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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
Yin [email protected] · 2025-07-01 · via Boring Blog

序言
序 · 壹
          今天,二零二五年三月二日,可能还有不到四个月,我就将高中毕业。回国玩。然后再回来上大学。
          就在半个月之前,我的计划还是再读上一学期,等26年九月上大学。然而时局瞬息万变,跟老蒋一样老微调势必败北,好些个原因在这个时候聚到一块了,没办法,必要做出一个决定——提前毕业。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于是乎,我立刻把大学的申请交了,至于能不能录上那是两说,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刚才写的是“可能还有不到四个月”。好歹先博一把,这个赌徒可以一当。
          说实在的,在做出如此巨大的调整之后我着实有些不安,以至于前两天在后院抽烟时,望着天上的飞鸟,忽然一种莫名的无助感涌上心头,顿觉天地没我容身之所,凄凉的很。实则现在看来颇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不过考虑到这学期末,也就是6月就能回国了,还是不免得有八分期待两分欣喜,最近心思也活络了起来,没事在网上看到便宜的机票也要一顿感叹,然后想到不能买的太早又暗自神伤。实在是有些许无奈。
          至于想写这篇博客,也是和机票的心思一起冒出来的,自从创建这个博客以来,刨去这篇,也仅有一篇文章是有些意义的——(大连——我眷恋的故乡)剩下的不过是没事发发牢骚。所以在这个相对特殊的时间点上,我觉得有必要充分发挥一下我博客网站的文艺性,写上这么一篇长文来追忆一下故去岁月。
          我是打算写的长一点的,于是乎前几天就开始有了一些年头,比如我要写我那羞涩而未萌芽的暗恋;我要写让那我小有成就感的博客;我要写毕业生这一部电影;我要写……
          后来,我苦思冥想,好些个话题作为正文几笔就能带过,十分零碎,而我又不想在茫茫字海里把它埋没,所以不如破罐子破摔,把想写的挑出来作成序,剩下的正文就让他零碎去吧。就这么办吧。

二〇二五年
三月二日

序 · 贰

——让我小有成就感的博客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七日,我在typlog平台上代理的博客网站终于成型,一个月要交十二美金的费用,考虑到服务器成本和维护费用,这个价钱可以接受,最主要的其实是省心。在此之前我已经搞过无数次个人网站,只有这次可以称得上成功,于是当天我就兴致勃勃的发了一篇博客(第零期——艰难坎坷的道路)总结一下我折腾的过程。当时的我还在考虑以后能不能经常写,别想以前一样三分钟热度,最后不了了之。不过后面时间证明我当时的担心纯属无稽之谈,因为我至少知道今天还在有事没事更新一篇。
          书归正题,在我发过几篇文章之后,发现看的人其实也不算少,有二十多个我已经很知足了,遂把博元和德釗一起加了进来,让他们想发文章也有个平台能发,后面德釗一发不可收拾经常写文章,甚至要出书,不过那都是后话了。再往后事情又回归平淡,我选择把没事出门四处闲逛的经历和照片一起发到博客里,也算是增添一点写博客的兴致,再往后就一直搞到了现在,断断续续,不过也没有扔到一边,前两天在看记录时猛然发现光去年就有七百多人看了我的博客两千六百多次,这已经是个对我来说很大的数字了,看着颇有成就感。加上以前在微信朋友圈里发文章时不见有人评论或者点赞,不知是否有人真当回事,后面不时有初中同学还真在我朋友圈下评论,也是猛然间觉得这个博客做的还不错。

