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的脊背发凉,将效率理性凌驾于生命权之上。使用生物学和科学的隐喻,突破了多项医学道德限制,形成后续政策推行的基础(50%以上的医生为纳粹党员),从而进行种族卫生、优生绝育、成本节约等社会行动,最终极化为种族隔离、种族清洗(且具备相关技术和社会分工)。工具理性、集体/种族至上、技术极度傲慢、专家和国家意志多项合而为一造就了平庸之恶。纽伦堡法典作为补丁,1947年才打上了知情同意的补丁。
没有清晰的结论前,应该怎么做?AI伦理中,这个问题又一次出现了。
“本译著系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共卫生规制范式转型研究”(24BFX023)的阶段性成果”
今天,我们对事实了解得更清楚,整个医学界(而不仅仅是少数医生)都与纳粹统治下发生的严重罪行密切相关。在20世纪80年代,历史学家开始发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充分揭示了纳粹主义在德国医学中的渗透程度。超过一半的德国医生都是纳粹党成员,这远远超过所有其他自由职业者加入纳粹党的比例。
在“犹太人大屠杀”(对犹太人实施种族灭绝的术语)发生之前,德国医生就开始将医疗行为置于不受医德限制的状态。在20世纪早期,德国医生提倡种族卫生和优生学政策,渴望限制那些被认为患有遗传性疾病的人的生育。1939年至1945年,他们给大约40万名患有精神和身体疾病的德国人实施了绝育手术。而且,德国医生设计并实施了臭名昭著的“T-4计划”,他们以“安乐死”(Euthanasia)的名义对精神障碍和身体残疾的患者实施医疗谋杀。繁衍纯种雅利安族的目标优先于基本的医学伦理原则,德国医学成为国家政策的组成部分。纳粹医生首先未将自己视为——践行治愈人类疾病、关怀人类福祉的使命与伦理准则的——医生,相反,他们被诱使相信国家福利将优先于病人利益,并且认为对数百万人的灭绝是为了国家利益而进行的“治疗”。
在战争年代,纳粹政策在医生的积极支持与配合下,将犹屠杀恐怖行为得以合理化与合法化。医生对集中营的运作至关太人、吉卜赛人和其他少数族群描绘成疾病的象征,从而使大重要,他们决定谁工作、谁死在毒气室,并对囚犯进行极其痛苦的实验。
大屠杀开始于将受害者非人格化,结束于将行凶者非人格化。纳粹医疗机构始于非人格化地对待病人,终于种族灭绝的罪行。本书的目的之一是使犯罪者和受害者个人化——给行凶的医生、受虐的被害者或被囚在纳粹犹太人区(ghetto)或集中营中的医生起个名字,好让我们都意识到我们首先是易受伤害的人,其次才是医疗专业人员。通过将这些历史事件个人化,我们被要求重新审视自身,被要求从我们自身和我们身处的社会中寻找我们所有人对人类和医学本身福祉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对那些患有“遗传性疾病”的人进行强制绝育被证明效率低下且费用高昂。此时,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为将这些计划扩展到“消灭没有价值的生命”提供了机会。战争为采取一些残暴措施提供了借口与掩护——无疑,在和平时期采取这些措施会更为困难。实施“安乐死”计划的决定是由最高政治决策层在获得希特勒关于由指定医生实施“仁慈致死”(mercy killings)的授权的情况下所作出的。医生们从未被强迫要求这样做,而只是被授权这样做。实际上,这项计划从未被合法化。
“安乐死”计划一开始是对身体畸形或有精神障碍的婴幼儿的谋杀,这些孩子被筛选出来,然后在特定的“儿科病房”内被谋杀。实际上,这些病房由医务人员控制,其唯一功能便是杀害孩子。杀害的方法包括过量口服用药法、药物注射法与饥饿法。在“安乐死”计划的第一阶段,5000多个孩子被杀害。后来,该计划扩张为也杀害成人——这被称为“T-4行动”(Oper-ation T-4)。当时,德国建立了一个系统,所有在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都要登记以下信息,即能否工作、是否接受过探视、是否住院5年或5年以上,或是否患有特定的精神与神经疾病。一个医疗专家组被创建出来,受命审查这些登记表,而并不检查病人,然后决定谁将被处决。随后,将被选定的病人送往六个精心挑选的、专门安装了毒气设备的机构。谋杀所用的气体是一氧化碳,毒气通过假淋浴喷头来输送。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是经过特别挑选的医生和护士,整个行动都要保密。送交给亲属的死亡证明书记录了死亡原因,而实际上是虚构的、从预先拟定的清单中选定的死亡原因。
据估计,在“安乐死”计划实施阶段,大约有7万名病人被医生谋杀。所有有残疾的犹太人都在T-4杀人中心被处决。
最终,不可避免地,这样一个精心策划的骗局及其所致的罪行被受害者的家人及牧师识破。一些牧师纷纷抗议,在德国还出现了动乱。随后,在1941年,希特勒在官方层面停止实施“安乐死”计划。但实际上杀戮并没有停止,德国精神病院的医生与其他工作人员继续以分散的方式杀害病人,这种方式被称为“野生安乐死”(wild euthanasia)。直到盟军占领德国数周后,这种杀戮活动才停止。
历史研究表明,纳粹医疗机构在努力清除全国社区的“健康状况欠佳者”时,精心策划并秘密执行了一项行动,最终有20多万人被杀害。
在集中营建成之初,纳粹缺乏大规模杀戮的能力,他们寻求措施以减少不断增长的集中营人口。“安乐死”计划的成功实施,让纳粹领导层相信大规模谋杀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于是党卫军向T-4工作人员求助。1941年春,T-4杀人中心的毒气室启动了一项新的杀戮行动。具体而言,被集中营医生认定为患病的囚犯将被送往T-4杀人中心,由该中心实施代号为“14f13”行动的医生执行谋杀。
1824年,美国人通过了《移民法案》(Immigration Act),这是一部以优生为基础的法律,允许某些移民(来自西北欧与英国的移民)入境,拒绝接受来自东南欧、中东与亚洲的移民。优生学家提出的解决社会问题的另一个办法是绝育。1907年,印第安纳州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颁布绝育法的州;至1935年,在美国,基于优生动机而被实施绝育手术者已有2万多人。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计划,例如,在同一时期,瑞典也实施了近似数量的绝育手术。
