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了,过年前发了 11 月的工资,目前还欠 12 月、1 月,估计 2 月工资也会欠着。我应该裸辞还是走被迫离职?
小红书看到了很多相关信息,感觉都是广告或者一样的术语,我如果走被迫离职,需要什么样的流程?是否需要聘请律师才能够拿到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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