          跟随时代潮流,现在的人大部分就是刷刷抖音,看看b站,想发点啥就发条抖音或者朋友圈,过一会看到有人点赞也是一样的成就感,包括我也是,我小时候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博客,第一次接触电子产品就是在iPad上刷今日头条,直到小学六年级才知道原来有播客这种只有声音的形式,才在电影里听到博客这个有些陌生的词。谁又能想到千禧年的人们没事实在QQ里发动态,在新浪微博里看博客呢?
          我平时其实挺喜欢复古产品和网络考古的,有时候刷刷贴吧,看到一篇零几年的帖子不由得一阵激动,然后快速联想当时我几岁,我当时在干什么,当时我家是什么样的,然后再继续刷下一条贴吧。倒腾电脑也是在考古,因为没钱,我玩的大多是是二十一世纪一零年代就从外国服务器退役下来的洋垃圾主板和cpu,有些甚至比我还大,从闲鱼上买回来拼到一块,点亮的那一刻,激动是无以言表的。除了这些,为了复古我真是二百块在闲鱼买了一台九几年的理光胶片单反,也是我的第一台相机,我带着他爬了不少山,也拍了不少胶卷。综上所述,再遇到某些被淘汰的东西,我能将他在利用起来的那一刻总是给我莫名的激情,博客也是这样。
          其实我是先知道播客的,小学六年级写作业时,总觉得背景十分安静过于无聊,放音乐,注意力又都在音乐上了,完全无心写作业,反倒是挺旁边的人说话刚好能同时解决无聊和注意力不集中的问题,于是我开始听郭德纲的相声,听多了就觉得翻来覆去就那几个词,俗不可耐,于是我就在iPad上瞎倒腾,发现了苹果自带的播客软件,打开一听,效果果然不错,当时喜欢听的有小黄鱼博客婉莹的《哈利播客》和小付老师的《厨房麦克风》。这时就对播客产生了巨大的兴趣,一来是觉得博客的博主都有很清晰的逻辑,语言结构也很明晰,加上声音还挺好听;二来是因为周围完全没人在听播客,十三四岁,正是追求与众不同的年纪,感觉逼格瞬间提升不少。这种兴趣的动力驱使我在百度上疯狂搜索播客,想了解更多有关这个特例独行的东西,为了以后装逼给人推荐的时候也能说的头头是道。结果在百度垃圾的联想搜索中,我同时了解到了博客这样一个谐音的东西。
          如果说短视频属于音频画面文字相结合,那么播客只有声音,而博客恰恰只有文字。不同于看电子书和网上新闻的无聊,博客更像是贴吧,能让我具体看见一个活生生的人曾经在网上这样想,并把它发了出来,更像是一种面对面的对话,加上同播客一样也是被时代淘汰的产物,更让我有了几分好奇。不过可惜的是当时我上了初中,这件事就渐渐扔了,写作业时也就在网易云上放一两段郭德纲干巴巴的相声配作业了。
          后面初中快毕业时,我开始倒腾起服务器,买回来一通研究后才发现过了我的新鲜期,这服务器简直就是一台噪声奇大无比的电脑,又不甘心亏钱甩卖,于是在网上百度“服务器能干什么”,发现除了当电脑用,最普遍的就是挂自己的网站玩。于是心一横,在网上又花钱买了一年的域名,按照教程一步步安装好了WordPress,跑上了网站,做好了后才猛然发现:挂网站服务器要24小时不停。这机架式服务器全是工业暴力风扇,一开机根本睡不着,更别提睡觉了,没办法这个计划再次戛然而止。
          后面我出了国,到了加拿大,家里的服务器亏了六百多在闲鱼上卖了,不过这里的无聊让我再次想搞点事情,于是我试图再把这个计划捡起来。这次在充分的阅读过攻略之后才发现云服务器才能跑网站,也怪我当年选择性跳过了“云”字,一股脑就想着怎么给服务器派上用场了。现在改过来接着干,搞了一通亚马逊的云服务器后,薅了不知道多少次免费的云服务器我终于发现延迟太高了,根本行不通,但这次我足够闲,不死心,又在网上一顿搜索发现了Typlog这个平台,终于有了自己的博客网站。
          我真的要承认,一开始搞起来的确有为了装逼的成分在的,不过后来随着断断续续的更新,我觉得博客的逼格没那么高,不过用的人少了,别人看到会有一种新奇的感觉而已,而对于我来说写博客的目的早就从装逼变成了记录了。
          于是我开始在网上搜博客,想看看别人的博客什么样,想看看别人博客里写了什么事,他当时心情怎么样,他对某些事有什么自己的看法。于是我了解到了“十年之约”。如果你闲的没事把我的博客网站划到底,会发现在最左下角有一个很小的蓝色标志,没错,那就是十年之约的标志。如果要解释十年之约,我觉得更像是这个年代还在坚持写博客的人自发组织起来的一个平台,其目的就是为了让更多人看到我们写的博客。加入平台则意味着承诺十年之内博客不会关闭,持续更新,保持活力。

