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系列谨在向我本科经历中最牛逼的哲学教授,CU Denver的“咕噜”博士, Dr. Jeffrey A. Golub,表明我还是有花功夫学的啊。同时想和国内对康德感兴趣,但没有机会系统学习的朋友们分享英语环境下对他思想的学习和理解的方式。
我的哲学教授Jeffrey A. Golub是科罗拉多大学丹佛分校[University of Colorado Denver] 文理学院[College of Liberal Arts and Science]的一名哲学系助理教授,在他的教导下,我在2020-2022年系统地学习了现象学导论[PHIL 4750 Introduction to Phenomenology],西方现代哲学史[PHIL 3022 Modern Philosophy]等课程。
今年春季,我enroll进了“咕噜”教授的高阶课“康德”[PHIL 3760 Kant]。包括机核在内,国内有不少年轻的朋友从大学开始,会突然开始“觉醒”,想要读点西哲。我想将我在“咕噜”教授课上的内容,结合我的理解,分享给大家,方便大家参考英文环境下学术界如何理解康德的,(顺便当做期末之前的复习)。
一些专有名词的中文翻译,主要参考华中科技大学的邓晓芒教授在康德的“句读”中的翻译(因为他的书是我高中时的启蒙)。
康德之前的哲学
传统意义上,关于西方大陆哲学史,我们通过对不同的哲学运动和哲学时代进行区分,来对思想家及各自的思想的发展进行分类。这些区分可以是相当精确的,如描述只持续了几十年内的哲学发展趋势,抑或是更加一般性的[general],如包含了许多个世纪的哲学趋势的发展。
例如,我们这里可以大致粗略地,或者暴力地,将西方哲学史分为四个部分:
古典哲学Ancient (e.g. 荷马,赫西奥德,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普罗提诺),约公元前800年-公元 600年;
中世纪哲学Medieval (e.g. 基督教和阿拉伯哲学,经院哲学,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迈蒙尼德),约公元600-1500年;
现代哲学Modern (e.g. 斯宾诺莎,笛卡尔,洛克,霍布斯,休谟,康德,黑格尔),约公元1500年-1900年;
当代哲学Contemporary (e.g. 存在主义、现象学、解构主义、法兰克福学派、美国实用主义、逻辑实证主义),约公元1900年-今。
当我们使用“现代哲学”[modern philosophy]一词时,我们通常指的是大约从1596年至1831年之间(从笛卡尔出生,到黑格尔逝世)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两个世纪是一个巨大的时间跨度,在这个跨度里,无数的哲学家个体,和许多独特的子运动[sub-movements],产生了大量的关于新生的、旧的、和杂糅的思想体系。
但使问题进一步复杂化的是,我们并不能真正确定现代[modern era]是以黑格尔结束的。事实上,黑格尔彻底地改变了哲学的面貌,以至于许多当代的思想家依然认为我们从未真正脱离他的影响。因此,如果黑格尔仍然被认为是现代哲学家,那么也许现代哲学[modern philosophy],区别于[contemporary philosophy],至今仍然存在。事实上,我们仍然称我们自己为“现代人”,尤其当我们描述现代艺术[modern art]、现代技术[modern technology],以及当我们与我们的古老祖先比较时[modern vs. Anci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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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怎样才算是“现代”[modern]呢?如果我们仍然生活在一个“现代性”的时代[age of modernity],那意味着我们要面对的很多问题,都是过去五个世纪的欧洲哲学家所主要提出的,包括政治革命[political revolutions]、工业革命[industrial revolution]、巨大的技术进步、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和最普遍的,对自然的征服和驾驭[subjugation and mastery of nature]。这些都是为我们创造了2022年“现代”生活的核心的组成部分。
但另一方面,我们把“现代主义”[modernism]说成是一种我们可以从“外部”观察[view from the “outside”]的一种意识形态或思想方式,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从外部对它进行批判、评价、判断。因此,一些思想家认为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是“后现代的”[post-modern]。并且这种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不再属于“现代”社会的规则集[rule set]当中,或者甚至不把“社会”这个东西看作为连贯、独立的概念[notion]。
