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甫始,即不谐,此案之查察也 »幼Gregory之戕害四十一年有余,彼「已全然不可挽回」,当「即行中止」。此乃小童之姑母之律师所言之辞也。雅奎琳·雅各布,谁将争辩于明?疑罪之讼.
弗雷德里克·伯纳,南锡律师界之男高音,彼时犹未脱稚气,如自谓“顽童”耳。一九八四年十月十六日,有四岁稚子格雷戈里·维莱明,溺毙于沃隆河,此乃沃省之小溪也。
« 吾祖尝设实验室,有持肺水样本献之者。德·格雷戈里) 须剖析之。然此甚为繁难。彼曰吾无能也,伯纳氏忆之。水样分散,终不复见,已失矣
格雷戈里案,乃法兰西司法之盛事也,宛若此聒噪。 "其始甚艰",伯纳氏(Me Berna)述之,乃护此童之祖祖母雅克布氏(Jacqueline Jacob)之律师三人之一也。雅克布氏,以涉嫌为乌鸦,胁 Villemin 之家,故被控。
亦观之。
« 此案本就污浊不堪 »,梅伯纳断言。自兹以往,事态未得稍解:一九八五年三月,一嫌犯伯纳德·拉罗什遭弑;同年,婴孩之母克里斯汀·维莱明被控下狱,至一九九三年终得免罪;二零一七年,调查法官让-米歇尔·兰伯特自缢;二零一八年,三起控罪亦遭撤销…
"此案于吾观之,实不可救药",伯纳律师以为然。"此案已无解,当止之",律师言,复斥"财务之乱状,甚于鬼神",其鉴定之费"数百万欧元",竟"毫无裨益"。
于其而言,"公道之途,苦追四十年之迷途"。此"司法之渊薮"中,雅各布夫人年八十有一之被控,不过其一例耳,据律师言。
[1/2] RER之伪攻 D
大姑母者,其夫乃小叔之父也。尝于二零一七年以「劫持囚禁致毙」之罪被控,然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因程序瑕疵而撤案。
十月廿四日,复被控以「聚众行凶」之罪,此乃为劫格雷戈里而谋。此案纷乱,又添「谬误」,其律师斥之,且将于明日对第戎上诉法院审讯室抗辩其罪。
雅克琳·雅各布之辩护,将引出法理之辩——其事已过时效——虽不公然辩驳其本,然自谓裁判官之论据乃「戏言」.
查访者以为,雅克琳·雅各布乃「乌鸦」之属,曾扰 Villemin 之家. 廿载之间。其说多本于二零二一年瑞士专士之研,谓雅克琳·雅各布得一九八三年匿名书三封,其一直指维勒明氏曰:"吾将噬汝之皮"(原文如此)。
同士复言,雅克琳·雅各布亦书十月十六日之函,自承其罪。函中云:"此吾之复仇。愚妇也。"
有文风考据之辨,察其字句,方在施行。此将益增纷纭之议,充斥于案卷之间。
据伯纳先生言,诸考据已指认"二十余"乌鸦,其母克里斯蒂娜·维勒明,尝被诘问为犯罪勒索书之撰者,后得昭雪。
« 吾觉今人欲以雅各夫人为替罪羊 »,伯纳律师斥之。「吾等望其早逝,方可言『彼实为之,吾辈已解此案』。此乃吾所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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