在德国,优生学被称为“种族卫生学”(Racial Hygiene)。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后,其科学家与政策制定者越来越多地将优生学与民族主义以及社会上盛行的“国民健康”联系起来。于是,许多研究中心得以成立,致力于探究种族卫生领域的问题。1920年,德国出版了一本颇受争议的书——《准许毁灭不值得活下去的生命》,该书由律师卡尔·宾丁与精神病学家阿尔弗雷德·霍切合著。这本书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一个面临严重紧急情况的国家是否真的有能力维持他们所说的“不值得活下去的生命”。作者认为:社会应该消灭“不可救药的白痴”以及绝症患者与危重伤员;个人应该有权选择通过无痛医疗程序自行死亡;提供无痛医疗服务的医生不应该被追诉。这本书在德国引起了相当大的轰动,特别是在精神病医生中。该书提出的理论与纳粹党的民族主义政策如出一辙,因而立刻被纳粹党采纳并推行。
随着希特勒的掌权,德国医学协会将反犹太主义纳入其学说,强化犹太人患有特定疾病的观念,并向具有犹太人与非犹太血统的人发出警告。德国人类学家与遗传学家试图发展种族识别技术,以确定个人的种族特征。
德国著名的公共卫生杂志发表了关于如何确定种族归属的详细报告。医生认定犹太人不讲卫生,患精神疾病与同性恋的概率极高。此外,吉卜赛人被认定为“以自我为中心”的种族,他们削弱了雅利安种族的纯洁性,并导致社会退化。
……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医学被用作对反犹太主义与种族主义进行辩护的工具。德国医学会的官方刊物在战争年代开辟了一个名为“解决犹太人问题”的定期专栏。随着德国在1939年9月占领波兰,犹太人是“疾病携带者”成为对整个东欧犹太人进行隔离的理由。以隔离为名义,犹太人被有计划地转移到犹太人聚居区。由于聚居区的条件非常差,的确发生了传染病流行。随后,德国医学期刊即援引犹太人聚居区有关斑疹伤寒等传染病的统计数据,进一步诋毁犹太人是一个病态的“种族”。同样,吉卜赛人也被围捕并关押在聚居区或集中营,这也导致了传染病的高发。后来,这些传染病成为在整个德国以及被德国占领的其他欧洲地区系统地消灭(谋杀)犹太人与吉卜赛人的正当化理由。
……
1938年,纳粹时期最后一项有关犹太医生的立法获得通过,这项法律是对德国犹太医学界的最后一击。帝国医师协会取消了犹太医生的执业资格,犹太医生不再被视为医学界的成员,他们只被允许在得到特别许可的情况下给犹太同胞施治。犹太医生的“医生”头衔被取消,曾经的犹太医生被取消行医资格,此后,他们只能被称为“护工”。
教育改革是纳粹医疗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1922年,种族卫生学会(the Society for Racial Hygiene)就要求将种族卫生作为德国医学课程的必修课。种族卫生也被纳入国家医学考试,成为毕业的基本要求。种族卫生课程包括血型研究、人类学测量、双胞胎研究、遗传学、犯罪生物学、种族法与战争医学等。为了给纳粹政权培养更多的医生,医学院系不太重视基础研究,修改了经典课程,并缩短了医学学制。
医学生被教导,这些课程对他们的专业教育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而专业教育旨在将其培养成能够胜任“婚姻顾问与基因结构的守护人”的专业人士。医学生还被告知,他们将被训练成“生物兵”,训练涉及军事与准军事教育,以期为国家军事化意识形态权威服务。学生们所撰写的论文涉及各种各样的种族医学项目。种族培训也被纳入医生的研究生课程,重点是运动医学、有机医学与战争医学方面的课程。
……
20世纪初,德国医学教育被认为是世界上较发达的医学教育之一。1910年,亚伯拉罕·弗雷克斯纳(Abraham Flexner)在了解了德国的医学教育方法之后,发表了一份报告,后该报告被称为“弗雷克斯纳报告”(Flexner Report),它改变了美国医学教育的性质与进程。该报告将科学知识及其进步视为现代医生的核心精神。这份报告成为全世界医学院教育的基础。因此,事实上,当今大多数国家的医学教育都建立在德国医学教育基础之上。
但在纳粹时期,医学教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纳粹德国时期的医学教育指南与医学生都受到当时该国政治气氛的极大影响。医学院的学生所接受的教导是:意识形态化的种族纳粹政策是可以被医学与科学所接受的。学生们被期望培养成纳粹政治与种族纲领——这些纲领被宣扬为是好的“科学”——的支持者。
在这种高度结构化、压力重重的政治背景下,整个社会强调服从,强调对纳粹领导人政治纲领的遵从与效忠。社会也期望医学生确立这样的信念。
案例研究
纳粹德国时期,发行范围最广、发行量最大的最受欢迎的医学杂志是《人民健康观察》)Die Volksgesundheitswach),其发行量超过10万册。帝国的所有诊所与医院的病人候诊室里都摆放着这本杂志。神经学家、德国国立社会主义医学会领导人、德国符腾堡州卫生部部长尤根·斯特勒博士(Dr. Eugen Stahle)在1934年写了一篇题为《血液与种族:新的研究成果》的文章,该文重点论述了利用人的血液作为手段与工具在鉴别种族方面的重要价值:
在描述各种种族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于对体形的表述……我们必须更进一步,去探索身体内部器官中存在的同样重要的差异,而这些差异可能反映出种族间更深层的生理差异。
斯特勒博士还向读者发问道:
······想想这意味着什么,如果我们能在试管里识别出非雅利安人!那么无论是欺骗,还是洗礼、改名、公民身份,甚至鼻腔手术都无法帮助犹太人逃脱查验。因为,血液特征无法改变。
1939年,斯特勒博士(获得一战勋章的退伍军人,也是一名纳粹党成员)协助建立了秘密的“安乐死”中心,该中心位于明森区一个隔离区的格拉芬尼克城堡里。这座城堡成为纳粹T-4”计划中杀害智障人士的杀人中心。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超过1万名儿童在格拉芬尼克城堡被谋杀。1943年,斯特勒博士被阿道夫·希特勒任命为医学教授。二战德国战败后,他因参与“安乐死”计划而被捕,1948年死于狱中。
任何人想要治愈这个时代内在的病态与没落,必须首先鼓起勇气,弄清病因。
纳粹政府利用生物学和科学的隐喻,将特定群体视为将会“感染”并削弱德国人民体质的传染病威胁。医生是德国国家健康的“守护者”,无论何时何地发生“传染性疾病”,他们都要对之加以积极预防与治疗。
格哈德·瓦格纳博士是该医疗组织的主要人物,他被公认为NSDAP的首领。瓦格纳坦言:
卫生保健将被卫生领导取代,治疗医学将被预防医学取代,个人卫生将被种族卫生取代。
在瓦格纳看来,医生将成为国家的医生,他们不再被要求成为他们的病人的医生。通过瓦格纳与其他纳粹医学及政治领袖的运作,医学界完全与国家社会主义政治哲学结盟。这一哲学建基于种族卫生优生原则之上,即“国家的健康”优先于个体病人的健康。
……
医生加入纳粹党的时间比任何其他专业团体都要早,人数也更多。到1942年,将近一半的德国医生都是纳粹党员,这一数目远远超过教师或律师等其他专业团体中纳粹党员的数目。
到了20世纪30年代末,成千上万的德国家庭已经向希特勒总理府递交了请愿书,要求为他们患病的亲人实施“安乐死”。然而,克雷奇马尔案启动了“儿童‘安乐死’计划”,该计划旨在除掉身心残障的儿童。在这个秘密的(立法上非法的)行动中,孩子们被饥饿与致命药物联合致死。
