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像一场不会停止的接力赛,博主们或早或晚会写一篇关于自己为何写博客的文章。至于我的回答,已在「本站的历史」中有所提到,目前也作不了更多补充,只怕到时候连自己也说服不了了,于是快速地将接力棒交替出去。不过在这里,我想分享一下关于「玩博客」的故事。
2010 年暑假,还是初中生的我经常一个人顶着午后的烈日,兴致高昂地到附近的一个电脑城探险。当然不是去买东西,那时我连一根老冰棍都舍不得买,辛苦攒下来的零花钱要留着做更重要的事。
还记得每次踏入电脑城的大门,总是有一阵冷气猛拍在被汗水浸透的衣服上,就像冬天里洗澡脱得只剩裤衩时的那道妖风。
「小兄弟,配电脑哇?」
「对,你这有 AMD 的 HD 4770 显卡吗?512M 的多少钱?」
「512M 的性能不行,我这里有 1G 的,来,进来坐」
接下来的几十分钟里我们谈笑风生,具体谈了什么不记得,只记得那时很喜欢在配置单上纸上谈兵的感觉,听他们讲各种「完爆」的故事。虽然那时的我已经是显卡吧十一级「大神」,哪里有坑基本都知道,他们觉得我是小傻子,我觉得他们是大傻子。直到心满意足后,才留下一句「我回去问问我妈再说」,直奔隔壁黑网吧打开心爱的穿越火线,fire in the hole!
然而快乐总是短暂,关键时刻耳机里总会传来叮的一声,「您的余额已用完,请及时充值!」自然,对这个穷小孩来说兜里已经没有子弹可以让他坚守战场,即使作为己方大腿,战绩豪华,但果断 Alt + F4!光速打开 IE 浏览器,输入 hao123.com,游戏分栏里找到死神VS火影,一阵乱敲后赶紧跑回家吃晚饭,不然屁股要遭遇。
如今,电脑城和网吧不再去了,穿越火线不再玩了,hao123 作为一代流氓头子也不再可能出现在我的浏览器中。
初中和高中时在 QQ 空间里写了不少日志。初中语文老师以前将我的作文归类为朦胧派,爱当范文读,同学们也爱看,我自然更加努力的写得自己都不知所云。
今天打开了几年都没打开过的 QQ 空间,意外的发现私密日志里还剩几篇以前没删掉的。这哪是什么朦胧派,简直就是井里快渴死的青蛙吐出的泡泡。要说尴尬,这种情况应该每个人都会,尴尬之外,还看到了许多十多年前就明白的道理和错误如今依旧在犯,那当时写下来的意义是什么呢?鞭策?自我感动?
又一遍读完这些日志后,内心却变得平静,也不会再有因为尴尬就想去删除的想法。我发现,对于很多遗忘的故事,这是我唯一能找到的线索了。那些一个个已经忘掉的片段重新浮现出来,睡一觉之后也许会再次忘记,但至少此时此刻… 干!高中老师没收的诺基亚功能机还没还我!
和不少人一样,刚接触网站那两年,总是乐此不疲的尝试各种「文具」,网站样式改了又改,后端架构换了又换,隔几天就囤一个学费域名,看到「传家宝」服务器就忍不住去买,买了后吃灰还舍不得取消。
我很高兴自己去折腾了。博客从 WordPress 到 Typecho 再到 hugo 平台换了一圈,每次都乐此不疲花上几个通宵重新写一遍主题;关于域名和服务器运维,该会的不该会的都会一点,网盘、图床等各种自建服务玩了一圈,还写了一堆没用的脚本和网页工具。要是把这些时间用在搬砖上,我是不是已经 KFC 自由了呢?不过其实很高兴学到了很多东西,让自己离计算机和互联网的世界更近了一点。
更高兴现在自己不再折腾了。玩博客时总有种快感,就像有博友将博客比喻为新型电子游戏一样,十分贴切。游戏有好有坏,对于管不住自己的人来说,自然弊大于利,好在再喜欢游戏人的也会有「电子阳痿」的那天,去年开始我终于不再沉迷这个游戏。即使现在的 Hugo 用得并不十分舒坦,但也不想再换博客平台,也不想再大刀阔斧的修改主题样式。生活不就是到处凑合嘛,乔布斯所追求的科技与人文的结合,在我这里科技似乎有一点,人文还差得很远。
玩博客也好,被博客玩也罢,都是十分短暂且意义不大的事。博客之于我,无非是确立自我,作为短暂存在的又一个证明;我之于博客,无非是碰巧出现,某个随机敲下 0 和 1 的碳基生命。好在除了考虑这些无聊的意义之外,还可以跳舞。
“跳舞,”羊男说,“只要音乐在响,就尽管跳下去。明白我的话?跳舞,不停地跳舞。不要考虑为什么跳,不要考虑意义不意义,意义那玩意儿本来就是没有的,要是考虑这个,脚步势必停下来。一旦停下来,我就再也爱莫能助了,并且连接你的线索也将全部消失,永远消失。那一来,你就只能在这里生存,只能不由自主地陷进这边的世界。因此不能停住脚步,不管你如何觉得滑稽好笑,也不能半途而废,务必咬紧牙关踩着舞点跳下去。跳着跳着,原先坚固的东西便会一点点酥软,有的东西还没有完全不可救药。能用的全部用上去,全力以赴,不足为惧的。你的确很疲劳,筋疲力竭,惶惶不可终日。谁都有这种时候,觉得一切都错得不可收拾,以致停下脚步。” 我抬起眼睛,再次凝视墙上的暗影。 “但只有跳下去,”羊男继续道,“而且要跳得出类拔萃,跳得大家心悦诚服。这样,我才有可能助你一臂之力。总之一定要跳要舞,只要音乐没停。” 要跳要舞,只要音乐没停。
——《舞!舞!舞!》村上春树
或者也可以说,当我玩博客时我在「玩自己」。因为博客的第一个访问者和第一个读者永远是你自己,你做的一切都是建立在对自己负责的基础上,无论意义如何,都得由你自己去接受。当然,我希望每个人都能从中得到好的东西。
最后,对我来说博客还不算是个无聊到不想玩的玩意儿,所以在那时之前,要玩要写,只要音乐没停。
此内容由惯性聚合(RSS阅读器)自动聚合整理,仅供阅读参考。 原文来自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