结局,另一方面由于重读我产生了不同的想法,如果我假设前九日的事情要么真实发生的,要么有嫌疑人造假呈现给我们看的,那么阅读过几十本奎因小说(假设我现在还不知道这本书的结局)的我恐怕会下这样的论断:
是沃尔弗特引导霍华德犯下罪行,或者是,是沃尔弗特操纵了迪德里希设下了十诫陷阱。
有什么证据证明呢?
一开始是沃尔弗特告诉了霍华德他的身世,这表明他从以前就痛恨霍华德,因为霍华德在未来会抢走他的财产;他有偷走珠宝盒的嫌疑,也可能是他暗自把珠宝盒的情书暴露,让迪德里希发现;他关心霍华德的姓氏;当掉珠宝后看起来是沃尔弗特组织举办的晚会;他是最晚看到项链仍在保险箱里的人,反过来,他也可能是最早看到项链不在保险箱里的人;他有时间去饭店拿走两万五千元;他也有时间把莎丽车子的钥匙放在车上,让埃勒里得以及时追上霍华德;此外,他一直在家里,可以监视任何人。
最关键的,从结局我们可以看到,霍华德死了,莎丽死了,迪德里希死了,整个案件的最大受益人就是沃尔弗特,他拿到了范霍恩家族的全部财产,不应该是这样么,巨额财产分配的案子中,能活过大结局的嫌疑最大。
第十日惊奇里,埃勒里开始回溯旧案的关键道具,是当初霍华德临走时给他留下的纸条,正面写了地址,而反面是日记的片段,日记上是霍华德在抱怨,迪德里希在婚后称莎丽叫莎萝米娜,他是从哪找来的怪名字。而他知道婚前莎丽叫莎拉·梅森(第二日的伏线),他发现这两个姓名变位就可以得到蒙娜丽莎。
看来迪德里希对变位词也有爱好。可这样一来,就成了一个家里的两个人都喜欢玩变位词,但是,喜欢玩变位词的霍华德没有意识到莎丽姓名的变位词。
他感到不对劲,一查,问题越来越大:迪德里希从来没有让私人侦探事务所调查霍华德的身世;也从来没有一个叫索斯布里奇的接生医生;墓园里Waye这个姓氏最后的e是很久以后被刻上的——显然,一切都是迪德里希的谎言。
他给霍华德生造了一对假父母,生造了一个假姓氏,以便凑出上帝的名字。
是他让霍华德雕刻神像的,是他勒索莎丽的,证据是,每次勒索者打电话来,或是去饭店放钱时,他都不在家。也是他伪装成霍华德,把车钥匙插到启动器上,引诱埃勒里跟踪他到墓园,见证敲打石碑的整个过程,事后再把那晚湿透了的服装套到已经沉睡的霍华德身上。还是他,操纵了沃尔弗特去游说委员会为他举办答谢宴会。而且,1010号房也好,10号房也好,10号寄存箱也好,都是为了引导埃勒里注意到“十”。当然,莎丽是他杀的,也是他嫁祸给睡着的霍华德的。而使用十诫题材,也是他对他自己父亲的报复行为。
整个计划是在迪德里希知道埃勒里要来的两天空档被设计出来的。
那如果当晚埃勒里没意识到十诫主题怎么办?
大纲没有对此做出解释,李在1948年4月16日的信中说:
《十日惊奇》的解答中有一个漏洞,我直到写作解答本身的时候才发现。这个漏洞大部分人都不会看出来。要想修补它无疑意味着加入许多素材,对已有的内容进行许多修改。坦白说,我一边说着见鬼一边修补它。
我估计就是这个漏洞,为此,李为之解释道:
范霍恩先生,我认为,不管我有没有发现那十诫的模式,你都打算在那天晚上杀死莎丽。如果我没有在莎丽被杀前发现十诫,也一定会在事后,根据你所制造的证据,想到这十诫。就算是最坏的情况发生:我愚蠢到没有发现这个模式,你也做好了准备,你只要自己把这模式说出来就行了,或者,你也可以含糊地暗示我,让我看到它。其实,你把一切细节都考虑到了,整件案子中你不断向我抛出‘十’的暗示,甚至不惜费力地在霍利斯饭店安排1010号房间,在厄拍姆旅店也安排10号房间,连在莱特镇火车站取那两万五千元时,也是安排10号寄存箱!
