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年欠薪,最终选择了离职。 周一发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周二我看ems已经签收,老板人事都没有联系我 周三上午联系我,让我去公司协商,我提出来给我薪资的方案,要求2个月给我支付完,并给我补偿金,否则就仲裁。 。。。。。。 跟老板来回的拉扯,最后只答应了给工资,赔偿金没有争取到(主要是我怕公司中间之间破产,仲裁也无用,鸡飞蛋打)。 好巧不巧,赶上端午节,给了我一张200的京东卡,说是端午礼品。 我后面问了其他同事,他们没有收到,还有40-50个倒霉蛋没有走呢,听说这两天又有走了两三个。 他给我购物卡是想让我别仲裁吗?还是这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起了作用呢? 如果没有按照约定给我薪资,是想让我给他点时间吗?老板之前提过可能凑不齐 这公司真搞笑,前面离职的同事说,他们要工资,老板就各种理由各种拖,不知道我的顺利不顺利,他们都是签了主动离职的。 佬们,礼品我收了,仲裁是现在就仲裁呢?还是等没有给我薪资的两个月之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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