杀戮过程如下:未住院的残疾新生儿与婴儿由医生和助产士上报;父母和/或监护人被迫将孩子安置在一个特殊的儿童病房里;一个由纳粹高级官员与医生任命的医学专家小组负责审查这些孩子的情况以及已经住院的孩子的病历资料,决定孩子生死的就是这些专家小组的医生以及从未给孩子做过检查的医生。
杀戮方法本身就成为执行杀戮计划的医生进行实验与科学探究的基础。被杀死的孩子的大脑和其他身体部分经常被送到医学研究中心进行研究。当被选中的孩子临近生命终点时,他们的父母会收到一封标准化的信,被告知他们的孩子得了重病。这些信件往往发得很晚——临近甚至是在孩子死亡之后,因此父母没有时间去探望,而且其中许多孩子被安置在医院,家属不易探视,一些机构还禁止家长(或监护人)探视。孩子被杀后,医生伪造死亡记录(包括死因和死亡时间),然后将其寄给孩子的家人。家长们还被告知,出于防范传染病风险的考虑,医院必须立即对尸体进行解剖。在某些情况下,这些信件还说明,医务人员采取了“英勇”措施来拯救儿童,但未取得成功。有时,孩子死亡后数月都未报告其家人,因此该机构仍累计患者的护理费。
据估计,约有5000名儿童死于饥饿或过量服用麻醉剂。为了防止公众的反对与抗议,这个计划被秘密实施。在这项计划中,这些病人未经其家人或监护人的同意就被杀害。
在儿童“安乐死”计划启动后不久,该计划就被扩大到住院的残障成年人。根据纳粹对“安乐死”的定义,杀死“不值得活下去的生命”将适用于大批残障的与患慢性病的儿童和成人。位于柏林的蒂尔加滕大街4号(Tiergartenstrasse 4)是策划“安乐死”计划的总部所在地,因此该行动被称为T-4计划。
T-4计划是从儿童“安乐死”计划演变而来的。在这项计划中,毒气也成为一种杀戮方法,最初使用的是一氧化碳,后来也使用其他毒气方法,包括使用Zyklon B(后来在奥斯威辛集中营和其他集中营使用)。纳粹在特定的机构(其中大部分是医院)中专门建造了使用一氧化碳气体的毒气室——杀人中心。
与儿童“安乐死”计划类似,执行T-4行动的医生也伪造死亡证明。此外,医生还进行尸检,并将病理标本送往德国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研究。
儿童“安乐死”计划和T-4计划都是“最终解决方案”的试验场。后来用于谋杀数百万犹太人和数十万吉卜赛人的毒气谋杀方案首先在德国智障者身上进行试验。毒气杀人由T-4医生团队设计、试验、监督并授权。实施“安乐死”计划,就需要建立配套的规约、程序、医疗领导组织与工作人员,这些人后来成为死亡集中营中谋杀行动的执行者,数百万人被处决。仅1940年1月至1941年8月,就有7万多人丧生。
……
在“野生安乐死”阶段,“安乐死”的范围被扩大到包括“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分子”、罪犯、“反社会分子”和那些被认为是“种族劣势”的人,甚至连德国本国的炮弹休克受害者(因曾置身战火而引起的精神紧张或精神错乱者)都被杀害。同样,来自东欧的外国劳工,他们在为德国做苦力的过程中患病后也被杀害。大约有20万人在“野生安乐死”阶段被谋杀。
那时,集中营里挤满了“犯人”,于是纳粹启动了一项新的杀戮计划——代号为“14fl3”。集中营的医生(通常是党卫军的成员)根据种族与优生指导原则筛选潜在的被害对象。一个人的工作能力也成为筛选的关键因素。一旦这些受害者被选中,T-4“专家”医生就会来到集中营,对党卫军医生的筛选进行验证。在这一阶段,集中营没有实施大规模杀戮所需的设备,因此受害者被运回德国的杀戮中心并在那里被谋杀。随后,在T-4医务人员的建议下,死亡集中营内建造了被伪装成淋浴喷头的毒气设施。在“14f13”行动中,有1万至2万人被谋杀。
大屠杀历史学家认为,儿童“安乐死”计划、T-4计划、“14f13”行动和“野生安乐死”是对数以百万的人士(包括欧洲的犹太人、吉卜赛人和其他被认为不受欢迎的人)实施谋杀的前兆。
在奥斯威辛集中营,布雷达博士得知纳粹正在进行妇科实验。由于她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妇科医生,毫无疑问,她会被要求做这些手术。她在回忆录中写道:
我已经知道有人在给犹太女孩儿做某类手术,并且得知,当我的一名囚犯医生同行拒绝与德国人合作时,德国人非常愤怒。我很可能会面临同样的困境。我不是什么英雄人物,我只是知道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对的。我始终铭记,当我取得医生资格时所宣誓的希波克拉底誓言,在我的从医生涯中,我一直努力遵照这个标准行事。无疑,如果我拒绝与德国人合作,我很有可能被枪杀或被送往毒气室。
9.1 医患保密
案例研究
在奥地利维也纳长大的天主教教徒海琳·勒贝尔(Helene Lebel),19岁时首次出现精神疾病迹象,后来她的病情恶化,她 不得不放弃法律学习和法律秘书的工作。1936年,她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并被安置在维也纳的斯坦恩(Steinh)精神病院。
1938年3月,德国吞并奥地利。海琳的病情有所好转,她的父母得知她很快就会被转移到离家较近的一家医院。但实际情况是,海琳被转移到德国勃兰登堡(Brandenburg)的一个曾是监狱的处所,在那里她被脱光衣服,接受身体检查,然后被带进“淋浴间”,被毒气杀死。
背景
1939年8月,纳粹创建了一个名为“德意志严重遗传病科学登记委员会"(Reich Committee for the Scientific Registration of Severe Hereditary Ailments)的组织,该组织发布了一项严格保密的法令——《畸形新生儿报告要求》(Requirement to Report Deformed Newborn)。该指令指出:“为澄清先天性畸形与智力低下疾病领域的科学问题,所有3岁以内的患有以下任何一种严重遗传性疾病——白痴、唐氏综合征、小头畸形、脑积水、身体畸形与痉挛性瘫痪——的儿童都必须登记。”
助产士和医生都受命对此类儿童的情况进行报告。地区医生负责证明报告,所有产科诊所的负责医师被告知,报告是帝国要求的。该报告表格要求提供人口统计信息以及详细的疾病描述、住院时间、预期寿命与改善的机会。后来,信息范围扩大到包括患者病史与家族史等在内的其他细节,例如遗传情况、酒精与尼古丁的使用情况、身体与精神发育情况以及抽搐情况等。
调查表的措辞使许多医生认为,这仅仅是为了统计与研究而对这些儿童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法令没有透露要求报告残疾儿童的实际原因。许多医学期刊上都刊发了登记令。医生和助产士都遵命执行,并且按例收到付款。