没错,我是打算把这个博客干到底的,我想用博客记录我这时间不长的青春。

二〇二五年
三月二日

序 · 叁

          这是这篇博客的第三段也是最后一段序,我愿意把它留给我的初恋。
          小学四年级,我那时还坐校车上下学。某一天放学,我一个人占了一排相对宽敞的三人座,正从包里掏出我的iPad在那里玩植物大战僵尸,然后突然一个女的站到我旁边怼我,让我往里进,她要坐这。此人大大咧咧,挺黑,这就是我对初恋的第一印象,当然那时还没这么个打算。后面她每天都来坐我旁边,我俩熟络起来,开始唠嗑,她和我是一个年级的,我在一班,她在六班,当时我校把所有后转过来的学生集合在一个班里也就是六班。在后面五六年级时,六班就解散了,阴差阳错间,她被分到了我们班,自那之后我俩可谓十分相熟,校车上聊天的内容越来越不堪入目,不知道的以为是哪个黄片网站评论区泄露出来了。没错,作为一个清纯的少男,我第一次了解这种事情是在五六年级时从我初恋口中。同时作为一个自诩十分有阳刚之气的男子汉,我俩坐在校车上时她经常给我一半耳机,然后开始放皮卡丘,彼时彼刻,我一般会满脸通红,作十分厌恶状,然后看她在一边笑。
          后面小学毕业了,那个暑假我和她还有一个同学约在万达广场溜达,然后到学校附近的广场歇着,当时十分天真的我从兜里掏出来好不容易跟我妈申请的经费,二百多块人民币,看着被汗水有些浸湿的纸币,我脑子一抽要把它们掏出来晾一晾,结果走的时候忘记了,坐上公交车后过了二站地才想起来,下车狂奔回晒钱的地方,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她也一路跑回来帮我找钱,这在当时对于一个六年级刚毕业手头一点零花钱都没有的孩子是多么大的打击,以至于我当时止沉浸在丢钱的痛苦之中,多年之后才想起来当时还有这么一个人三伏天陪我找钱。
          后面上了初中,又是阴差阳错,初中分班我俩竟也在一个班,当时小学一班到我初中二班的只有三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她,还有一个不重要。那时我们天天放学后在网上聊天,从班里的八卦到作业答案,甚至当时我作业都不记就等着回家以后问她。但由于我们对早恋这事过于的羞涩,初一的班主任又是个道理不通,只会大喊大叫挥舞戒尺的傻鸟,我俩在学校只能苦苦装作根本不认识对方,但每到一些节日都会在我柜子里看到一个精装的袋子或盒子,里面装的糖和一封手写的信,就连运动会也有一封手写的信,我很感动,但我每次都羞涩的无动于衷。很简单,因为我没钱,买不了任何回礼;也不好意思真情流露的写一封回信,我当时以为这种行为是令我“不好意思”的,会让我羞到无地自容的,尽管我每次收到信都会在深夜脸红的翻来覆去看好几遍,然后收起来,塞到书柜的某个隐秘的角落以免被我妈发现。
          再后来,到了初二,可能是国庆节假,我们当时好像正在冷战。趁着假期我去了我叔那里,在那里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喝了一次酒,也第一次喝醉了,回来后的大晚上正在补作业,两个人正在赌气谁也不想先打破这个局面联系对方,于是没人聊天的我无聊的刷起了朋友圈,看到她发的朋友圈好像是关于某个明星的什么事,对了,我前面忘了说了,她喜欢追星,从小学的TFBOYS到初中的周九良,到某b站主播,再到韩娱某明星,现在我已经看不出来她最近到底在追谁了。书归正题,虽然她追星,但我极其讨厌追星,总觉得有一种无脑的感觉,加上当时觉得我俩自从某次冷战之后,关系不像以前一样亲密后,我一气之下什么也没给她发,就一声不吭的删掉了她的微信,丢掉了一切我俩之前的聊天记录。没过五分钟,她给我发来消息,问我为什么删了她,我当时满心只有做了坏事被抓包的羞愧,然后狡辩道是误删,但凡不是个傻子都知道怎么回事,后面是在狡辩不过了,我说了分手。我甩了她,没错,就这么畜牲,甚至不如畜牲,直到不该说的都说了我才意识到果然我是畜牲。作为一个肥胖,装逼的傻大个,我意识到失去了一个初恋的时候已经是那件事过去之后两周左右了。
          就在一个月前,我和曾经初中一个同班女同学在微信上聊天时才知道在我跟她分手前几天,她还给那个同学打去过电话哭诉:“我感觉他不喜欢我了”;就在刚才我写到这里时,我才意识到她当时一直拿着手机守着微信,才能在五分钟内就知道我把她给删了。
          后来到了初三,每周下课我雷打不动,到附近的超市,买一瓶啤酒,按照我和德釗还有博元总结出来的话就是“有钱买教士,没钱买凯龙”,当时教士7块,麦芽味更浓;凯龙是大连的啤酒,只买两块五,与教士比更淡,可也是很不错的工业啤酒,比破青岛好多了。拿这一瓶啤酒,跑到农贸市场的门口找老大爷买四块的臭豆腐,然后一路溜达到湖边,有时叫上德釗一起爬到山顶,吃完喝完,走到车站坐车回家。唯一一点难受的就是在山顶看到好看的落日无人分享。
         后面,六月末,中考结束,他考上了大连市第十六中学,我考上了大连市第十二中学,然而就在发录取结果的那天中午我得知签证已经被批准了,我要在当年八月离开大连,到加拿大去读高中。
          心中不由得绞痛,博元又在那时同心爱的女孩告白,他成功了。我想我要做点什么,不能弥补,不知道能不能挽回。我成功了。但我明显的感觉到我俩之间已经不可能再如之前一般亲密无间了。后来我到了加拿大,两个人的时差时而十二个小时,时而十三个小时,但就是不能同步,我放学她上学,我放假她和朋友出去玩,纵使我天天熬夜,通宵也不能做到即时通信。我闲的没事,于是开始写纸质信,从头到尾我一共寄了十封信,从第一封三四页纸全是思念,到最后一封只有两页,我在其中写到:“破镜重圆终有隙,碎玉复合仍见瑕。”她只收到了两封,是最后两封。于是在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九日,我们再次分开。命运使然。
          我竟然在初二才记住她的生日是一月十八号。
          后来我想,可能我也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也不知道怎么去喜欢一个人,稀里糊涂的就失去了初恋。
          然后我想到我当时一声不吭单方面跟人家分了手,在谈恋爱这方面,我的确是个禽兽。
          然后想到临走前和她到星海广场溜达,我却不敢光明正大的牵她的手,我的确是个怂包。
          在然后我照照镜子,人贵在有自知之明,我的确是个又胖又丑的穷逼。
          后面我彻底摆了,现在来说再谈恋爱还是算了,未来在茫茫人海中什么时候能碰上一个互不嫌弃的就行,能不能碰上还要顺其自然,实在不行三十岁后我去相亲市场看看能不能把自己推销出去吧。

