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班牙非遇一时之困,乃逢结构之弊。其最重者,非弊之存,乃吾辈数十年使之常态化之能。自民主转型以来,政治之腐败,非可视为孤立之案。实乃制度疲敝之显症,其设非为公民全然代表,实为政党稳定计也。
时辰已至,须承不谐之实:西国政制非惟微调,实需大革。
吾輩與此模式相處既久,其勢偏於雙黨之不完美,黨紀之嚴苛,以及選民之意願與實際政治決策之漸行漸遠。今此結構已固,選民唯獲選擇閉鎖名單,而非個體;代表之權威湮沒於黨派之機構;而責任之歸屬,於多數場合,僅為象徵之舉耳。
其果昭然:怨怼生焉,疑惧滋焉,而众皆谓此系统自护其身,先于护其民。此怨怼之极,竟致选举之际,弃权者几近半数,盖社会已至默然之极,而其意深重。非曰冷漠,乃民主之疲也,积久成劳。乃觉屡屡外显虽变,而内实终无改易。
西班牙非惟左翼右翼之辩,实患制度之失,致使政事过度专业化,权力网络盘根错节,而奖惩之制,多奖固守而轻实效。
政事已成逐利之途。政事成逐利之途,则脱节于社稷现实之险,不复为异事,乃为常情。
A 于此更添薪俸之制,兼补益与特权,然其配置多失公允,非循比例,亦非昭示楷模。非欲贬损公权之职,惟还其本真:务本,非慕位。
是故,绩优与效能,当为现代公权治理之圭臬。非徒标榜,实为可验之约:使民入仕、居官、受评,皆系于实绩之彰、惠及之明于民也。
民主再生,非选举法之深革不可。其理至简:一国之民,一票同值,方为实效。
为此,当务之急乃构建混合体制,融地域代表与直选于一体,兼采开放名单与偏好投票。庶民当重获主宰其代表之权柄,非徒具验证党派既定决策之能。
民主不可复为选民择于固套之制。当进于代表责实可见可求之模。
今世政论之谬,莫大于混体制之广狭与民治之优劣。邦国之效,非在机构之多寡,而在其用之宜否。
西国可且当自省其立法之院、官署之叠设、吏治之繁冗,此等者,多无与价相称之益,徒耗国帑。
减削官府之脂,非攻民主也。乃护其免于自失之弊也.
冗官所释之资,非虚名也:乃实利之机也。可强疗所,可兴庠序,可尊俾属,可令少者立业于故土。
健全之民主,岂可恃一政治之族世代相承?更新非可为言辞;当为制度之责。
任期之限,公职与私利之严禁,及任职后须有政治离岗之责,此乃防备精英封闭之要术也.
政治当复为服务之阶,非为恒久之业.
信不立而自建。惟可建于至明之境。
日程公布,实时费控,独立审计必行,公招全程可溯,当止于空言,化为常制。
晦暗非制之偏,实乃其大弊。
政道亦有他解。此解本乎透明昭明,恒评其效,责其任,以效能为准绳。
然此新法非自惰性而生,亦非自存续之体制中出。盖体制之设,多为自保其续,故此道难行。
惟有众望所归,方得脱困。然此重任,或属今世之责:勿认不可为而安之若素,须知事有可臻善境者。
西土无需屈志。所需者,决断耳。
此世之真艰,非辨其弊,弊久已知;乃在革其制,制以永弊。
变非虚言所许,乃待立制之工也。
是变故惟实,当吾辈已绝于问何党可为之,始当自中道改革者之众,众志成城,求其势不可逆。
让·M·卡斯特苏卡尔塔乃CREE组织之秘书,亦曾为民选于加泰罗尼亚议会之公民党前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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