这些调查表被送到位于柏林的帝国委员会,在那里由官僚机构处理,然后被送到三位专家医生手中,分别是精神病学专家沃纳·卡特尔教授(Professor Werner Catel),儿科精神病学专家恩斯特·温茨勒博士(Dr. Ernst Wentzler)和戈尔登国家研究所(Gorden State Institution)所长汉斯·海因策博士(Dr.HansHeinze)。这三位医生是“安乐死”的坚定支持者,也是计划委员会(the planning committee)的成员。他们仅仅依据这些调查表来作医疗决定,不对孩子进行检查,不咨询孩子的监护人,也不查阅孩子的病历资料。被选中处死的孩子被标记为加号,被允许存活的孩子被标记为减号。随后,标有加号的孩子被转移到配备了迅速致死设施的28个机构(杀人中心)中的一个。这些“杀人中心”包括一些在德国历史较为悠久、负有盛名的医院。
9.2 人体实验中的知情同意
1956年7月26日,一位曾被囚禁于奥斯威辛集中营的幸存者荷兰犹太妇女罗莎琳·德莱昂(Rosalinde de Leon)在指证克劳伯格时说道:
一位年长者告诉我们,克劳伯格博士打算对我们进行科学实验,如果我们不服从,将被送到比克瑙(Birkenau,毒气室所在地)。其实,我们更愿意去比克瑙,因为我们已经知道我们会被杀害。我想不起来有哪个女人同意做任何这样的实验。而事实是,克劳伯格医生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对我实施了绝育实验。我没有反抗,因为那是毫无意义的。一切就这样发生了。
克劳伯格博士在两名护士(其中一名护士也是囚犯)的协助下开展实验··绝育是通过注射完成的。他们将一个非常大的注射器插入我的阴道,然后一种白色物质被注射到我的体内。很可能这种物质被注射进了我的子宫。注射器大约有30厘米长。这样的注射给我做了3次,每次间隔3—4个月。每次注射后,我的腹部都有一种可怕的烧灼感。每次注射后都要进行Ⅹ光检查,第二天再做一次Ⅹ光检查。打完针后,我不得不卧床一周。我记得,每次打针后都要经历同样的疼痛,而且打针的过程也非常痛苦,护士们不得不坐在受害者的胳膊上(才能让注射进行下去)。
洛尔·雪莱(Lore Shelley)在《奥斯威辛集中营与战争研究实验室里的人体实验罪行》(Criminal Experiments on Human Beings in Auschwitz and War Research Laboratories)一书中写到,阿姆斯特丹原10号街区一名叫勒内·杜林(Renée Duering)的囚犯描述了一名男子告诉新来的囚犯,他们必须“报名参加某些体检”,否则就要被杀。杜林还展示了一张她签署的“同意书”图纸。她说:
我们几乎都在那张纸上签了名。一些经历过这一切的妇女说,她们从来没有为纳粹签署过任何东西,但她们在这张纸上签名了。留在10号街区并被当作豚鼠来实验的每个人都签了字,如果他们想活下去的话。
杜林回忆说,一位妇女拒绝签字,随后就被转移到了比克瑙。幸运的是,她在战争中幸存了下来。
……
纳粹医生因进行残忍的医学实验而臭名昭著。纳粹的医学实验可以分为三大类:(1)旨在促进德国军人生存的实验。(2)对德国军事人员在战场上遭受的伤病进行药物与治疗方法测试的人体实验。(3)试图推进纳粹种族主义世界观与意识形态的医学实验。
纳粹集中营至少有70个不同的实验项目,涉及数以千计的囚犯,数以百计的在纳粹卫生系统以及集中营工作的医务人员从事着人体实验工作。这些纳粹研究人员与德国主要的医学与科学机构、制药公司以及大学保持着密切的专业与研究联系。一些来自人体实验的数据被用于学术报告、出版物以及宣传中。
这些医学实验的受害者在未经任何形式的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被迫接受残酷的、极其痛苦的实验。此外,囚犯们不断地受到恐吓,他们为生命安危担忧——要么是因为实验本身对生命的威胁而担忧,要么是因为自己知道得太多而担心遭遇不测。绝大多数受试者死于实验并发症、注射药物或毒气。
在10号街区(奥斯威辛集中营臭名昭著的实验街区)接受实验的一些受害者回忆说,他们必须签署“同意书”。鉴于实验的性质、风险以及不签署的死亡威胁,这些所谓的“同意书”当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同意书。
医学实验只是纳粹众多医学计划中的冰山一角。然而,正是这些未经知情同意而进行的医学实验,催生了《纽伦堡法典》。1946年,在“医生审判”期间,23名被告(含20名德国医生与3名公务员)因战争罪与反人类罪而受审。该审判为对医学伦理标准进行实质性分析提供了机会。这场审判的判决书中列举了医学犯罪的书面证据,并对医学实验的许可提出了指导建议。这些指导建议包括10项人体实验的伦理原则,此即所谓《纽伦堡法典》。这10项原则构成了现代人体实验伦理标准的基础,其中知情同意原则是最为重要的原则(见附录1)。
……
问题
获得知情同意的伦理要求是什么?是否可以强制获得知情同意?
(没有清晰的结论前,应该怎么做?AI伦理中,这个问题又一次出现了)
讨论
纳粹医学实验的目的,一方面是推进德国所发动的战争,另一方面是推行纳粹政权的种族主义意识形态。德国医生如何基于希波克拉底誓言中的“不伤害原则”来为令人发指的人体实验辩护呢?这个问题非常复杂。
纳粹采用功利主义理论与经济上的理由为其恶行辩护。他们把智障者、惯犯、身体残障者与慢性病患者归为“不值得活下去”的人。在纳粹看来,鉴于这些人的身体状况以及照顾他们的沉重的经济负担,为了提高大多数人的健康水平与生活质量,他们可以被合法地牺牲掉。
这种功利主义论调在集中营里盛行,在那里,囚犯并不被视为“人”,而是被简单地作为身体材料——可以用于“医学研究”项目,旨在实现“国家利益”与“雅利安民族利益”。由于纳粹德国医生奉行功利主义的伦理原则,他们便不需要考虑知情同意问题。倘若在不经个人同意的情况下能够实现更大的社会利益,则被认为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
战后,当这些残暴的人体实验真相在纽伦堡“医生审判”中被曝光时,保护参与人体研究项目的受试者的利益就成为国际社会的呼声。作为该审判书面裁决的一部分,战争罪法庭(the war crimes tribunal)制定了《纽伦堡法典》——这被视为第一部国际人体实验伦理准则。该法典的开头(第1条原则)只有一句话,简洁而突出:
受试者的自愿同意是绝对必要的。
……
9.4 临床研究中的功利主义
案例研究
在1946年纽伦堡医生审判中,一些被告医生为其在集中营开展人体实验进行伦理辩护。有些被告医生为自己辩护的理由是,为了使多数人受益而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是合理的。这其中就有格哈德·罗斯博士(Dr. Gerhard Rose),他是位学术型内科医生,也是热带医学的国际权威专家,是柏林“科赫热带医学研究所"(Koch Institute of Tropical Medicine)的负责人。罗斯博士作为德国空军医疗检查员的咨询卫生员,被提升为预备役准将军衔。他还是莱昂纳多·康蒂博士(Dr. Leonardo Conti)——帝国卫生领导人、国家卫生部部长——的医学顾问。
罗斯在达豪集中营和布痕瓦尔德(Buchenwald)集中营的囚犯病人身上开展人体实验。虽然他最初对制造斑疹伤寒疫苗的潜在致命性人体实验表示反对,但是罗斯得出的结论是:
考虑到在东线每天有上千名德国士兵死于斑疹伤寒,在这里冒几百人的生命危险进行实验是值得的。
……
问题
功利主义可以成为人体实验的伦理基础吗?