所以前文才将收取勒索款的地点修改为10号寄存箱。
虽然构思苦心孤诣,但是迪德里希留下了太多可以作为物证的线索可以指认他自己是凶手了。
而且除了物证之外,李补充了一个迪德里希不得不畏惧埃勒里公开这个解答的理由:
我想,这是最重要的,范霍恩先生,你会被起诉,必须接受审判,整个事情会被揭发,而伟大的迪德里希·范霍恩,这位到目前为止仍然是被人们同情的对象——一个遭背叛的丈夫和父亲——到时候,将露出他本来的面目——原来是个为了复仇不惜杀人的家伙,并且还不是那种因为发现自己遭到背叛后,一时冲动之下的杀人,而是冷血、细密、周详计划下的谋杀。
范霍恩先生,你已经老了,我想,死对你来说,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你现在已经和死去差不多少了。但是我相信,公众的注目能让你害怕。对你而言,那将会是比死还让你痛苦的事,因此也是恐怖得多的惩罚,一种让躺在坟墓里的人觉得痛苦的惩罚。
有读者提出迪德里希完全可以不认账,放任埃勒里公开真相以达成同归于尽的结果,但对于迪德里希这样一个追求脸面和同样自居为神的人来说,这似乎更难以接受。
埃勒里呼号,
你毁了我!
大纲里这么写道:
你希望我解决案子,并得出一个符合我风格的逻辑、演绎、巧妙的结论。你知道,以我的声誉,我提出的解答会被警方毫无疑问地接受,特别是如果它还有物证支持的话。但要让我按照你的方式解决案子,你必须给我那种我会上钩的解答,那种我会相信的解答,那种我容易被吸引过来的解答。从你对我过去成功的了解中,你知道我的弱点。在所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会选择精妙的解答而非显而易见的,选择复杂的而非简单的,选择精彩的而非平淡的。所以你给了我所有这些:一个精妙、复杂、精彩的解答。作为一名侦探,我是个创造奇迹的人:你给了我创造奇迹的材料,而我则完全按照你的期望去做了。
这一段话的意义是什么?
如果这个案子发表在国名、《半途之屋》《生死之门》之后,这段话的说服力会更强,因为这十一本书可以用来论证埃勒里通过复杂的逻辑推理得出奇迹的解答,再一次,和丹奈所说构思本作花费了十年形成映证。
随后,埃勒里抽出迪德里希抽屉里的点38手枪,让他自尽。
而他自己则从容不迫地用戴着手套的手打开门,走了出去。
《圣经·旧约》的《创世纪》9:6写着: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
埃勒里的最后一个案子,就这样了结了。


诚然,《十日惊奇》的结局是黑暗的,在全文最后一段,埃勒里解决了这个案子,在逼死凶手之后,他离开宅邸,整栋房子都亮了起来:
但是他已踏上了范霍恩的私人走道,开始了他往莱特镇的漫长而黑暗的徒步之旅。
而这,让人想起了《上帝之灯》中的剧情,那时,赫伯特·莱纳赫问他,房屋消失这个谜题是不是太怪异了,不合他的口味。于是他说:
“没什么谜题是深奥难懂的,”埃勒里喃喃说道,“除非是上帝设计的谜题,而且这根本不是谜题——而是一片广袤无垠的黑暗。”
如果先前的黑暗是房屋的消失让人恍惚,那么这次,则是上帝立下的十诫,是上帝降下的谜题,引导侦探步入无边的黑暗当中。
(下文泄底《X的悲剧》和剧透哲瑞·雷恩结局,未看过可跳到分割线后)
这是人和神之间的抗争吗?弗朗西斯·内维斯在《皇室血统》中曾讲,奎因尝试在侦探小说的框架内创造人神战争,也即超人类力量的战争。无论是内维斯还是饭城勇三都曾提过,哲瑞·雷恩沉迷于操纵(“在这出比虚构戏剧更伟大的戏剧里,我想让自己来操纵拉线。”),最终杀死了别人,也杀死了他自己。饭城更进一步讲,《X的悲剧》里雷恩正是通过砂糖的故事暗示德威特在死前留下讯息的。
这是有线索印证的吗?约莫是有的:
雷恩动了动身子,“我认为,”他的声音异常虚弱,“今天晚上,德威特对我所讲的一个故事深有所感,如此而已。”
这也可以理解为,雷恩认为他成功操纵了死者留下死前留言。实际上,他非常确认在此之后凶手已经完成了所有谋杀,所以他说:
布鲁诺先生,你完全可以相信我的看法,”雷恩斩钉截铁地说,“绝不会再有谋杀案了,X先生已经完成他所有的杀人计划。
但是,雷恩虽然能当场推理出凶手是伍德,可他如何判断伍德只杀两个人?他只有在追问了乌拉圭的胡安·阿约斯领事才知道凶手的动机为何,才能确定凶手只想杀朗斯特里特和德威特。除非,把整件事解释成,在雷恩视角,伍德就是想杀死朗斯特里特后嫁祸德威特,然后案子就此完整了。即使这么解释,德威特的死亡也似乎像是完成了必要的手续一样,又如:
“这是我生平最严重的失手,也是最大的耻辱,居然让一件谋杀案就这样发生在我的耳目可及之处……”雷恩若有所思地注视着自己的双手,“这么近……”
这句话,实际上分明了哲瑞·雷恩和埃勒里·奎因的差别。先不说操纵,就当这是失手,雷恩让德威特死在了自己面前,他是负有非常大责任的,最少,他如果提前指认凶手是谁的话,德威特就不会死在这里,末了,他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是耻辱,而不是内疚。而埃勒里,在自己犯错导致他人死亡,他会感觉良心不安。
当然不是说,雷恩就不会内疚,他也是会的:
在雷恩清澈的眼中,有一抹自责之色——“在这桩罪案中我并无资格宣称获得胜利,我还是不够敏锐,不够敏锐到能将被害人从凶手的魔掌中救回来。我甚至认为,自己只能算个业余的半吊子侦探罢了,如果将来还有机会参与任何探案工作的话……”
但是第一反应还是有较大区别,在《美国枪之谜》中,埃勒里已经知道凶手是谁,却没有说出来,这时情况和雷恩差不多,他不知道凶手下一步的具体计划,也不知道凶手的作案动机,同样地,即使抓出凶手,如果他三缄其口,也很难成功指控。
埃勒里也因故未曾缉拿凶手,而让凶手成功行动杀死了伍迪,所不同的是,他始终会感到内疚,并设法自我安慰:
奎因父子僵坐在座位上,目光从惊逃的马匹落到对方审视,老探长怒目圆睁,在惊诧的目光中第一时间迸出了这样的质问:“要是你早就知道,为什么当时不说出来,反而放任第二起凶案发生?”
埃勒里觉得,此时此刻,他找不到恰如其分的解释。但在内心深处,他清楚伍迪遇害是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对于再一次发生的流血事件,他无论做什么都无力阻止,并且他现在不得不沉默以对,因为他有充分的理由……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该如此。
这些思绪在他脑海中呼啸而过,他尝到了几分自揽罪责的殉道者的苦楚。每个敏感的头脑中,都存在着一位冷静的住客——端坐在汹涌的灰色脑细胞间的隐秘深处,如乔达摩般心如止水的旁观者,只淡淡地提醒他:“且待。彼之寂灭,无汝之咎。且待。”
这里插句题外话,《金刚经》中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若是,又何以有住客生于心?若如《心经》所说“观自在菩萨”,又何以有他者?奎因这里的表述让人困惑。
此外,还有其他映证,《九尾怪猫》出版前,李就准备修改的内容和出版商商议,在1949年5月11日的信件中他写道:
第38页:埃勒里的良心不安。埃勒里是否真的为霍华德和莎丽·范霍恩的死感到良心不安?我们中的一些人可能会觉得,正如你所说,是“相当卑鄙的人”。而我更倾向于大部分人会认为他们是可怜的人,或软弱的人。但无论是卑鄙、可怜还是软弱,他们当然都不会被判处死刑,我们的刑法里也没有因通奸就判死刑的。然而霍华德和莎丽确实死于暴力,埃勒里觉得如果他自己能够妥善处理好案子,他们就不会死。因此,埃勒里将他们的死归咎于自己。这完全符合我们设定的前提,也符合第38页探长的发言。正如你所指出的,你建议他说“无论如何他们都会有糟糕的结局”。在我看来,这会淡化埃勒里在案件中的心理崩溃,并使他在最后一章中对卡扎利斯新闻的反应显得荒谬。我意识到你的担忧是为了让不熟悉《十日惊奇》剧情的读者同情埃勒里,但我认为这个问题已经在两本书中出现,且这个问题对他来说非常重要,这种处理是不可取的。也许这种情况需要更深入的文本陈述。在当前版本中,探长只是指出埃勒里认为两人的死亡是他自己造成的,而没有说明原因(尽管原因在第8页被模糊提及)。如果将第38页第5段修改并扩展如下,效果会更好:
以下是小说中的相关段落:
“等我说完你再回答。你觉得你在范霍恩那件案子上栽了个大跟头,而且还使两个人丧命。老天爷知道我是多么想帮助你走出你自己砌筑的城墙,不过,我自己也在想,要说服一个人泯灭自己的良心大概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只好坐在一旁,看着你不断蜷缩进入洞里面,一边还发着毒誓说,再也不掺和任何其他案子了。”
“可是,孩子,”老人说,“这次可不是普通的杀人案,它是很令人头痛的案件。说它头痛,并不只是指案子的艰难程度——当然这点就足以让人伤透脑筋了——还有这个案子所造成的恐怖气氛。这不只是弄清几件谋杀案这么简单的事,埃勒里,这是一场捍卫全市免于崩溃的竞赛。不要皱着眉,露出一副怀疑的表情,这一切很快就要发生了,只是时间的问题罢了。只要在错误的地方发生一起命案……市中心的人休想抢走我的功劳,绝不是在这件案子上。大家都为我这只老狗感到悲哀。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探长身子紧挨着窗框,眼睛往下看着八十七街,“我之前跟你提过,局长有意……
说回来,埃勒里是一个侦探角色,而雷恩更倾向于是一个上帝角色,他参与案件发轫,引导案件发展,决定案件结局。
这个上帝,或是神,还要继续往下解释。
如果我们假设雷恩就是这样,让死者配合凶手,让凶手戏剧性被捕,或者,靠自己审判并处决凶手,并决定故事的最后去向……这是人神战争的第一阶段,顺着这个思路再往前走,看埃勒里的案子,我们还能得到什么呢?
(下文泄底《生死之门》《另一方玩家》,未看过可跳到第五章)
《生死之门》里侦探伪造证据让凶手认罪自杀,如果是侦探代行神职结束案件,那么这可以视为埃勒里的故事里有角色第一次越界。
他首先,帮助理查德澄清了案件真相——老人关心的那部分真相。然后:
我面临一个极其棘手的问题——这是我经历过最难办的案子。坦率地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再顺便一提,我们经常把《凶镇》或《半途之屋》视为奎因风格变化的分野,当然也有人认为《十日惊奇》充盈着大量的心理解释,而非物证逻辑,这是转型的重要表征。但《生死之门》更可能是心理分析的开端,因为操纵杀人是很难有明确的踪迹可寻可证的,在这本书接下来的剧情里,在埃勒里推理出卡伦·蕾丝是自杀后,又指出麦可卢才是真正的凶手。麦可卢医生当然为此嗤笑:
“我很好奇,你怎样合乎逻辑地证明,一个人躺在远洋轮船的甲板椅上,距离到港口还有一天半的航程,却能在纽约的房子里杀死另一个人。” 埃勒里脸红了。“你在侮辱我的智力。首先,我没说能用严格的逻辑证明它。其次,我没说你亲手谋杀了卡伦·蕾丝。”
之后埃勒里说出了他的手法和动机,麦可卢像华莱士·瑞尔森·怀特面对尼诺·英普顿揭穿了他的面具时那样,向埃勒里申请了一根烟抽:
最后,麦可卢医生说:“我已经努力在想了,如果你的父亲今晚在场,他会说些什么。”他笑了笑,耸了耸肩。“他会相信这样的故事吗?我思索着。有什么能够证明的?根本没有。”
“什么是证据?”埃勒里问道,“它只是我们已相信为真的东西的外衣。只要有足够的信念,任何人可以证明任何事。”
埃勒里运用逻辑,终于证明到不可证明的事实上时,他不得已使用了伪证,一如后来理查德·奎因在《奎因探长自己的案子》中所做的那样。而后:
麦可卢医生喃喃低语道:“原来你是这样知道的!我就觉得那富于才智的推理过程,未免有点牵强了。”
他推开了境界的门扉,离开埃勒里所说的是座坟墓的房间,走了出去,门外是一个即将走向死亡的凶手,门内是一个不得解脱的仍在人间的侦探:
富于才智的过程!是的,他想,确实非常富于才智。
当他看着金蜡在热力作用下融化流淌,他思索着:如何证明一起用心理杀人的案子?如何证明一个人可以不用他的手,而是用他的头脑来犯下谋杀案?如何惩处一种自然力量,比如正当复仇的欲望?如何抓住风,如何困住云,或是让正义自我判处死刑?