二〇二五年
三月二日

至于本篇序,原稿是有另一部分的,是关于我这学期一个长得十分漂亮的女同学的。但最近几日来与她没事聊天时,发现当时写的那段的时候绝对是色迷心窍,未知其人,先生爱慕之情。总而言之,此人用我初中班主任的话来说就是学淤了,整日脑子里想的只有学习,可谓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我对这种人显然不是十分认同,并觉得其脑子有问题,故删去当时狂热的文字。

二〇二五年
四月二十日

序·终

一具庞大的身躯,一片微小的灵魂

          我,年十七,自幼便比同龄人要高几分,然心智发育未如身高一同。
          初入学,半点忧虑全无,唯有一年换一个老师有些头疼。师德参差不齐,不过幸运的是六年级的班主任还是十分不错,德育,知识方面都又不低水平。
          后升入初中,前两年,我班主任蔡一平,师德败坏,罪大恶极,包括但不限于卖官鬻爵,苛政猛于虎。然众人苦之久矣,未有反抗之法。苦熬过两年,总算等到李航。对于此人,褒贬不一,但对我没话说。颇有潦倒一生终遇明主的感觉。
          在往后,背井离乡,千里一程至此苦寒之地,上高中至今,将毕业。
          我的十七年用这几句话就这么过去了,但在我过去的人生里至少有两个很重要的时间点。
          一是,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九日,我从手术室里被推出来那一刻。
          二是,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七日,我乘的飞机离地前往多伦多那一刻。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九日
          自我二一年还是二零年左右被查出来腰间盘突出之后,心理防线已经不剩下什么了,好在只是知道自己得了这个病,平时痛点麻点也不是什么巨大的疼痛,但今年过年事情不一样了。
          年三十,大晚上看完春晚,回到屋里躺在床上,等着第二天出门拜年,听着外面的鞭炮声沉沉睡去。
          然而第二天起床时,从右腰到右脚,剧痛无比,站着疼,躺着也疼,起也起不来,坐也坐不下,走也走不了。在尝试了一圈按摩理疗和扎吊瓶之后,仍然是疼得躺不下,只能仰在椅子上睡了几天觉,赶在铁路医院开门的第一天到了医院。一通检查,又是核磁又是ct,最终医生得出一个结论,得手术。
          那时正处在疫情上一波刚隔离完,下一波隔离还未开始,相对宽松的时候,十四号在医院做了核酸,十五号就住院,又是一通检查,整天跟着护士满医院到处溜达,做完核磁做b超,做完肺功能还得抽血,每天固定时间点还有大夫来给做核酸。终于在十八号晚上排好了手术,是最后一场。从十七号晚上到十八号晚上一整天没吃过饭,全靠通过滞留针输液葡萄糖和氯化钠的我已经感觉十分难受了,一边半个小时一尿,感觉要尿脱水;另一边又狂输液,感觉很饿,但身体还是有力气的。这几种奇怪的感觉凑在一块,真是难熬。然而,就在我马上见到曙光时,我妈跟我说她让医生把手术推迟到十九号早上了,好吧,没办法,但我真要饿死了。大半夜,由于医院控制疫情政策,只能有一个人在病房陪我,我也不能出去,于是我爸从病房外面一路走到饭店,给我打包了三四份饺子和一份馏鱼片,又一路走着送到病房外,由护士送到我妈手里,我这才算吃到了这两天来的第一顿饭。十九号早上,我是第一台手术,八点钟就被护士转移到移动病床上,进了手术室,趴在台子上,然后睡着,在起来时还是在台子上,他们还在做手术,我甚至能感觉有人在从我体内拽点什么东西出来,但没有痛感,于是我又睡着了,再醒来已经是躺在床上被送出手术室的时候了。刚出手术室我妈就跑过来问大夫怎么还没醒,大夫说我睡觉呢,然而我只是稍有点晕,为了回应我妈我甚至直接试图从床上起来,不过刚把上半身抬起来就被按在床上了。
          后面在医院住了一两天,二月二十一号晚上,我出院了。刚住院时有一个跟我同病房的,比我大不了多少岁,却比我严重的多,他比我早手术一天,我俩却是同时醒的,然后我俩又是一起出的院,不知道他现在怎样。出院时,车上广播放的是北京冬奥会闭幕的消息,回家就看见我爷我奶做好了六七道菜等着我吃饭。