讨论
世界医学会将结果论定义为,这是一种基于对不同的选择与行动可能产生的后果或结果进行分析而作决策的伦理理论。在结果论中,产生最好结果的行动就是正确的行动。当然,对于什么结果才算是好的结果,可能会有分歧。
功利主义是结果主义著名的表现形式之一。在这一哲学框架中,功利被定义为“为最大多数人带来最大利益”。根据功利主义原则,我们应该对给定的选择或行动所带来的潜在利益与危害进行测算与权衡。在临床研究试验中有时会出现这种情况:某个群体处于被伤害风险中,但是可能无任何获益,由此便会引发特定的冲突或问题。
面对临床研究给参与者带来潜在损害风险的事实,人们一致认为,无论临床研究会带来什么样可能的好处,都必须遵循健全的伦理标准。也就是说,无论结果多么好,不能仅仅因此就认可所采用的手段的正当性,因为这些手段可能会对参与者带来过度伤害。
在纳粹时代,实验对象大多是囚犯,而他们被视为低人一等、种族低劣或“过着不值得过的生活”。从纳粹的角度来看,这些人不值得或没有资格享有人权。有些人,例如集中营里的犹太囚犯,处于双重危险之中:他们不只是“低人一等”的群体,还被看作不受欢迎的人。他们被视为不享有任何权利的被捕获的研究对象,他们注定要在“最终解决方案”中被置于死地。有了一批被捕获的潜在研究对象,加上德国更强调群体健康,这就为功利主义价值观的最终试行创造了最佳时机,但结果是灾难性的。
在功利主义道德原则的指导下,纳粹医生不需要考虑知情同意。根据纳粹医学伦理学,取得受试者同意的伦理规制让位于获益,这被认为具有道德正当性。
纳粹医生利用功利主义原则为他们残忍的、不人道的实验辩护,就是这一原则如何被滥用的一个例子。临床研究人员在完全不考虑任何伦理原则(他们本应考虑)的情况下,对处于弱势地位的集中营囚犯进行实验,他们所理解的功利主义理论仅仅是他们在战后审判中使用的借口之一。
在世界其他地区,还有许多例子表明,功利主义原则被滥用于其他弱势群体身上。对这些人群进行实验的理由是,实验是“为了获得更大的社会利益”。监狱里的被拘留者、士兵、少数民族、第三世界公民和被收容的病人往往是这种实验的受害者。在过去的10年里,医学文献中对发展中国家的临床研究试验进行了大量的讨论,这些讨论常常由一些制药公司引发,因为他们非常希望患有常见疾病但却未接受过药物治疗的人成为受试者。而在这些人群中开展这些临床研究的功利主义观点应当是,受试者的生存利益必须优先于参与试验的制药公司股东的与利润相关的利益。
除非考虑到功利主义决策的后果,否则功利主义原则不应作为开展人体实验的正当性理由,也不应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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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对通过不道德手段获取的身体器官的使用
案例研究
解剖学教授奥古斯特·赫特博士(Dr. August Hirt)是斯特拉斯堡大学(the University of Strasbourg)医学院院长。他制定了一个人类学头骨研究项目,希望能够证明雅利安人的头骨与犹太人的头骨有着确凿无疑的不同之处。为了获得对此项研究的批准、资助与支持,赫特博士与阿赫内尔贝协会(Ahnenerbe Society,这个组织的任务是对支持纳粹意识形态的研究予以资助)取得了联系。阿赫内尔贝协会的负责人是沃尔夫拉姆·西弗斯(Wolfram Sievers),他和党卫军主席海因里希·希姆莱一起批准了这个秘密项目。
该项目包括以下内容:为了证明上述假设,由赫特博士领导的纳粹研究团队决定,收集一些骨骼用于研究。他们决定从奥斯威辛集中营的囚犯身上收集骨骼。1943年6月,布鲁诺·贝格尔博士(Dr. Bruno Beger)——一位哲学家医生、党卫军上尉——挑选了86名活体受试者(他们的骨骼将被使用)。在奥斯威辛集中营,这些囚犯与其他囚犯被分开关押,并且彼此之间也是男女分开关押。随后,贝格尔博士对他们进行体检,并批准其为合适的研究对象。阿道夫·艾希曼负责把这些活体受试者从奥斯威辛集中营运送到纳茨威勒-斯特拉托夫集中营(Natzweiler-Struthof Concentration Camp)。
1943年7月,受试者们一到达纳茨威勒就被剥光衣服,赤身裸体地被推进毒气室毒死。他们的尸体被迅速地运到斯特拉斯堡的赫特解剖研究所(Hirt’s Anatomical Institute)。尸体被存放在特别设计的容器里,而事实上,尸体在那里被放置了1年多而未被触碰过,对其头骨的测量从未进行过。
随着盟军向德国挺进,这些赤裸的尸体被法国军队发现。法国人拍下的尸体照片被用于后来的战争罪审判中。赫特博士被法国军队逮捕并监禁,他于1945年6月2日自杀。西弗斯在纽伦堡医生审判中被判犯有医疗罪,并被处以绞刑。
2005年12月11日,一座镌刻着86名遇难者姓名的纪念碑在位于法国克洛南堡犹太人公墓(Cronenbourg Jewish Cemetery)区域的斯特拉斯堡医院解剖研究所揭幕,来自萨洛尼卡(Thessalonica)、伦敦、德国、以色列和法国的赫特试验项目的遇难者亲属出席了揭幕仪式。牌匾上写着:
记住他们,这样医学才不会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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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粹德国,大学由帝国科学、教育和文化部(Reich Ministry for Science,Education and Culture,REM)直接管理。该部负责解除“非雅利安人”教员职务,并使科学与国家社会主义学说保持一致。REM负责医学院的解剖机构,包括尸体供应。1877年,普鲁士法律和其他法律赋予解剖机构在亲属不认领尸体的情况下,使用被处决者尸体进行解剖的权利。这些法律在1933年、1939年一再得到加强。解剖学家对“需要告知家属”这一规定有所抱怨,因此在1943年,法令规定不必征得被处决者家属的同意就可以实施尸体解剖。此外,法律还禁止将犹太人、波兰人和因叛国罪被处决者的尸体交给其亲属。
每一个行刑地点都配有解剖机构,这些机构都会被告知行刑情况,并且高效地将尸体转移给解剖学家。当时,在德国、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共有31个解剖部门。解剖学家中有很高比例的人是纳粹党的成员(医生也是如此),其中许多解剖学家在医学院教授种族卫生课程(作为常规课程的一部分)。斯特拉斯堡医学院院长奥古斯特·赫特是党卫军军官,曾为纳粹政权开展了多项医学研究项目。这些项目为优生思维寻求支持,并发展成为“种族战争”的组成部分。除“骨骼”收集项目外,赫特还在纳茨威勒集中营的囚犯身上开展“芥子气致死”医学实验。
乔安·保罗·克莱默)Johann Paul Kremer)是奥斯威辛集他参与了相关研究项目,并致力于研究饥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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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伪造病历
案例研究
亚当·扎查尔斯基(Adam Zacharski),原18293号囚犯,受雇于奥斯威辛集中营的囚犯“医院”。现摘录他的一段证词:
我在这家医院工作——确切地说,我是在一家虚假病历制作工厂工作。我们遵照党卫军当局与集中营长官办公室的命令填写虚假死因。死因······如下:自然死亡、毒气致死、注射致死。我想强调的是,所有这些人都被伪造成医院的病人······有四名囚犯在书写假证的技巧上已达到完美。他们每人手里都有一本小册子,里面有多达二十种较为复杂的疾病的病症介绍。然后,他们利用一本德国教科书《内科学》(Innere Modizin),伪造各种类型的疾病及其病程与症状······
病史记录始于病人入院之时,包括其体温、疾病症状、服用的药物和接受的注射··有些病例既滑稽又悲惨。我记得有一次,120个小男孩来到营地,他们是8岁、12岁和14岁的孩子,来自扎莫斯(Zamosc)地区。孩子们被送到主营地,而他们的父母则被留在比尔肯豪(Birkenhau)。我想起了一个悲惨的时刻,那是个囚犯的临终时刻,伪造病历的人在选择诊断时犯了一个错误,一个8岁的孩子被诊断为“老年性衰老”······
