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早上办理完了出院手续。
住院八天,总共住院费用四千多,这时我发现有社会医疗保险的好处了,就是自己只用自费四百多元,其余的钱由社保统筹基金支付。
为此我也研究了一下深圳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发现有了社会医疗保险,每年住院最多可以由社保局承担12万元(深圳2004年平均工资31000×4)。基本上费用个人只需要支付10%即可,特殊药品或检查(比如CT)除外。这样看来,有了社会医疗保险,“一病回到解放前”的住院经历应该会少一些了。目前深圳大概有一百多万人有社保。如果能够全体劳工都能享有社保,那么医疗产品目前面临的种种问题也可以得到部分解决。
附:深圳医疗保险征收及偿付标准
| 参保人 | 征收标准 | 计入个人帐户比例 | ||||
| 个人 | 单位 | 个人 | 单位 | |||
| 35周岁以下 | 35-45周岁以下 | 45周岁以上(在职) | ||||
| 深户员工 |
缴费工资×2% | 缴费工资×7% | 全部 | 缴费工资×6%×30% | 缴费工资×6%×40% | 缴费工资×6%×50% |
| 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员工 | 缴费工资×2% | 缴费工资×6.5% | 缴费工资×6%×30% | 缴费工资×6%×40% | 缴费工资×6%×50% | |
| 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员工 | 月平工资×1% | |||||
| 连续参保时间 | 最高限额 | |
| 基本医疗保险 |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 |
| 不满半年 | 年平工资×0.5 | 0 |
| 满半年不满1年 | 年平工资×1 | 5万元 |
| 满1年不满2年 | 年平工资×2 | 10万元 |
| 满2年不满3年 | 年平工资×3 | 15万元 |
| 满3年以上 | 年平工资×4 | 20万元 |
注:
1、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仅限于深圳户籍在职员工;
2、“缴费工资”是指员工月工资总额, 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按月平均工资的300%缴交, 员工月工资总额低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月平均工资的60%缴交。
3、“月(年)平工资”是指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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