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企业于各业务单元推行D365 Finance 及 Operations时,常轻估环境策略之决断将如何塑造其ERP生命之来世十年。各业务单元所处行业不同,其流程、法规遵从及数据敏感度亦各异。初选结构若误,悔之晚矣。
建筑工坊有三式浮现。各有所倡;唯一式可成规模.
其二隅之例不效
单例一统,诸业部皆归一法团。尚简:一配置,一安模,一主数据。然业部异则立破:
- 财政历法(年历与财历异)
- 账户明细表(制造业与服务业之会计科目结构迥异)
- 法定报税之责(医疗业与零售业之监管体系殊别)
- 公司间之界限(统一之成本核算不可自相交易)
跨行业合并之议,初则兴味渐消。
各业单元分设租户。致各业单元截然孤立。遂生可预之患:
- 跨业单元之合并报告,成 Azure Synapse 之项目
- 每租户各持其许可,各循其升级之序,各负其管理之费
- M&A 若欲重组业单元,必迁租户之居
- 规模经济于共享配置渐消
团队于共享环境有所顾忌时,常倡此法。其忧,多可藉共享租户内之安全界限以解。
定制集成层,合并自不同D365环境之输出。构建新系统,以解决平台已能处理之问题。永久持续之成本;引入新之真源;减缓每新业务单元之入驻。
可扩展之模式
单租户,多法律实体,以组织层级与安全角色实现业务单元隔离。
架构:
- 一D365租户承载数产与非数产境域
- 一法体每BU(或一BU一国若BU跨国营)
- 国别本地化包按法体所需施用
- 组织层级——企→BU→营运单元→部——助成财报分界与安界
- 安全是按组织层级限定于业务单元的——业务单元的用户仅可见其自身业务单元的数据,虽共享租户
- 共享主数据,业务单元间共享供应商或客户,通过全球地址簿;业务单元专属主数据按法律实体配置
- 分层模型中的定制——共享逻辑的核心模型,业务单元专属的行业变体模型,共同部署
其果也:BU得独立自主,而企业得整合、共享管理及平台经济之效。
组织层级之设
层级者,租户支财务与运营之裁也:
- 财务报告层级:LE↔BU↔部门↔企业。试算表滚上以合之。
- 运作之序:总管↔️事业部↔️部门↔️团队。主司安全与流程之导引。
- 法理之序:总管↔️直属总管↔️终极总管。为法定所有权之披露。
多序并存。各司其职。混而为一,乃常见之设计谬误。
具有事业部隔离之安全模态
共享租户之內,安全之制,使BU之資料獨立,其道有二:
- 角色之範圍,定於法律實體——BU之會計,唯見其LE之內事
- XDS(可擴展數據安全)之策,過於LE之範,如LE內部之部門範圍
- XDS之中,組織之階層,作為策參,引用使用者之BU於階層之間
- 企业职能之权责集中——企业财会、企业审计、IT管理诸权,遍及各层级单位,并需核准
此较之“仅用分立租户”更繁,然得单租之利,不损数据之界
按业务单元分层定制
F&之延展模式,支持分层定制。其式:
- 基础模型——企业标准之延展,凡事业部皆承之(特定地域之税赋延展,中央审批之框架)
- 行业模型——各行业共享之延展,供该领域事业部所用(制造延展,零售延展)
- 事业部专属模型——独属于某事业部之需而设之延展
各版本模型分而治之,如链式部署。某业务单元之定制,可及之而不染他物。
跨业务单元的ALM
多BU租户,ALM须支持:
- 共筑基业与行业模型之构建流水线
- 按BU专属模型之管道
- 环境之策——各事业部别立开发,共沙盒以合流,共UAT以协试,产线共享诸部
建设之协乃新之繁难。常由卓越中心之众主基业与行业模型,协诸部之列车以应
分立之户适其时
间有独居者,诚合其宜。
- 法所要求之监管隔离(特定国防或医药情形)
- 租户区域部署内无法调和的数据驻留冲突
- 摩&一境也,所获之单元终将自旋而出
- 大小悬殊,BU之规模足以自成一行政团队
此等情形甚稀。跨国多BU之默认模式乃单租户、多法律实体
具备此模式之配备
运作中之多BU D365租户具备:
- 每BU之法律实体,配以适宜之本地化
- 财务与运营之组织层级
- 以层级与XDS界定BU之安全角色
- 共享主数据框架,具BU专属发布模式
- 分层定制模型(基础、行业、BU)
- 共享配置之CoE治理
- 支持模型分层之ALM流程
此纹枯寂,盖因履之者众。此正其意。新境之策,乃多年悔恨所积之地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