整个过程,我的感觉就是重生,从痛不欲生到不疼,这是对病人一种莫大的恩赐。
          我不得不提一句甘露醇,在腰间盘突出发作之后,那是几天基本上每天都要打上一瓶甘露醇。如果你到百度上去搜这个药,那么就会发现它的作用其实是脊柱脱水,也就是让突出的腰间盘缩水变小。其实这些并不是很重要,重点在于打这个药需要把流速调到最大,一瓶必须在半个小时以内打完,于是甘露醇两大副作用就完全体现在了我的身上——血管疼和尿频。由于打的太快,所以每次打完这个吊牌从手背到胳膊肘全部冰冰凉,整条胳膊的血管都十分痛,感觉血液全部结上了晶,无时无刻不在刺破我脆弱的血管。加上脊柱一缩水就要频繁的上厕所,我一只手托着生疼的胳膊,一边还得时不时拖着病体上一次厕所,实乃人生一大煎熬,好在住院之后基本用的是滞留针,不用每天扎两针拔两针,但即使是这样,出院后,某一天我仔细观察手背上还有十多个针眼。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这一天,可能是上午,我坐上了东方航空公司一架从上海浦东机场飞往多伦多皮尔逊机场的飞机,捏着花了两万六好不容易买到的经济舱机票,我背井离乡。
          到机场了,走过浦东机场略显陈旧的中国海关,我已经踏上了名义上的国际领土了。
          我挺无助的,至少现在的我觉得当时挺无助的,但当时我没有什么感觉。于是我打算找点东西吃,在候机大厅里,我整个人十分臃肿,穿的一件冲锋衣外套,身上背着一个装满相机镜头的单肩包,身后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书包,脖子上挂着一个颈枕,手上拿着护照,护照里夹着登机牌。我就这样臃肿的站在一个忙碌的与外界封闭的候机厅,身边不想想象中的十分忙碌拥挤,反倒是人不多,时不时倒是能看见几个老外,我就这样看见了左侧唯一一家开着的,能做点热的东西吃的店,亦可以说是一个小摊。
          等我拖着十分多的东西,臃肿地一路挪到那里时发现那里已经排上了很长的队,不过倒是很快就到我了。一看菜单,颇有一种土包子进城,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稀奇之感,嚯,果真是大城市,果真是国际机场,人还没出国呢,物价就先接上国际轨道了。一份意面,一份豉汁蒸排骨,就收了我98大洋,心痛,但当时想着开开眼界也就没想太多。
          就这样,局促懵懂的我捏着登机牌,拖着一堆东西,就上了飞机。把一大堆东西和我都妥善塞进狭小的座位之后,我百无聊赖地把郑钧的私奔和铁风筝的鼓浪屿循环播放了二十多遍,然后稀里糊涂的落地了,稀里糊涂的找到了我素未谋面的二姑,到了二姑家,迷迷糊糊的到了现在的homestay这里,直到我第一次在Mark叔这里睡塌了一张床,我深刻地意识到,这真是到了加拿大了。
          到了Mark叔的582,新鲜感慢慢褪去,随之而来的是无穷无尽的孤独。现在,我可以说从寂寞到孤独是有一定的发展历程的。刚开始的时候,因为时差,我和初恋很难有即时通信的时间,于是说的越来越少,没人说话,这是寂寞;为了排解这种寂寞,我一个人经常带上相机和充电宝,然后一个人出门到处逛,从开始的多伦多市中心到周围的小村镇,再后来我发现想去的都去过了,其实很大程度上都是千篇一律的,于是我开始对出门溜达感到厌倦,加上圣诞假期放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于是我开始感到对目前的生活无比的厌烦,加上圣诞期间我的室友都回国了,徒留我一人暗自神伤,于是我深陷痛苦不能自拔,这是孤独。不过好在当时有钊子愿意接我的电话,没事陪我唠嗑,那段最艰难的日子我甚至算好时间,一旦钊子有空就把电话打过去,就连钊子吃饭都没撂下电话。
          说真的,到了现在了,我已经适应了加拿大这个北美苦寒之地了,其实思乡之情并不十分热烈,甚至颇有若有若无之感。想来其主要目的还是有了新的朋友,学校的时间也忙了起来。种种奇奇怪怪的因素加到一块,也不知是怎么了;也不知是哪一天,就这么突然的放下了当年折磨我寻死觅活的思乡,不过我还是爱大连的,只不过现在开始慢慢学会接受加拿大了。

