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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本书的看法非常的复杂。一方面她顶住了各方的压力,选择了公开审判,使这个案件给了非常多女性以力量,她被当作是新时代的一个女权新icon(她本人否认)。但另一方面,在这本书里面,她并没有表现出我们想象中的她“应有”的女权意识:她讲述了自己和罪犯混乱的成长史童年的创伤,对过去生活的温情的留恋;她的孩子尤其是女儿对她依然怀念与罪犯共渡的几十年感到愤怒,甚至律师也对她依然对罪犯怀有感情甚至近似于“保护”表示了不解甚至也是愤怒。
我一方面敬佩她事实上对女性提供的无畏的典范,一方面又对她那么多年无视罪犯的各种劣迹,最后也没看到结构性的男性暴力感到心疼和不解。即使在经历了几十场审讯,面对五十多个律师轮番向她提出质疑,说她其实是知情的,说她阴道的分泌物其实是很享受的表现,说如果我要强奸为什么不找一个更年轻好看的要找一个老太太。即使在经历着所有的这些之后,她依然觉得是个别男人的问题。
她反复说,她拒绝受害者的身份,她不想她的一生最后只浓缩成了一桩大案的受害者。她在书的结尾说,如果人们把那和罪犯共渡的几十年拿走(否认那段过往她感受到的爱),那她就不再存在,她就不再是自己。
这就是父权最核心的机制:将女性和男性绑定,即使这个女性因为这个男性受到了极大的创伤,这个女性依然把她和他看作一体,她和他不可分割。
她认为疗愈的关键在于不全盘否定过去(这点我认同),重获力量在于不承认受害者的身份。她写书时用的依然是罪犯的姓,因为她说希望她的孙辈孩子以后不要对此感到羞愧(但完全可以趁小孩还小没那么多文件的时候改姓啊)。 她选择公开审讯,是因为觉得关起门来对他们而言何尝不是一种保护。但她没有意识到,她牢牢抓住的那些至今不愿看清的过往,对他何尝又不是一种保护……
承认自己不曾被爱是痛苦的,于是很多女性选择相信一个人可以对她们做出残忍的事情同时也是“爱”她们的。她们不原谅那些残忍的事情,但她们也依然相信曾经被爱过,也愿意继续相信“爱”。
她说她必须相信“爱”,但就像很多和她同时代,甚至这个时代的女性相信的认为的一样,当她们谈爱,她们指的是和男性的浪漫爱情,而不是她在整个过程当中感受到的人道的爱,来自家人朋友的爱,置于这些爱之上的永远是来自男人的爱。
她所遭受的所有都是非常值得同情的,她没有错。无论人们认为她曾经如何无视了这个男性身上发出的危险的信号,这些都是后视之见,也不是这些罪犯能够伤害她的理由。
如果你看这本书感到不解疑惑和愤怒,那说明你没有受到太多受太多父权的毒害,这是一件好事。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因自己的共情能力而感到非常的困惑和痛苦,因为我非常善于把自己置身于受害者一模一样的处境,以便我更好地理解她们那些痛苦的想法。最终我能完整理解她们的逻辑,但那些和我自己本身拥有的思想非常矛盾,长久这以来都让我非常痛苦。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我逐渐意识到,你可以作为一个人真切地感受到另外一个人的痛苦,而不陷入跟她同样的逻辑,这并不会影响你对她痛苦的共情,并不会离间你们的关系,你们可以完全不同而同样紧密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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