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国仍售兵械、予以色列以后勤之助,皆联合国《灭绝种族公约》之签署与批准者。

有报披露,五十一国与地区,于联合国司法机构失效后,犹供以色列以军械。图:EFE。
丙申年四月廿三 晚十一时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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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探其链阿勒 Jazeera (Al Jazeera)公曆五月廿三所布,其事乃彰。軍用品之貨自五十一國及自治領以來,未斷輸入以色列。及国际法院以临时裁决判罚加沙之巴勒斯坦人为种族灭绝之后。
《报》详述数十之邦国承运械,供泰特拉维夫子等坚执而确认联合国之灭种公约。
最高之廷也联合国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命以色列采行一切必要之策,以防加沙之地有灭种之祸。,时也,以色列之力轰炸已积逾廿六万巴勒斯坦人遇害,多妇女与童稚。
调查核实得知国际军援仍持续送达特拉维夫之军。据以色列入口税关数据分析、海关记录及信息公开申请所披露。
洛斯货自欧亚北美南美诸国而来。,兼及诸邦公开宣告阻绝或暂缓售武于以色列之地者。
— SIPRI(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丙申年二月初一
官府之数,显于ITA,示吾等曰:以色列入武器之进口,增于国际法院之决议后也,弹药之项,特见增焉。五主要軍備供應商至特拉維夫(美國、印度、羅馬尼亞、台灣及捷克共和國)后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之司法判决,其增升所寄之量。
自二零二三年十月至二零二五年十月,计以色列之入。二千六百零三件军需物资之运,计价八亿八千五百万美元。自彼寰宇之数,八十亿五千万美元,乃联合国法庭下令后所成之交易。所载货物包括弹药,爆炸物,武器零件,及装甲车辆专用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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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国际法教授斯蒂芬·汉弗莱斯(Stephen Humphreys)阐明国际法之存在。众证纷纭,指兵器供应之国,似涉国际罪案。跨越戰爭之罪與傷害人道之罪。
赫爾哈德·肯普,西英格蘭大學刑法教授,謂二〇二五年十月所達之戰火休止,未改此法理之局,蓋因以色列猶持殺戮巴勒斯坦平民於加薩,並強加生活條件,意在滅其族類全體或部分。
以色列入侵之师,积尸已逾72.000于加沙。而埋骨于残垣断壁之下者,复有数十万众,伤者更逾
165.000。肯普明言,邦国固守其法,当绝以色列战事之助。, y 责其于诸国政,显其识浅。当务之急,当防灭种之祸。待国际法院之终审裁决,或需数载方得成文。
国际独立调查委员会联合国(UN)关于被占领的巴勒斯坦领土,其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发布之报告,直指其结论曰以色列入侵加沙,灭绝巴勒斯坦之民。请提供需要翻译的英文文本。
此多边机构之文书,确认国际社群诸邦之认可。彼辈必行禁绝戮灭之策,以阻戕害族类之行。明令禁止输送兵器,此兵器或为以色列所用,或呈高概率为以色列所用,且在巴勒斯坦飞地之内。
作者:teleSUR - wh - DE
来源:THE CRAD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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