即使片刻的扮演上帝,都让他因棘手而颤抖,他第一次无法使用逻辑,而是通过心理上的解释去和凶手对峙。
换言之,他这时并没有掌控案件,他仍然是一个侦探,只不过为了完成这个角色的任务,做出了越界的行为。这也许是埃勒里这个人,这个角色本身决定的。所以,让这场战争继续进化的另有其人——另一方玩家,凶手。
凶手又该如何让战争演化呢。
发展到第二阶段应该是,神自己的陨落。
内维斯在《皇室血统》里说:
一个道德上不负责任的凶手,其行为受Y,实际上受父亲和约克的控制,这把我们带回到1932年和《Y的悲剧》。但《另一方玩家》中Y身份的揭示与《十日惊奇》的结局更为相似,两部小说的高潮都出现在埃勒里目睹上帝之死的时候。正如《十日惊奇》的结构颠覆了人类是按照上帝形象造出来的传统教义一样,《另一方玩家》的结构也颠覆了上帝在温柔谦卑之人身上显现的格言。两本书的区别在于,前者探讨的是外部操纵,后者探讨的是内部操纵。
而他在修订版即《奎因的推理艺术》第十五章是这么给《十日惊奇》和《九尾怪猫》起章节标题的:“上帝死了,怪猫来了”。
我们来看看《十日惊奇》中埃勒里是如何目睹神的陨落的,埃勒里指出迪德里希替霍华德签下了神的名字,他为此辩解:
“我有什么天大的理由,要做这样的事情?”
“神,在这里成了被你利用的工具,范霍恩先生,”埃勒里说,“为什么你要这么做?因为你要为霍华德冠上一个神的名讳。”
迪德里希为霍华德冠上了神的名讳,又让埃勒里指证他,目睹了他的死亡:
你是整个事件背后操纵一切的神。
迪德里希在得知埃勒里将抵达莱特镇后,花了两天完成了所有布局,为侦探、死者设计好故事和结局,莎丽和霍华德顺着他的心意死去,埃勒里顺着他的意思完成推理,还不止如此,神甚至可以给别人署上神的名。
他的动机是什么,他当然不只是要那两个人死,他还有更宏伟的想法,比如,读者很容易从前文的“我可以为你杀什么人吗?”引申出来的“埃勒里·奎因是我的共犯”。
“你是整个事件背后操纵一切的神”这句话不见于大纲,应该是李的创造,通过种种设计,让凶手一举引领全局,突破了原来他们的推理小说框架。然后,让负罪的侦探,让满脑幻想的堂吉诃德,挥动长枪冲向这位风车神祇——两败俱伤,双双陨落。
然后,在《九尾怪猫》中对侦探和凶手都全盘否定:他们都不是神,神只有一个。自此完成收束,人神战争才告一段落。
约瑟夫·古德里奇在《血缘关系》中说:
总而言之,《双面莱特》明显回归了。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关于它的通信相对很少:实在没有多少值得争论的。
他也许过分乐观了。围绕这本书的争吵声堪称沸反盈天。
这里截取几段,1949年11月16日丹奈的信中写道:
但我会讨论你对《双面莱特》的抱怨。你告诉我——现在——说你深入研究后,发现情节漏洞百出,难以置信,有的甚至无法修补。然后你说,该死的,你甚至没写关于这部小说的内容。兄弟,你写得够多了——足以撕碎我的心,像往常一样,像每次写新小说到这个阶段时一样——甚至没有一点最基本的善意来解释你到底在说什么。
曼,你上次在纽约的时候,告诉我你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二。在那个完成阶段,你说你对这本书很感兴趣,享受着工作,并且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它会写得很好。如果我假定你说的是实话——我应该假定别的吗?——你的意思是坐在洛杉矶,在这个时候告诉我,在书的最后四分之一部分,你突然发现情节漏洞百出,难以置信,有时甚至无法修补?你到底想给我灌输什么鬼话?你所谓的难以置信和无法修补的漏洞到底是什么?
