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度-裔肿瘤专家,因涉嫌胁迫行为被缺席判处四年监禁,经审理后已自英国医学注册处除名。
沙米尔·钱德拉博士,乃英格兰西北地区国家医疗服务体系(NHS)之肿瘤医师,坚称未有任何不法行为,此后已离开英国。
去岁十一月,卡尔莱尔冠冕法庭判其犯“控驭/胁迫之行”二项,又犯“虐待十六岁以下之人”一项,皆涉无名女子。
本周医疗从业者裁判所(MPTS)之报称,谓其“执业之宜受损,缘于犯罪之判”。
“廷院持中庸之道,衡医昌兰之私与公利,”载于MPTS之报也。
“廷议以为,若纵此有罪之医者,则公信必堕。廷亦以为,除罪乃立威,当明示业者何为正道。”
“是故,法庭决意将钱德拉博士之名自册除之,”其文载。全科医会(GMC)尝告法庭,谓钱德拉受判四年之刑,且奉禁令以应所告。
医者已否认一切指控,未出席其刑事审讯,MPTS注其“已逃亡国外,故有未了之逮捕令。”
“吾不复顾审讯,盖吾之生涯已毁,”此乃Dr. Chandran致GMC之电邮,MPTS报告所载。
“吾于英伦所受之待,深恶痛绝,誓不复至其国谋生。彼等视吾若寻常盗贼,罔顾吾言,亦不察其行所及之影响,”其言如是.
该医者,其MBBS之资历载于喀拉拉邦帕里亚拉姆之加利库特医学院,亦告GMC,今已不居英伦。
“GMC之动,吾不得不去职离英。今既无业,安能助此案乎?”其言如是.
钱德拉博士云:“吾已无志于医癌,乃与友共营‘私业’,以复吾生。”
审院察知医者自谓见迫,遂不与审讯。曰:“无见悟之证,亦无改过之效,审院度医者昌兰复蹈旧辙,实有可忧。”
审院察知,若医者欲抗英伦医籍之“削名”,则其令自抗辩终始,未尝易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