二〇二五年
三月十三日

          写到这里,发现自己时不时有些跑题,那这里就插上一小段文字,来说一下这篇文章吧
三生

          写这篇文章,我本来只是一时兴起,事实上我干什么事大多数都是一时兴起,因为过多的计划会让我无比焦虑,惴惴不安,所以我要沿用这种一时兴起的办事风格,至少在我的博客里。
          在创建这篇博客时,要我为博客选择一个标签,我觉得目前的这几个标签都很不符合我在这篇博客里想写的东西,于是我知道应该为这篇文章单独创建一个标签,在经过了很多天的选择性遗忘之后,前两天我躺在床上,和嘉诚聊到我这一辈子的几个时期——幼年,青年,中年,老年。至于幼年,记忆尚不成熟,能真正场边是人生百味的还要后面的三个时期。
          而中年老年又太过于遥远,我要说的就是一个青年的事。对于一个青年来说,重要的时间点无非是那几个毕业瞬间,无非是跳入社会大熔炉,加入工作的瞬间。总的来说,其实就是从学生到工人的转变。
          加上最近经常循环布衣乐队的三峰,受此点发,本标签得名三生。
          毕业生——我要讲我的故事,我的记忆,我的所思所想;学生——我要去联系我能联系上的同学,看看他们对学生时代的感觉;人生——我的,同学的,网上的无限遐想。

二〇二五年
三月十三日

梦时代

          今天是四月二十日,我已有一月时间没有续写这篇未完成的博客了。这一月来,零零散散的许多事仿佛商量好了一样,一个接着一个压在我身上,使得我基本未有闲时,不过就在昨天,可以算得上半件喜事——学校的期中成绩出来了,外面上的两门网课的期中分数也出来了。正好又赶上复活节的假期,连着四天放假,这四天无需像前一个月来一直熬着同步推进六门课的成绩。现在可以稍事休息。
          其实前一段时间压力极大时,曾在微积分课上写过此段,但不知出于何种原因,今天查看的时候并没有把那部分保存住,所以今日重写此片段。
          前几日,可能大概是一个半月之前,一天,我正在上化学课,不知什么时间,老师在前面讲着课,我的目光偏移到了右边墙上挂的元素周期表上去了,然后失去了焦点。是这样的,就平白无故间失去了焦点,然后脑子里在想些与化学课丝毫无关的事。这种经历在我初三班主任口中就是“卖呆”,有些人的说这是溜号,不过我更愿意称之为——失焦。
          失焦,用摄影的视角来看就是没对上焦,导致画面的所有东西都是模糊的,这当时正是我眼中的世界,不过我很难根据这就随随便便给失焦这个词定义为视界内是模糊的,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脑子里的模糊。在失焦时,视线完全不在任何实体存在的事物上,就像是被平白无故的忽然剥夺了视觉这一感官,而同时不必承受黑暗带来的痛苦恐惧;而脑子失去了这个感官后,反而轻松许多,因为不必受所看之事的引导,简直就是真正的随心所欲,完全是随机的想法,随机的延续。我很享受这种瞬间,尽管它只持续了几分钟,甚至几秒,因为当你意识到你正处于失焦状态时,这种感觉就彻底的结束了,尽管可能还没有把视线重新聚焦到某处。
          回想以前,小时候能随时随地做到失焦,比如上着上着课就不知在想些什么别的,直到有人叫我才反应过来。甚至还能做到手动控制,想要失焦就能做到,然后纵任思想在脑子里尽情的驰骋,不过当时可能被别人说成注意力不集中。后面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突然失去了手动失焦的能力,什么时候能够体验只能全凭运气,然后享受几秒,转瞬即逝。到了现在,就连这种运气来的都来越少,仔细想来,上次失焦还是初三的时候。许久未有此感,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可能是年龄的增长,也可能是压力在无形中默默的变大,不知何年何月何日就失去了陷入失焦的能力。莫名其妙的,我的眼睛时时刻刻都在注视这某件事,然后展开无限遐想,谁又能想到这种聚焦又给我纷乱的思想加上了一条无形的导轨呢?
          不知你是否有过这种感觉,不知是被眼前的,耳边的什么因素刺激到了,脑中突然生出一副不属于自己的画面。发生的比失焦更加随机,有时突然脑子里闪过一帧画面,大致只有两类——我很小的时候客厅的样子,一个破败的小区。
          就第一种先说起:前段时间,我上着课,突然心里想到一处画面,那是我爷爷奶奶家的客厅。我小时候是在我爷爷奶奶家长大的,而这个画面,正是客厅里的鱼缸,高高的木柜,木柜上的大脑袋的电视机,电视机上的机顶盒和电视机背后藏起来的茶叶和用手绢包了好几层的水银温度计,侧面的立柜,立柜抽屉里杂乱的玩具,军绿色的阳台窗台...... 这个画面是我见过的,只不过是在我十岁之前。第二种却是我没见过的:一片灰白的,不算高的老旧赫鲁晓夫楼,与我的视角隔着一条脏乱的河沟,里面的水只有半个河沟高,很浑浊,河岸边延伸到河里四处飘零着很多垃圾,天空也是灰白的,似乎河岸对面的楼下还有四五十岁的中老年男人时而站立时而溜达。这幅画面是我没见过的,至少我印象里没有任何一个我去过的地方是这样的。
          这可以玄学地理解为前世的记忆碎片吗?