总的来说,在西方哲学史中,“现代哲学”[modern philosophy]这一词指[designate]的是从早期“理性主义”[rationalism]和“经验主义”[empiricism] 的诞生(大约1550年)到德国唯心主义 [German Idealism]的结束(大约1831)之间的时期。然而,要成为一个现代哲学家[modern philosopher],意味着要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来处理一系列从古典时期[the Ancients]继承下来的问题。
认识论&本体论
认识论[epistemology]的意思是:“关于知识的理论”[a theory of knowledge],即对我们如何认识、我们认识什么、什么类型的认识可以被看作真正的知识,的系统性的阐述。是一门研究人类理解规律的科学[science of the laws of human understanding]。
本体论[ontology]与认识论相似,因为它们遵循相似的希腊语词根。在希腊语当中,动词“to be”的复数形式为onta[ὄντα],意思是“存在”[beings]。后缀-ology来自单词logos,意思是“科学的”、“聚集在一起的”[science of; gathering together]。
简而言之,我们可以说,本体论现在的意思是“关于存在[being/existence]的理论”,对于存在什么[what exists]、如何存在[how it exists]、存在的必要条件[what it must do to exist]、存在的形态[modality](例如必然性[necessity],可能性[possibility],现实性[actuality]等)的系统性论述。这是一门关于实在[reality]和存在的结构[structure of being]的科学。
这两种哲学理论本质上是包含同等所指范围的[co-extensive]。对其中一种理论的论述会必然直接假定[posit]另一种理论的背景,以使其自身有意义。简而言之,一种是另一种之所以可能的条件[condition]。如果我有自己的认识论,通过它我试图对知识是什么给出一个整体的解释。但我们会立刻注意到,当我们用“是”[is]这个词的时候,本体论的成分迅速地溜进了这个问题的讨论中。如果我说我知道知识“是什么”,就等同于我宣称“知识是一种存在的、可以被认识的东西”。
除此之外,如果我认识到有不同类型的知识,例如从感官经验[empirical sense-experience]中获得的,与通过纯粹理性概念[rational concept]获得的,我在宣称“我能知道它们是不同类型的知识”时,我就暗示了这些知识拥有某种存在的性质[have a kind of being]。但最重要的是,如果我说“我拥有知识”,那意味着我一定拥有关于“某物”的知识。就算我们把所有经验的[empirical]的成分都刨除掉,只留下最纯粹的关于对自身的知识的认识[knowledge of my own knowledge],那也意味着至少两个东西的存在:认识主体[knower]的存在和已知的知识[the knowledge known],(这便是笛卡尔著名的思想实验“我思故我在”)。但如果说我们认识到,在我们之外,有一个外部的自然世界,那么这个世界的存在必然使得人们得以认识它。如果我说,我知道某物,我必须能够同时地[simultaneously]说明我知道的东西,“我知道”这件事。这些都是存在[being]。因此,看上去,存在论对任何的认识论都是必不可少的。但这是否意味着本体论先于认识论呢?并不一定。
首先,如果我有一个本体论的思想,我必须通过它试图对“存在是什么”这一问题给出完整的解释。然而,认识论的成分也会立刻出现在问题中:如果我宣称某物存在,或者,是有纯粹的“存在”[being]存在的[exist],或者存在[being]是作为所有实在[reality]的至高的形而上学的[metaphysical]的基础,那么我们就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我如何知道这事儿的?是“存在”[being]作为某物可以被感知[perceptible],如经验主义者所说吗?或是“存在”作为一个概念,可以被想象[conceivable],如理性主义者所说?或是纯粹的“存在”是完全不可知的[unknowable],像怀疑论者说的那样?(某种程度上来说,知道某物“不可知”意味着知道“它是不可知”的)如果我们相信世界是以我们认为的方式所存在的,我们必须给出关于我们是如何和为什么能够理解它的解释,并证明我们能够正确地[correctly]和真实地[truly]地理解它。但这些都是认识论所涉及的问题!