参考文献Irena Strzelecka, Voices of Memory Series, Volume 3. MedicalCrimes: The Hospitals in Auschaoitz Auschwitz-Birkenau State Muse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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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
乔治-安德烈·科恩(Georges-André Kohn)于1932年4月23日出生在巴黎。1944年8月,他被送往奥斯威辛集中营,关押在第11号兵营。除他之外,该兵营还收容了19名来自欧洲各地的其他犹太儿童(年龄在5岁至12岁之间),纳粹医生计划利用这些儿童进行医学实验。
1944年11月下旬,当苏联红军向奥斯威辛挺进时,乔治和其他19名儿童被送往汉堡附近的纽恩加姆(Neuengamme)集中营。在纽恩加姆,党卫军医生库尔特·海斯迈耶(Kurt Heismeyer)对这些儿童进行了残忍而可怕的医学实验。最初,他让孩子们感染上一种致命的肺病——肺结核。圣诞节前,所有的孩子都得了重病。乔治的身体特别虚弱,无法自行站立,法国籍囚犯医生和荷兰籍囚犯护士后来报告了这一点(他们自己也是囚犯)。这些囚犯医生和护士照顾、医治孩子们,化身为他们的父母。
海斯迈耶医生随后切除了这些孩子的淋巴结,因为他认为这些淋巴结含有人体产生的可以预防结核病的特定物质。在他把孩子们的淋巴结全部切除后,这些淋巴结被拍照留存。随后,孩子们举起手臂向摄像机展示他们的手术疤痕。
1945年4月,随着战争迅速地走向尾声,党卫军的医生和纽恩加姆集中营的领导人担心,如果他们的暴行被发现,他们将受到盟军的惩罚。为了掩盖他们的医学实验,党卫军领导把孩子们和他们的护士带往布伦豪斯·达姆(Bullenhuser Damm)地区的一所学校(布伦豪斯·达姆隶属于汉堡市,已被炸毁与荒弃)。1945年4月20日,党卫军在学校的地下室吊死了所有的孩子,孩子们的尸体被装载到卡车上,送回纽恩加姆火化。17天后,欧洲战争结束。
背景
库尔特·海斯迈耶在马尔堡(Marburg)学习医学时加入了一个名为阿米尼亚的反犹兄弟会(Anti-Semitic fraternity calledArminia)。1933年,他获得行医执照,成为柏林奥古斯特维多利 亚医院(Auguste-Victoria Hospital)的一名实习医生。1937年,海斯迈耶博士加入了纳粹党,1年后,他被任命为霍亨利钦(Hohenlychen)健康疗养中心的高级医师。霍亨利钦是红十字会在柏林北部乌克马克(Uckermark)经营的一家健康疗养中心,海斯迈耶最终成为该疗养中心的助理主任。
为了实现成为医学教授的目标,海斯迈耶提议进行结核病实验。尽管他对这种疾病的了解非常有限,但他与纳粹圈子有着密切的联系,并获准对集中营囚犯进行实验。1944年6月,他开始在纽恩加姆进行实验。最初,他用一株活结核杆菌在成年人身上进行实验,后来利用儿童作为实验对象。每周三,他都会从霍亨利钦出发,驱车165英里前往纽恩加姆,对在那里开展的囚犯人体实验进行监督与指导。
虽然只有32次成人实验的医疗记录得以保存,但据信海斯迈耶在100多人身上进行了实验。接受实验的儿童是从奥斯威辛集中营挑选出来的10个女孩儿和10个男孩儿,年龄从5岁到12岁不等。孩子们是被用火车运到纽恩加姆集中营的,历经2天的路程。海斯迈耶给每个孩子分配了一只豚鼠,然后给孩子与豚鼠都注射相同的杆菌。尽管只是皮下注射结核杆菌,但是1个月后,所有的孩子都生病了。
孩子们的病情不断恶化,海斯迈耶认为,观察孩子们的腋窝腺体对细菌的反应会有益处。由于他不是外科医生,海斯迈耶便命令一名捷克籍囚犯外科医生博古米尔·多克利克(Bogumil Doclik)对这些孩子们进行淋巴结切除手术。这些残酷的手术是 在局部麻醉下进行的,伤口是敞开的,且不予缝合。手术后一周,伤口里的包扎物被取出。在两周的时间内,每个孩子都接受了双侧腋窝淋巴结取样。腺体被保存在福尔马林溶液中,当所有的操作都完成后,这些标本被送往病理学家那里。
手术完成后,孩子们变得越来越虚弱,他们仍然被关在兵营里。海斯迈耶面临着一个难题:如何处理这20名病危的犹太儿童?为了隐藏证据,他决定谋杀这些孩子。在阿道夫·希特勒生日的那天晚上(1945年4月20日),孩子们被吊死。
海斯迈耶博士于1945年4月21日逃离霍亨利钦,他最终定居在马格德堡(Magdeburg),成为一名肺病专家。18年来,他作为德国唯一一家私人结核病诊所的主任,获得了成功。1966年,他在包岑(Bautzen)被判处无期徒刑。14个月后,他因心脏病发作而死亡。
尽管最初的阻力很大,但是最终一所位于布伦豪斯·达姆的学校被定为被谋杀儿童纪念馆。现在,这所学校被称为“雅努什·科扎克(Janusz Korczak)学校”(以一名犹太医生的姓名来命名的学校)。雅努什·科扎克曾主管一家华沙孤儿院,于1942年8月在特雷布林卡(Treblinka)集中营与他的孤儿一起被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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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通常发生在监狱、拘留中心和军事机构,因此,狱医、警医和军医是最有可能接触酷刑案件的医生。
医生卷入酷刑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包括职场忠诚、暴力威胁、宗教、意识形态或民族信仰,在少数情况下,甚至可能是出于施虐癖。医学中的伦理问题很少能有非黑即白、非对即错的解决方案,然而在涉及酷刑的情况下,我们却很有可能接近确定性。医生只要参与酷刑——无论以何种形式参与、参与的程度如何——就是对医学伦理的背离,这一点在所有国际和区域的人权标准中都得以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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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
党卫军队长赫尔穆思·维特博士(Dr. Helmuth Vetter)1910年出生于都灵的拉斯滕堡(Rastenburg, Turingen),曾在位于勒沃库森(Leverkusen)的I.G.法本工业公司(I.G. Farben Industry Inc.)的制药公司拜耳集团(Bayer Group)工作多年,担任销售员和药物代表。作为工作的一部分,他前往奥斯威辛集中营、毛特豪森集中营和其他集中营,对集中营里的囚犯进行药物试验。1942年至1944年,维特往返于奥斯威辛集中营与毛特豪森集中营之间,监管拜耳产品对斑疹伤寒、伤寒、副伤寒、腹泻、肺结核、丹毒和猩红热等疾病的疗效的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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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法本工业公司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化工公司,它是由巴斯夫(BASF)、拜耳、霍斯特(Hoechst)以及其他德国化工与制药公司组成的强大的德国企业卡特尔。I.G.法本工业公司是阿道夫·希特勒竞选活动的最大捐助者,曾在希特勒当选德国总理前向希特勒和纳粹党捐款40万马克。L.G.法本工业公司对纳粹战争机器的支持使其及其各类经济子公司成为较大的战争奸商之一。
I.G.法本卡特尔的一些制药部门利用囚犯作为实验对象来检测新研发的药物与疫苗。齐克隆B(ZyklonB)最初被用作杀虫剂,后来被用作杀人毒气,杀害了数百万人。齐克隆B由与I.G.法本企业集团有关联的德国虫害防治协会[Deutsche Geselschaft fur Schadlingsbekampfung(Degesh)]的附属公司制造。
在奥斯威辛集中营,拜耳勒沃库森公司(L.G.法本工业公司的另一家子公司)为150名女性囚犯支付了实验费用。奥斯威辛集中营指挥官与拜耳公司之间的通信显示:
鉴于要开展一项计划中的新的催眠药实验,如果你方能让我方处置一些囚犯,我方将不胜感激··我方确认你方的回复,但认为每位女囚犯200帝国马克的价格太高。我方建议每位女囚犯的价格不超过170帝国马克。如果你方能接受这个建议,这些女囚犯将归我方所有。我方需要大约150名女囚犯······我方确认你方同意这项协议。请为我方准备150名健康状况较好的女囚犯……收到150名女囚犯的订单。我们将随时通知您有关实验的进展··实验已经完成。所有受试者均死亡。我方将很快与你方联系,商讨新的发货事宜。
一名原奥斯威辛集中营囚犯也就拜耳公司开展的这项人体实验作证:
在20号街区,有一个大的结核病人病房。拜耳公司将药物装在无标记、无命名的安瓿中,配送给这个病房并给这些病人注射。这些不幸的人用不着在毒气室中被杀害,她们将在注射此种药物后死去,而这并不需要很长时间··拜耳公司从集中营买来150名犹太妇女……用于未知的激素制剂的实验。
1943年5月,柏林军事医学院(Military Medical Academy)受到两位有影响力的纳粹医生卡尔·格巴特(Karl Gebhart)和弗里茨·菲舍尔(Fritz Fischer)的表彰,因为该学院资助隶属于I.G.法本工业公司的拜耳制药集团(Bayer Pharmaceutical Group)生产出一种新药。医生们报告了赫尔穆思·维特博士对 奥斯威辛集中营200名女性囚犯进行人体实验的研究结果。他们的报告揭示了,维特是如何向这些女性的肺部注射气体或细菌而导致她们死于肺水肿的。他们在拉文斯布吕克集中营开展的人体实验的研究报告已经发表,实验结果已分发给德国医学界。
布痕瓦尔德集中营的党卫军医生瓦尔德马尔·霍文博士(Dr. Waldemar Hoven)和1947年纽伦堡医生审判中的一名被告就I.G.法本工业公司在集中营囚犯人体实验中的作用提供了证词:
众所周知,在德国科学界,党卫军没有受其支配的重要科学家。很明显,在集中营里开展的I.G.法本工业公司制剂实验只是该公司为了其自身的利益。I.G.法本工业公司想方设法来确定这些制剂的有效性。他们让党卫军处理在集中营里开展的臭名昭著的人体实验。I.G.法本工业公司的本意并不是公开这些信息,而是要为实验设置一个烟幕弹···这样他们就可以把所有利润留给自己。因此,不是党卫军,而是I.G.法本工业公司主动开展集中营囚犯人体实验。
I.G.法本工业公司除在人体实验和齐克隆B气体制造中发挥作用外,还利用成千上万的囚犯作为劳奴在奥斯威辛的布纳莫诺维茨(Buna-Monowiz)集中营从事建造与制作工作。劳奴主要换胶和燃料,这是战时卡特尔的一项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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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I.G.法本工业公司被拆分为几家大公司,包括拜耳、霍斯特、巴斯夫等。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这三家公司再次成为世界上较大的公司。
1964年,世界医学会制定了指导医生进行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建议,即《赫尔辛基宣言》。该宣言规范了国际研究中的伦理准则,并阐明了“与临床照护相结合的研究”和“非治疗性研究”的规则。《赫尔辛基宣言》于1975年、1983年、1989年、1996年、2000年、2002年、2004年和2008年进行了修订(并将于2014年再次修订),该宣言被视为当下如何开展临床研究的决定性文件。(见附录4)
荷兰医生一致拒绝遵守这一命令。当纳粹威胁要吊销不合作的医生的执业执照时,荷兰医生便退还执照并关闭办公室,但仍继续私下给人看病。纳粹随后逮捕了100名荷兰医生,并将他们送往集中营。然而,荷兰医学界仍然拒绝让步。结果是,没有荷兰医生参与谋杀,纳粹在荷兰的医疗灭绝计划也未被执行。
犹太人区从表面上看是一种城市社区(通常是封闭的),但实际上是难民营,犹太人在那里受到巨大的胁迫,这种胁迫是内部生活和组织强加给他们,并由纳粹政权从外部通过暴力手段加以强制执行的。纳粹设置犹太人区旨在通过将犹太人社区与非犹太人口以及其他犹太社区分隔开来而孤立犹太人。
创建犹太人区的理由之一是防止犹太人传播传染病。一些学者指出,设计犹太人区的目的是将其作为一种间接的毁灭工具,即通过剥夺犹太人的基本生活必需品来消灭他们,而不是使用致命武器。纳粹在德国占领的国家以及被德国吞并的波兰和苏联建立了至少1000个犹太人区。德国人将建立这些犹太人区视为控制和隔离犹太人的临时措施,而柏林的纳粹领导人则在考虑实现消灭犹太人目标的各种选择。一些犹太人区只存在了几天,还有的则是几个月或几年。
1941年年底,随着“最终解决方案”(谋杀所有欧洲犹太人的计划)的实施,德国人系统地摧毁了犹太人区。德国人和他们的助手要么在附近的乱葬坑中枪杀犹太人区居民,要么将他们驱逐(通常通过火车)到杀人中心后就地屠杀。由于恶劣的条件,许多犹太人区发生的灾难可以被视为主要的医疗灾难。人口过多是所有犹太人区的特点,犹太人区生活的重点是获得足够的食物防止饥饿,以免使人容易生病而致体虚。疾病和饥饿的威胁早在纳粹的最终设计被发现之前就已经显而易见,犹太人区必须努力维持人口极度拥挤情况下的卫生服务和公共健康。犹太人区的居民生活条件恶劣,空间、食物、水、暖气、电、排污系统和卫生条件有限。医疗和与医疗相关的需求是巨大的,满足这些需求的尝试很复杂,而且大多没有成功。尽管困难重重,但仍有一些先前存在的医疗机构必须运营,还有一些新的医疗机构是根据犹太人区的地位和需要而创建的。医疗实践中存在的担忧和不确定性(亦如其他地方存在的),同与纳粹犹太人区生活相关的担忧和不确定因素差不多。在犹太人区,对各种可治疗的疾病没有有效的治疗措施,可以导致社区健康体系崩溃和传染病传播的所有情形都存在。卫生防控的重点之一是控制斑疹伤寒等传染病。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德国当局命令犹太人区在各自犹太理事会的领导下处理这些问题,但犹太医生和其他医务人员没有获得有效处理这些问题的医疗条件。德国人控制传染病使用的是野蛮的检疫和消毒方法,或放火焚烧医院(员工和患者被封闭在里面)。尽管存在这些困难,但在许多犹太人区,犹太卫生部门对这些传染病展开了一场流行病战争,在许多情况下甚至暂时取得了成功。
另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持续的危险和恐惧成为犹太人区居民生活中固有的一部分。德国人的逮捕不断骚扰犹太人的医疗活动,亦如他们生活的其他方面受到骚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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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位医生介绍了情况后,哈斯医生很快就亲历了在古森Ⅱ号集中营当医生的现实。哈斯在回忆录中写道:
当我们走进病房时,一股刺鼻的、令人作呕的气味迎面袭来。床上堆满了半昏迷的身体,没有肉的胳膊和缓慢而漫无目的地移动的腿,身体互相叠加并互排大小便。每张床上都有一堆六到八具活生生的“骷髅”,它们缓慢地扭动着,皮肤在骨头上伸展,灼热的眼睛与极度消瘦的头部和身体不成比例,大得惊人。目睹此状,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人也曾经是健康快乐之人。患有无法控制的痢疾的囚犯在这里等待死亡。他们没有接受任何医学治疗,只得到了给其他医务室病人的微不足道的口粮的一半。
对于患有痢疾的囚犯,除给他们喝掺有阿司匹林的水和说几句鼓励的话之外(这样他们就不会感到被完全遗弃了),我们什么也做不了。对于斑疹伤寒患者,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他们发烧期间防止其严重脱水。
然后,患者会打寒战,并迅速出现组织坏死。我会对病人进行清创,但是由于缺乏抗菌剂,病人会出现全身败血症,他们最终死于医务室只是时间问题。
就这样,我开始了在古森Ⅱ号集中营糟糕透顶的医生生涯。
参考文献
Albert Haas, The Doctor and the Damned (St. Martin’s Press, New York, 1984).