这又是你那老掉牙的伎俩,重复了无数次了:首先,你给我发来一通狂轰滥炸的批评、抱怨和指责;然后你把完稿寄给我,全部修改完毕,准备好交给出版商——换句话说,你先给我一顿曼尼式的猛击,然后再给既成事实。见鬼,这时我什么也做不了了。为什么,你甚至不听我的建议;而且,除非我采取像在《九尾怪猫》那本书上那样的激烈措施,叫你到东部来讨论重写,否则一切都为时已晚。你会不会否认在《九尾怪猫》上发生的事情,尽管那意味着你要来东部一趟,但对故事来说难道不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吗?冷酷而确凿的事实是,如果《九尾怪猫》的成书是用的要刊载在杂志上的版本,我敢发誓我们会得到更好的评价。
我不知道你是否意识到过去八年里发生了什么,就我纯粹在编辑意义上的个人发展而言?你知道我被认为是业内最敏锐、最精明的侦探故事编辑之一吗?除了你之外,所有人都这么认为。在这个行当里,从底层到顶尖的作家,没有一个不欢迎并尊重我的批评;而且不仅仅是情节方面——我重写过他们中最好的作品。然而,在我们的合作中,我不仅对最终作品的形式没有任何发言权,甚至连提建议都不能。而你还在抱怨!
在我忘记之前:毕竟,小说的情节部分是我的职责范围。你怎么会发现难以置信和无法修补的漏洞,却都懒得告诉我,不咨询我,或者不让我在我负责的工作上插手?如果漏洞那么多那么严重,你有什么可以想象的理由绕过我?
你还声明说,你发现角色们毫无进展——然后你就打住了。该死,何必向这个可怜的笨蛋解释——反正角色只是他凭空想出来的。我要这么说:如果你发现角色们,或者其中一些角色,毫无进展,那么你仍然不理解你过去八九个月一直在写的那种书!如果你对这种类型的理解都和我的不一样,天杀的,你怎么可能喜欢某样东西,或者享受创作它的过程?
这就引出了你的致命一击:你还说,你发现自己老朽而疲惫,因为近年来你写了不少东西。好吧,这是你自找的。曼尼,在过去的二十四个月里,你完成了三部小说的写作部分。我认为可以公平地说,在过去两年里,你几乎只做了这件事——几乎没有别的事。因此,你写一部小说平均用时八个月。
我从来没有一次,哪怕是说出口、暗示过或提示过最微不足道的抱怨。
每部小说花八个月来写作,这时间长得要命——在我们的行业里。毕竟,曼,我们写的不是那种被可笑地称为“严肃”的小说。
现在你告诉我你有多累,多老朽——以及你工作得有多辛苦。
曼,你有没有想过我有多累?你有没有想过我工作得有多辛苦?在同样两年里,我构思了三部小说情节,编辑了杂志(这本身就是一份全职工作——或者你不这么认为?),编了两本选集,而且,因为你离纽约那么远,我还得处理大量的纯粹的业务细节。而你在抱怨?
毕竟,如果过去两年的财务状况一直很困难,我放弃纽约办公室,每月我们各自能省下35美元,这几乎不会产生什么重要影响。我们中任何一方,或者我们双方,能改善财务状况的唯一真正方法就是多产出作品。但如果写本小说几乎占用了你所有的时间,你怎么能产出更多作品呢?
