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以及后续的民法典,似乎规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分别财产制。然而现在网上更多流行的是“净身出户”、“忠诚协议”等等可能是无效的婚前协议或完全偏向一方接近玩笑的内容。 更多的自媒体也只是提婚前财产、转账备注、房产加名、父母遗产明确个人继承等等操作,而不是约定分别财产制。比如 JD 创始人提前预支 10 年薪水和奖金作为婚前财产。是有什么因素干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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