这个问题的循环似乎是无止境的,无论你试图在一个问题上走多远,你最终不可避免地只能走向另一个问题的起点。现代哲学家依托于这个循环来思考,但由于长时间停留在这个死循环中,无可避免地产生了潜在的无法解决的问题。笛卡尔[Descartes]是最著名的一个例子,说明了一个现代哲学家如何以悲剧性的方式试图将这个循环拆解为一个等级体系[hierarchy],并试图将其中一个的重要性置于另外一个之上(以后可以讲一讲一下笛卡尔是如何试图用数学的方式来证明作为物质的自然的存在本质的)。
经验主义[empiricism] vs. 理性主义[rationalism]
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体系的公理[axiom]都主张人类产生知识的某种途径具有首要地位。理性主义者强调纯粹的概念[pure concept](纯粹,指不含任何经验性的内容)和人类的形式理性,弱化了感官经验[sense experience]的重要性。而经验主义者强调感官经验,认为纯粹概念是空洞的[empty]。
同时,这两种认识论本质上是相互补充的,一种认识论的缺陷在另一种认识论体系的有点中得到解决。因此,这两个认识论体系陷入了相互攻击和补充的死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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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主义[rationlism]
公理[axiom]:人类思想中纯粹的概念[pure concept],如数学和逻辑学的规律,是普遍的[universal]、必然的[necessary]、不可怀疑的[impossible to doubt],也因此必须是知识的“真正的来源”。感官经验[sense experience]是脆弱的、不可能被证实的[verify](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下邓晓芒和赵林教授在《西方哲学史》讲义中关于大卫·休谟的章节)、偶然的[contingent]、具有欺骗性的[deceptive],并且不能给我们任何关于自然世界的洞察。这是因为世界是物质性的[material],而所有的物质[material]都是概念性的[conceptual]存在,而非感性的[sensual](指与我们的经验感官相关的)存在。我们只能经验地感知[sense]物体的质量,却不能感知到它的本质,即物质本质是外延的[extension](因为这个性质是数学上的,因此是纯粹理性的概念)
优点:理性主义之所以认为自己能掌握自然,是因为它能以绝对的必然性[absolute necessary]和普遍的确定性[universal certainty]来认识自然。如果自然规律是符合数学规律的,那么理性主义就可以声称知道关于自然的一切,而不需要实际感知和观察它,这种关于自然的知识是不受感官经验的偶然性的影响的。
缺陷:理性主义是建立在基本的教条主义[dogmatism]信念之上的。理性主义者只是相信,却不能证明,物资自然是符合数学规律的。除此之外,理性主义者假设,人类的思想可以正确地向自己反映和表现外在世界,而不仅仅是只反映人自己的想法。总而言之,理性主义者无法向外部的世界迈出哪怕一步,因为他们无法走出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因此,如果理性主义假定它一定是正确的,那么它只能是教条主义的[dogmatic]。如果它假设人类的思想可以正确地匹配自然,那么它的原则就是建立在人类感官(区别于理性)的偶然性[contingency]上了。
经验主义[empiricism]
公理[axiom]:感官经验[sense-experience]是认识自然的主要源泉。在经验之外,人们没有与生俱来的[innate]的概念思想,如理性主义者理解的纯粹数学。相反,理性的概念是思想的产物,而这些思想是通过感官进入我们的头脑中的。我们通过对它们的第一和第二性质[primary and secondary qualities](如外延、质量等性质)的反思和在脑内对这些性质的重新排列、构建、组织,产生了关于理性的概念。因此,理性的概念虽然是必然正确的[necessarily true],但如果没有感官经验知识的输入,这些概念是完全空洞的[empty](没有内容的)。
优点:经验主义使我们与现实世界可以“直接地”[directly]接触。即使感官经验时常是不可靠的、偶然性的,它依然是我们获得任何关于自然的知识的唯一的可能的途径,自然的规律只能从直接的感官经验中得到。因此,我们不会陷入理性主义者关于“自然=人类理性思想”的教条主义当中。
缺陷:遗憾的是,经验主义者无法解决感官的偶然性的问题。经验主义者只能认为,人类的头脑必须使用感官经验作为认识世界的主要途径,但不能表明这种认识是必要的、正确的、不会被欺骗的。因此,我们永远不能确切地指导我们的感觉[sensation]和我们通过经验产生的“定律”是否普遍地[universally]适用于真实的自然世界。我们只能“教条地”假设我们的感官经验总是准确的,或者只能承认,通过感官经验无法真正了解世界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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