以及,夹在《双面莱特》和《恶之源》之间的,还有一部从未现世的《Old Wives' Tale》,写完《双面莱特》的大纲后,丹奈说他开始构思了,但过了一段时间后他放弃了,只是想好了标题如此;于此同时他开始构思另一个主题,并想好了“完美的、必然的标题”,这本书很可能就是《双面莱特》。写完《双面莱特》大纲后,他开始构思新的故事,他放弃了原先的想法,因为不管如何都无法让《老妇人的故事》成型,于是他转头思考另一个主意,这个主意很可能衍生出了《恶之源》。
即使只听到《老妇人的故事》这个标题,也足以断言它和后续出版的所有小说主题全不相干,它究竟要讲什么?也就此匿踪于书信之中了。
我们经常视《十日惊奇》《九尾怪猫》《恶之源》为一个系列,因为这三本书确实是有共同的特征。除此之外,《十日惊奇》和《恶之源》都有一样的奇想情节,这种奇想是在之前的奎因小说中看不到的。说得浅显一些,就是“连接一堆表面上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构成一个让读者诧然的异想天开的理论框架”。这种思路可以更隐式地表达出来,到《然后在第八天》中,结尾的真相连接起前文的各种荒唐线索,可以还原出除《死海古卷》外的另一个主题——复活节
那为什么,为什么在《九尾怪猫》和《恶之源》之间还夹着一本《双面莱特》?
引《血缘关系》,李在1948年7月7日写的信件,在《九尾怪猫》大纲之后:
考虑这个问题的同时,我想说说我的一个感想,正是《十日惊奇》和这部大纲直接让我萌生出来的。也就是,在接下来的那本书里,不要再让埃勒里因为他的案子而变得如此烦心。我的意思是,目前来说你做得很好;接下来就暂时把它放在一边吧。我觉得这种埃勒里的人性化塑造手法极为有限,而且我觉得在这个故事中己经到顶了。我想看到在下一部大纲中他能重新找到一些自尊!——顺便,驱散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我相信很多读者也同样觉得埃勒里正在“下滑”。他对自己够苛求了。在下一部大纲中他应该找到满足感,真正的胜利,不带条件。
同月的9日丹奈在信中如此回复,《砍下他的头!》是《九尾怪猫》的原名:
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经历了两本书之后,埃勒里已经彻底灰心丧气,而且这种人性化方法至少在目前已经用尽了。我在这本书里延续它,因为它如此美妙地、如此艺术地跟随着《十日惊奇》的失败。如果你没有建议,我已经下定决心在下一本书里另辟蹊径了。我从《十日惊奇》中开始使用,在《砍下他的头!》中加以延续,有意让他彻底放弃自我和超群的智慧,通过这样的做法让埃勒里有血有肉。我觉得,曼,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埃勒里下一次可以在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情况下获得成功。但是不要以为,《砍下他的头!》最后一章(包括结束语)中的埃勒里只是一个泄气的气球。这个伟大的人还是想出了解决的办法。不要忘记,正是埃勒里而不是那位精神科医生向读者给出了分析。埃勒里仍然有头脑——没有的仅仅是自我和人的存在,整体上来说是这件案子、个体上来说是赛利曼教授把椅子从埃勒里身下撤走了,让他摔了一个最具艺术性的跟头,这是虚构的大侦探前所未有的遭遇——一组致命的连环出击,《十日惊奇》是左击,《砍下他的头!》是右击。好了,埃勒里从地上爬起来,在下一个故事中回归充满荣誉的胜利。
我不认同下一本小说《双面莱特》是“充满荣誉的胜利”,我曾就此事向饭城勇三老师讨教:为什么下一本不能是《恶之源》呢?
饭城勇三的回答让我大感意外:
但我认为埃勒里取得了“完美的胜利”。
在《十日惊奇》中,埃勒里进行了推理,认为霍华德是凶手。然后他停止了思考。所以他不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
在《双面莱特》中,埃勒里进行了推理,认为某人是凶手。但他没有停止思考。所以他发现真正的凶手是某人。
我认为这可以称之为“彻底的胜利”。
我还认为《双面莱特》是《九尾怪猫》的优秀续作。
读过《十日惊奇》和《九尾怪猫》的读者会想:“侦探并非无所不知。”
读过《双面莱特》的读者会想:“凶手也并非无所不知。”
你不觉得这三部小说之间存在联系吗?
我很佩服他的解释。
(下文泄底《恶之源》, 未看过可跳到分割线后)
《双面莱特》之后呢?相信不少读者都曾对《恶之源》的结尾念念不忘,上个月日本的埃勒里·奎因俱乐部最新一期即第124号会刊《Queendom》里,有栖川有栖问道:
《恶之源》的结尾, 我无法理解埃勒里那样对待那个人,到底打算如何收场。我问道:“下一作你要拿这家伙怎么办?根本没法写,也不想写啊。会像J.J.McC那样消失吗?”丹奈会是什么反应呢?
