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洲要求 Meta、Google 付新聞費
否則將課稅 2.25% 撥給新聞企業
澳洲強推「新聞稅」草案:拒絕付費將重罰年營收 2.25%
【沒在怕 ... 😂】 澳洲政府於 28 日正式公布「新聞談判激勵機制」立法草案,向 Meta、Alphabet(Google 母公司)及 TikTok 等科技巨頭發出最後通牒:若不為平台上分享的新聞內容支付費用,將面臨按該企業於澳洲年營收 2.25% 計算的巨額罰款。
澳洲通訊部長 Anika Wells 指出,這些平台透過用戶分享的新聞內容獲取流量與廣告收益,理應回饋新聞業的辛勤付出。因此,新法案規定凡是在澳洲市場具備「重大影響力」,且年營收超過 2.5 億澳元的社群平台或搜尋引擎,均必須支付「新聞費」。
該法案要求平台業者須在限期前與各媒體機構達成付費協議。若雙方未能達成共識或平台拒絕付費,政府將強制徵收其營收 2.25% 的稅款,並根據各媒體機構所聘用的「記者數量」進行撥款補貼。
由於美國特朗普政府一向反對針對美商企業徵收數位服務稅,部分議員擔憂此舉可能引發美澳貿易關係緊張,甚至招致關稅報復。然而,澳洲總理 Anthony Albanese 對此強硬回應:「澳洲是主權國家,我們將基於國家利益做出決策。」
針對法案,科技巨頭紛紛表示反對,Meta 強調平台並未強行取用媒體內容,批評此法案變相是「數位服務稅」的變體。Google則指出該政策毫無道理,並威脅若被迫付費,不排除將所有新聞內容從搜尋結果中移除。
與此同時,澳洲主流媒體則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歡迎。媒體界認為,新聞內容長期遭科技平台無償使用,若不建立公平的補償機制,澳洲新聞業將陷入難以為繼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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