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性聚合 高效追踪和阅读你感兴趣的博客、新闻、科技资讯
阅读原文 在惯性聚合中打开

推荐订阅源

U
Unit 42
T
The Blog of Author Tim Ferriss
H
Help Net Security
博客园 - 叶小钗
云风的 BLOG
云风的 BLOG
OSCHINA 社区最新新闻
OSCHINA 社区最新新闻
D
DataBreaches.Net
博客园 - 聂微东
A
About on SuperTechFans
大猫的无限游戏
大猫的无限游戏
P
Proofpoint News Feed
Martin Fowler
Martin Fowler
博客园 - 【当耐特】
S
SegmentFault 最新的问题
Blog — PlanetScale
Blog — PlanetScale
酷 壳 – CoolShell
酷 壳 – CoolShell
G
Google Developers Blog
I
InfoQ
freeCodeCamp Programming Tutorials: Python, JavaScript, Git & More
GbyAI
GbyAI
B
Blog
Engineering at Meta
Engineering at Meta
V
V2EX
Hugging Face - Blog
Hugging Face - Blog

月光博客

AI编程从零开始:环境配置到开发调试-月光博客 母亲被保健品诈骗-月光博客 向身体低头,向岁月妥协:我的高血压“还债日记” -月光博客 月光博客电子书:《信息安全指南》 谷歌发布2025年度搜索排行榜 中国2025社会热点大事记 2025年十大流行语发布 7天3次,骗子骗走我母亲95万元 “技术男”设三重安全墙,母亲95万存款还是被骗走了 电信诈骗后的复盘:母亲的95万元,是怎么从手机银行里消失的 母亲被电信诈骗95万元的全过程 阿根廷警察被谷歌街景相机拍到裸照 网信办开展“清朗·整治恶意挑动负面情绪问题”专项行动 翟欣欣敲诈勒索案一审获刑12年 《绝命毒师》影评:力工觉醒后的梭哈至死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正式施行 用AI分析你的财务信息 腾讯子公司实习HR怒怼求职者后被开除 OpenAI发布最强模型GPT-5,免费向所有用户开放 用AI解构你的日记 用AI分析你的游戏偏好 用AI分析你的观影偏好 用AI分析你的听歌偏好 《白鹿原》人物分析:乱世浮沉中的人性剖析 乌托邦的捷径:让AI治理“失败国家” 苹果AI的“路径错误”:为什么它在大模型时代掉队了? 《暗黑破坏神3》第35赛季开荒指南 我对特朗普的看法 欧·亨利十大经典小说鉴赏 HBO电视剧《最后生还者》第二季影评
国信办发布九不准:规范互联网账号名称和头像
月光 · 2015-02-06 · via 月光博客

国家网信办近日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对公众使用上网账号名称进行规范,明确提出了网上昵称“九不准”,该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网民规模世界第一,用户账号数量巨大,账号乱象日益突出。《规定》就账号的名称、头像和简介等,对互联网企业、用户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涉及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 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使用的所有账号。“账号管理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用户选择个性化名称的权利,重点解决前台名称乱象问题。”

以下为《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使用和管理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是指机构或个人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或使用的账号名称。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全国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注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注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用户服务协议,明示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在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互联网用户提交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不予注册;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第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第六条 任何机构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七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以虚假信息骗取账号名称注册,或其账号头像、简介等注册信息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通知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

第八条 对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注册账号名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注销其账号,并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5年3月1日施行。

国信办发布九不准:规范互联网账号名称和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