我每走一步,脚上的伤口都很疼,但我小心地用裤脚遮住了伤口。我可能就是躺在桌子上的那个人。我知道,接下来的几分钟,我将决定我是作为一名病人而被当作无用的人类垃圾清除,还是再次被接受成为一名医生……
他由于承认自己是一名医生,而再次幸免于难。
参考文献
Cotfried R. Bloch, Unfree Associations. A Psychoanalyst Recollects the Holocaust Red Hen Press, 1999).
参考文献
Gottfried R. Bloch, Unfree Associations. A Psychoanalyst Recollects the Holocaust (Red Hen Press, 1999).
1.受试者的自愿同意绝对必要。这意味着接受试验的人有同意的合法权利;应该处于有选择自由的地位,不受任何势力的干涉、欺瞒、蒙蔽、挟持、哄骗,或者其他某种隐蔽形式的压制或强迫;对于实验的项目有充分的认知和理解,足以作出肯定决定之前,必须让他知道实验的性质、期限和目的;实验方法及采取的手段;可以预料得到的不便和危险,对其健康或可能参与实验的人的影响。确保同意的质量的义务和责任,落在每个发起、指导和从事这个实验的个人身上。这只是一种个人的义务和责任,并不是代表别人,自己却可以逍遥法外。
2.实验应该收到对社会有利的富有成效的结果,用其他研究方法或手段是无法达到的,在性质上不是轻率和不必要的。
3.实验应该立足于动物实验取得结果,对疾病的自然历史和其他问题有所了解的基础上,经过研究,参加实验的结果将证实原来的实验是正确的。
4.实验进行必须力求避免在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和创伤。
5.事先就有理由相信会发生死亡或残废的实验一律不得进行,除了实验的医生自己也成为受试者的实验不在此限。
6.实验的危险性,不能超过实验所解决问题的人道主义的重要性。
7.必须作好充分准备和有足够能力保护受试者排除哪怕是微之又微的创伤、残废和死亡的可能性。
8.实验只能由科学上合格的人进行。进行实验的人员,在实验的每一阶段都需要有极高的技术和管理。
9.当受试者在实验过程中,已经到达这样的肉体与精神状态,即继续进行已经不可能的时候,完全有停止实验的自由。
10.在实验过程中,主持实验的科学工作者,如果他有充分理由相信即使操作是诚心诚意的,技术也是高超的,判断是审慎的,但是实验继续进行,受试者照样还要出现创伤、残废和死亡的时候,必须随时中断实验。
一般原则
3.世界医学会《日内瓦宣言》用以下誓言约束医生:“我的患者的健康和福祉是我的首要考虑。”《国际医学伦理准则》主张:“医生必须把患者的健康和福祉放在第一位,必须以患者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提供医疗护理。”
4.医生有责任促进和保护患者(包括那些参与医学研究的患者)的健康、福祉和权利。医生的知识和良心应致力于履行这一责任。
5.医学的进步以研究为基础,而这些研究终归必须包含参与者。
即使是已被充分证明的干预措施,也应通过研究对其安全性、有效性、效率、可及性和质量进行持续评估。
6.涉及人类参与者的医学研究应遵循伦理标准,促进并确保对所有参与者的尊重,保护他们的健康和权利。
鉴于医学研究是在各种结构性不平等的背景下开展的,研究者应仔细考虑如何分配获益、风险和负担。
应在医学研究开展之前、期间和结束后,与潜在和已入组的参与者及其社群进行有意义的互动。研究者应确保潜在和已入组的参与者及其社群能够分享他们的优先事项和价值观,参与研究的设计、实施和其他相关活动,并参与理解和传播研究结果。
7.涉及人类参与者的医学研究的首要目的是产出知识,以了解疾病的起因、发展和影响,改进预防、诊断和治疗的干预措施,并最终增进个人和公众的健康。
这些目的绝不能凌驾于研究参与者个人的权利和利益之上。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可能迫切需要新的知识和干预措施,但在此类突发事件期间坚持本宣言的伦理原则仍然是至关重要的。
9.参与医学研究的医生有责任保护研究参与者的生命、健康、尊严、完整性、自主性、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密。保护研究参与者的责任必须始终由医生或其他研究者承担,绝不能由研究参与者承担,即使他们已经同意了。
10.医生和其他研究者在开展涉及人类参与者的研究时,必须考虑研究发起和实施所在国或多国的伦理、法律与监管规范和标准,以及适用的国际规范和标准。任何国家或国际的伦理、法律或监管要求均不得削弱或取消本宣言所述的对研究参与者的任何保护。
11.医学研究的设计与实施应避免或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危害,力求环境的可持续性。
12.涉及人类参与者的医学研究必须由受过适当伦理和科学教育、培训,且具备资质的人员开展。此类研究要求由一名称职且具有适当资质的医生或其他研究者进行监督。
科学诚信对于开展涉及人类参与者的医学研究至关重要。相关个人、团队和机构必须杜绝科研不端行为。
13.应为在医学研究中代表性不足的群体提供适当的参与研究的机会。
14.将医学研究与医疗照护相结合的医生,只有在研究具有潜在的预防、诊断或治疗价值,并且有充分理由相信参与研究不会对作为研究参与者的患者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时,方可让患者参与研究。
15.必须确保因参与研究受到损害的参与者得到合理的补偿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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