实际上丹奈确实构思了续集,并完成了续集的第一章的内容,但由于觉得很难写出来以及李的反对而作罢,他在1950年1月27日的信件中写道:
我同意放弃续集第一章的开头,或许干脆彻底放弃续集。我对它已经感到冷淡了——并非因为它的可能性(从情节上看极为丰富),而是因为我现在或在不久的将来都无法去处理这类故事。我仍然认为续集的基本情境,对于人物间的人性互动和精彩角色关系而言,具有极其丰富的潜力。但我宁愿现在就不再碰它了。至于我原本对这部续集的想法呢?当然,那些构思并未展开。但当时我并没有打算让埃勒里自愿成为亚当的伙伴。你说如果现在加入续集的开头,那么书就会以埃勒里认真倾听一个会使他沦为混蛋的提议结束。显然你误解了我的原意。我从未说明过埃勒里是否会接受亚当的提议,这还悬而未决。我原本的想法是,埃勒里会接受——似乎会接受成为亚当的隐形对抗者或守卫。在情节发展中,某些事件几乎是必然发生的:例如,亚当必须被谋杀——或许就在续集的早期阶段。最明显的怀疑对象将是目前掌控他财富的人——那财富巨大,我再次强调。此外,还可能有另一个凶手——但相当骇人听闻,以至于我甚至不愿用语言描述它——即使去考虑这种可能性,也需要付出相当的思考。然后,整个续集会以史诗般的讽刺收场:数百万的财富当然会化为乌有,而亚当的梦想,以及埃勒里的任何梦想,最终也将归于虚无。
谨对《恶之源》的下一本是《王者已逝》表达遗憾。
那之后,当复何从?
这几本书,本质上更像是侦探和作者观念的转变之作,把他们引导到另一个境界上,在后面的作品中,我们能看到逻辑、幻想、伏线等更多内容,我时常担心侦探的意义和推理的意义是否将被解构穷尽,但似乎并不会这样,当角色面对以未知、无序、罪恶、死亡构建的谜团时,在重压之下,事件有无穷的变化,他有无尽的选择,我们仍然会为这个过程百爪挠心,仍然会为最后的真相感叹不已,而不同的作者、不同的侦探,剧情的走向、做出的选择,也并不能全归为老生常谈。
《十日惊奇》虽然一开始被当作埃勒里的最后一案,但成书时并非如此,他高呼他再也无法接别的案子了,但他漫步夜路时会不会思考更多?侦探引以为傲的逻辑被凶手武器化了,侦探本人成了谋杀完成的最后一环,这把他毁掉了,因为侦探是有逻辑本质的,而一旦这个本质虚无了、反向了,本质主义的他精神就崩溃了。但如果是别的人呢?他知道下一次自己依然可能犯错,依然可能被凶手操纵,绝对的正义和真相在这个世界里或许并不存在。但他依然会接下一个案子。不是为了扮演上帝,而仅是他选择了这一事业。
我们并非一定要在推理成功或失败后才能论述凸显角色的意义和特征,情节的变化、案件的发展,因为侦探或主角的选择而不同,而成为不同的侦探故事、推理小说。如有意义,也只是伴生于过程当中,而非独立存在。
基于此,作如此解说,《十日惊奇》的真正主题是,埃勒里·奎因发现了凶手为他构建的圣经框架,他们双向奔赴,来到名为十诫的莱辛巴赫瀑布边上,之后一并坠落。
就这样,故事仍在继续。
感谢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的管理员Jay、Vanessa、Tara Craig,感谢哥伦比亚大学的Arwa K Palanpurwala同学,感谢他们提供了小说大纲和书信文件,没有他们的帮助就没有这篇文章,这里一并向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致谢。
感谢谜斗篷翻译了《血缘关系》,感谢约瑟夫·古德里奇的这本书,这构成了本文的原始材料,我每每想到他在图书馆里对着书信手自笔录,就非常动容,而也为书中省略了一些重要段落感到遗憾,这也是写出这篇文章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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