二〇二五年
四月二十一日

iPhone相簿

          上个月,看到我的电话运营商又搞出了特价合约机,iPhone13每个月只需要5块,付两年,而配套的套餐反而比我现在用的还要便宜五六块,所以就相当于免费换个手机。这种便宜不占白不占,于是果断下单换了个iPhone13。这算是我第三台苹果设备。
          我的第一台苹果设备是小学入学时强制要求买的iPad,不过我上次用它可能还是两年前,不是很旧,只是iPad能做的事手机也能做,还更方便,何乐而不为呢;我的第二台苹果设备是一台2017年的Macbook pro,不过我是去年才在二手平台上用三百块的价格捡漏来的,因为当时我的笔记本电池耗电实在是太快了,经过我总结后觉得是因为Windows系统太耗电了的缘故,于是从一个印度人手里买来了这台笔记本,果然好用了很多,不过这并非重点,重点是我第一次用到了较新一版苹果系统的相簿。
          电脑一到手,迫不及待的把之前存的照片导入电脑,很喜欢相簿简约的设计,但同时又十分讨厌苹果混乱的照片排序模式,在主界面能看到的只有一整面密密麻麻的图片,排成连续不断的方格子,并不能十分清晰的看出具体是哪一天拍的哪张照片,于是许久不在打开相簿,只在需要写作业的时候掏出电脑来打字。
          后面改用了iPhone,同样的毛病依然存在,不过真正让我觉得值得拿出来写一段文字的还是——精选,这个屏幕小组件。
          同样还是一到手就迫不及待的登陆上苹果账号,看着相册的照片导入手机,然后下载好所有要用到的软件之后,打开主屏幕,看到总是参差不齐的软件排列瞬间强迫症爆发,于是想着添加个什么小组件,能把屏幕填满。这时,发现了相簿这个看似没有什么用处的小组件,于是二话不说添加到桌面,其实平时要用软件时也不会在意到它,加之还有屏幕背景的照片,所以着实显得很鸡肋。
          直到某一天我和博元打电话唠嗑时无聊的来回滑动屏幕的时候才注意到它,此时上面正有着一张照片。           于是我精神起来,脑子里瞬间回忆起当时为了拍这张照片特意让博元和钊子在前后帮我看着有没有车来,而我站在大马路中央拍下的这一张照片。于是我就跟他提了一嘴,没想到他也记得。此时此刻我似乎明白了这个看似鸡肋的小组件真正存在的意义——让人在不经意间回忆起一些时光。这就像随时随地的一场惊喜,当你在百无聊赖中;当你被折磨得喘不上来气时;当你沉浸在眼前的苦楚中无法自拔,这样的一张照片会唤醒你尘封许久的某场记忆。
          之前在抖音上看到一个视频,是一个人发现了小时候用过的语文书,评论区有人说:“被儿时发射的一颗子弹正中眉心”
          我亦有此感,不过不是儿时的我发射的子弹,而是快乐的我。
附我觉得不错的屏幕壁纸一张
摄于旅顺,苏军烈士纪念碑

