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得拉巴
民供水利大臣 N.乌塔姆·库马尔·雷迪,诫米坊诸司及本季籼稻采办者,勿以糠秕他废为名,减农人所输之谷。盖政府所恶,乃损农之举也。
日曜日,会于斯地,与民食司官及县令(以视像会议)共议稻米采买之事宜。今岁采买之量,已自九十万吨修订为七十五万吨,盖因稻米至采买处所之数有变也。
彼言稻谷之产,今岁春耕预计为一千四百一十万公吨,较先前所估逾一千五百万公吨有所减。复称,官府已自农人购得五百一十万公吨,合中央所定采购之额五百二十万公吨。
言政府已偿农夫稻谷之值,计八千七百五十万卢比,乃谓未来十日之内,当更力行之,务使每粒稻至采办之所,皆无滞留而速购之。复命各邑收税官及民用物资官,于十日内毕采办之事。
其言曰,特设之驱,发于农产空前之盛,采办之所渐至逾量,劳力匮乏日深,炎阳炙烤,非时之雨,危及市廛之存谷。彼云,采办之所总至,当达七十五万顿(LT),且向农人保证,纵有营运财用之压,必采其全,计七十五万顿。
宰辅言,今岁春耕之季,稻谷之产得百四十万八千一百公石,盖由稼穑之田亩达六千五百九十一万顷之极。且誓诸粒米,无论雨潦所浸,皆购于收储之所,俾农夫无因天时之变而受损。
请官府速成八点七八斗稻米之采办,已至七十二时辰。大臣言,五月廿三,约五十八点七八斗稻米已抵采办处,五十点零一斗已采办,计抵总数之八成五。又云,十日内,晚收之区尚有十六斗可期。民食司以使命为纲,日采三斗为率。
近增七LT储运之能以佐采办,大臣言,乃设夜班采办、区际运筹之法,以促厂间装卸之速。
彼言曰,西孟加拉邦及比哈尔邦之迁徙佣工与碾米匠众,近于议会选举之际,已归故里,未及时返,致劳力匮乏,采购运输之事,因而迟滞甚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