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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归档 | 莫比乌斯

污染源 | 莫比乌斯 该不该让 AI 参与写作? | 莫比乌斯 博客一定要为读者负责吗?III | 莫比乌斯 博客一定要为读者负责吗?II | 莫比乌斯 博客一定要为读者负责吗?I | 莫比乌斯 我们的博客是花园,花园里的花儿吵翻天 | 莫比乌斯 第一百八十万字 | 莫比乌斯 回到现在 | 莫比乌斯 那些令人反感的“我不提供观点” 第一千篇 博客需要追求变现吗? 我为什么关闭“友情链接”? 第一百六十万字 | 莫比乌斯 我为什么关闭博客评论? | 莫比乌斯 我为什么招人讨厌? 我可能是个疯子 | 莫比乌斯 写在 2026 年新年之前
博客一定要为读者负责吗?IV | 莫比乌斯
ONO · 2026-07-30 · via 博客 归档 | 莫比乌斯

最后一部分,我想回到我的个人拙见,来聊聊创作者该负起哪些责任?

创作者的责任是什么?

这并不是一个公开标准:有人觉得自己说的每句话都应该有一个书本上的知识背书;有人觉得自己在从自己生活的点点滴滴里引发属于自己的思考,这些思考可能不是出自于某位哲学家的理论,但却在自己的世界里无限接近了对方的观点;有人觉得自己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地收集不太同的观点,确保自己客观中立;有人觉得我就是我,我决定我要在博客写什么……但还是那句经常在博客说道的:这些都没有对错,也没有谁更高级。

就拿我而言,我对于博客的原则是“避免键政”、“保留感受”、“搞清楚为什么”。如果出现了前后矛盾的地方,在未来会进行“闭环性地重新思考”。但这套规则我并不能时时刻刻挂在嘴边,做成一个博客的 banner 不停地播放。

我可能最不负责任的部分,是我常常提出问题、呈现引发问题的路径之后,几乎不会提供方法论。但主动联系到我的人,我都会和他们具体聊到问题本身,以及我能提供的解决方案。

我把责任本身设定为“社交属性”的一部分:如果看完觉得没有想要进一步了解或是讨论问题,那闭环就已经完成。但因为文章与我建立社交关系的,我会为自己发表的言论负责。

在并不违法的前提下,写什么、说什么、甚至是思考什么,都应该是创作者的自由——当然,这是在理想型情况下。然而,在现实情况下,读者自己的个人喜恶,能决定创作者的自由吗?而创作者的自由,又能抗辩读者的个人喜恶吗?


谁拥有定义博客的权力?

既然创作者和读者之间的评价系统是分离的,那“博客是否属于公共空间”到底由谁说了算?

我仍然认为是“读者”,或者说创作者本身很难扭转读者的刻板印象、既定的认知。但读者拥有解释权后,但不代表它剥夺了原本也属于创作者的解释权与创作权。

比如,有人认为我、以及我的博客是:

你继续在你的辩论无敌安全框架里优雅的社评自媒体莫比乌斯环循环,收割迷妹迷弟吧。

这个评价一口气定义了我、我的博客、以及为什么会有人看我的博客。但我很难扭转这个结论,核心在于这个评论它本身没有对错,而且在对方的认知体系里它是成立的。但问题在于,这个评价系统本身是观点还是事实?以及它是否是一个属于“公共空间”的既定事实或标准?所以创作者本身有了第二套评价系统,即我决定面对这个自证陷阱,去反问对方我该从哪些方面自证。显然,我并没有自证,而是把这个问题抛了回去。

当然,我也做过定义博客的事情,比如我定义博客是为了获得关注,那这个定义就是对的吗?显然也不是,但它成为我、以及部分博客主写博客的追求后,它也并不会因此更“高级”,这条标准始终是对内,而非对外评价其他创作者的。


读者与创作者的权力抗辩

如果一个博客在谈论一个社会现象时——

  • 事实审查:读者指出创作者引用了“错误事实”并质疑事实来源时,那么创作者应该为其负责,并提供信息来源。
  • 认定标准:读者指出创作者对某件事物看待的标准时,那么创作者可以就标准进行讨论,但不应该就标准之间的冲突进行非黑即白的讨论和攻击。除非标准存在明确的法律、公约之规定。
  • 内容解读:读者以自己理解的视角解读、定义、评价创作者内容、创作者本身时,那么创作者同样拥有对其真实表达内容的解释权,但这两个权力也并不是非黑即白的存在。然而,这种误解很难在第一时间被解除,甚至会成为“原罪”。
  • 个人好恶:读者以“自己不喜欢、不认同”为由质疑、反对创作者时,但凡涉及到个人喜恶层面的讨论,创作者可以不必顺应读者个人喜恶做出内容调整。这并不是创作自由在封锁另一方的发言权,而是双方是否在将感受、观点作为事实,以此来评价、或限制对方行为。不过是否切断交流、禁言等行为,又是一个非常对内的标准,有人直接拉黑对方、有人反击、有人无视,这些标准属于个人对待这类事物的处理方式。
    • 就好比一个人觉得火锅不好吃,他可以选择不吃,但不能跑到火锅店门口举横幅干扰商家经营,甚至不允许他人吃火锅。

而在权力抗辩的过程中,随时确定在聊什么,才能避免进入死循环:

  • 先明确是事实之争,还是观点之争?
  • 聊事实,如果事实存在争议,则双方提供证据,以证明事实,避免出现循环论证;例如“我拒绝提供是因为你得先提供。”
  • 聊观点,观点之间没有对错、尊劣之别,更不能将观点作为事实进行讨论;了。例如“我就不这么认为,你凭什么觉得你说的是对的。”
  • 聊感受,感受本身是不能等同于事实存在的,但必须尊重个体对于不同事物的、观点的感受,而感受与感受之间不能进行相互抗辩。例如“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这样人认为吗?”
  • 聊立场,如今立场几乎快要成一种身份认定的武器,一旦立场不对,无论这个人发表怎样的言论都是“错误的”。就好比一个美国 IP 的账号,在简中社群聊国内的话题,无论他说的什么,都可能会被扣上高高的帽子。然而,立场又是必须要冷静头脑、摈除感受去理解和讨论的部分。
    • 不过这里留下一个问题,立场和视角的区别在哪里,拥有多个视角、或多个立场,是否意味着是“双标”?
  • 对事还是对人?一旦涉及到对他人的主观评价时,要随时确定聊的内容是否已经脱离原本的事实。若涉及主观感受,不如先确定此时此刻是如何“定义彼此”的。这就好比一对情侣吵架,男的在聊家里的家务应该谁做,而女的则觉得男的在聊这件事是在嫌弃自己懒惰,说明不爱自己,甚至有可能他外面有一个会为他洗衣做饭的小三,他才会如此嫌弃自己……

需要强调一下,这个系列文章的观点旨在“呈现”,而非某种标准。这套标准是我在写博客一来自我坚持的对内标准,它并不一定是正确的,但也并不会因为他人认为“不正确”,而扼杀创作者的创作欲望、甚至规范创作者的创作内容。

所以,博客到底是什么,这件事本身就有不同的视角、甚至立场,但创作者就是创作者,无论其秉持怎样的态度,写下来并发表出来,才是博客最本质的功能之一。

以及,如果创作者知道自己在为什么坚持写博客、坚持写作。而这个主体性的部分,是无论外部如何评价,都不会被轻易动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