二〇二五年
四月二十一日

我想要的是什么样的一辈子?
          凌晨,服下安眠药已有三个小时,不见困意,文兴大发,遂坐起来续写几段文章。
          从很小的时候,我时常想,我以后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是医生,律师,还是科学家;后面生了病,我时常想,我以后会以怎样的方式度过一生?是病痛缠身悲困自杀,散尽家财苟且偷生,还是绝望悲愤仰叹苍天不公;现在我在国外正要上大学,我时常想,我会活成怎么样的一个人?是省吃俭用扣扣嗖嗖寄希望于后代,努力移民摒弃传统融入外国社会,还是一腔热血泄露在时间长河中糊里糊涂的度过一生。
          好吧,我什么都不想,准确的说我不想活成上文所述的任何一种人,或者说任何一种我。小时候叫嚷着要有一个美好的职业,然而不过是片面憧憬罢了,又怎知一个职业要尽的责任?后面生病之时,整日郁郁寡欢,总觉得自己已是半个废人了,萎靡丧志,失去对现实准确的判断,谁又能知道解决此事不过一场小小的手术?到了现在,好些事一齐压了过来,时常还是会焦虑的睡不着觉,可我挤出仅有的一点时间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我想要的生活是——在比大连还东北的一座小镇买一套房,有足够的存款使我后半生不在工作。早晨起来下楼吃一套不怎么健康的路边摊早餐,中午随便做点饭能解决温饱即可,晚上再来上一杯,随便吃点,再有一点闲钱能倒腾倒腾稀奇古怪的爱好就更好了。
          我这么说,小时候的我听到都要大骂不要脸,没有远大的志向;可我全无半点野心。
          来到了国外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了什么叫真正的千人千面,大把的人野心勃勃,誓要在商海沉浮,创下一片事业;大把的人慕洋灭族,誓要融入所谓的高端西洋社会,作人家的二等公民;大把的人不视民间疾苦,嘴上整日挂的“慈心善语”翻译过来还不就是一句话——何不食肉糜?而我嘴里理想的生活更像是你打一辆出租车和司机师傅闲聊时能得到的答案。
          我曾经和闻涛说过我想过的这种生活,他说这算是归隐山林,我当时觉得很有道理,可现在想来又不是那么回事。如果学当年陶渊明采菊东篱下那我可能三天就饿死了,说实在的,我这代人已经适应不了完全脱离现代社会的生活了,而我又不想和过多的人交际,就只能折中选择一个小镇了。至于为什么是比大连还东北的小镇,而不是江南的水乡?好吧,我承认江南水乡的确气候宜人,风景秀丽,可风景秀不秀丽只是一个加分项,东北广袤的平原和不时地群山就没有一丝看点吗?于我看来各有千秋。至于东北,对我来说其实归属性不强,因为在外向别人介绍故乡时我一般都直接说我是大连的,但我向往的是人情味,烟火味,归属感。
          在《遥远的救世主》小说里丁元英说像芮小丹这种已经拥有了德国永居权的人留在古城作警察追求的只是不做人家的二等公民,我对此颇为赞同,也可能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自非加拿大生人,一套残破不堪而又根深蒂固的观念恰巧又来自中国,我即使是在此地苦熬两百年,也未必能完全融入这个外国的社会。而如果半融入,就做的两头不是人了,加拿大的一边看我挤破头也要当人家的移民,中国的一边又要声讨我六亲不认,抛宗弃祖。对于此我又不能捂住别人的嘴,所以我选择一个人,一座镇,另一种生活,体味一种人情。
          可我不由得感到未知的恐惧,我扯不出丁元英嘴里“文化属性”那样高大的词语,而我能意识到的是,中国人还在等一个迟来了五千年的救世主。万事总要榜上一条大腿,试图把钱交足了,面子给够了就能有一个权利无限的大官能给孩子一个好前途,而没有钱的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无限遥远,飘渺的神上。但我们什么时候能开始真的依靠起自己呢,我也是这样,每到周末问问同学有没有作业,要寄放东西时又要第一时间想起来麻烦好友,那我以后的日子是否也要依靠别人才能过下去呢?

二〇二五年
四月二十三日

我自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爽
          今日,上午,New Brunswick大学的支持人员就给我回了邮件,并告诉我今天应该就会收到录取结果。所以自我第一节课收到这封邮件时就有些紧张,直到最后写完数学课的考试都十分紧张。后来,放学回家,后院抽烟,一根结束已有些脚步轻浮,脑子一热,我今天非要知道这么个结果,要是不要需得给我一个交待。打开学校的网站一看,赫然一个Congratulations出现在眼前。
          爽!烟抽到一半我直接从门口台阶上蹦起来,嘴里喊出阵阵怪叫,真爽啊!这事真有谱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打开微信,翻到刚才和嘉诚打了一半的电话回拨过去,又是一顿怪叫,嘉诚一接电话还说我怎么知道他刚到家,结果一听我说拿到了offer也不由得开始闲聊来,不过怪叫之后我已无心聊天,速速截好屏,把该挡的信息挡全了,直接发了一条朋友圈,后面随便聊了两句又着急给我老父亲致电,然后给我二姑致电,再然后昭告四方,奔走相告。对此,我只有一字感想:爽!
          想来我今日也用上云飞兄嘴里的名句了:

二〇二五年
四月二十四日

毕业生

          今天,闲来无事看看这篇文章,眨眼间,已经有一万三千余字了,这还是我头一次写过这么长的文章,不过,今天我要将此终结于此,因为我发现这篇文章已经不可避免地变成一篇大差不差的日记了,为了在最后强行回归一次正题,所以本段就讲一下为什么当时脑子一热把这篇文章命名为毕业生。
          先来点前情提示,我这个人有一个习惯,一般在手机上看过的电影都要把片头和片尾截下图来,存到手机里。于是在我动笔写这篇文章时,完全不知道取怎样的一个标题更加适合,于是我无聊间再翻相册时找到了这张电影截图,也是很多电影解说奉为经典之作的一幕。

          好吧,这个标题的确挺适合我,不说别的,咱肯定是符合毕业生这个身份,虽说没有人家母女一锅端的爱恨情仇,那也好歹是经历过两年的风霜岁月。只不过人家那爱情片到我这要改成纪录片了。其实当时也没想什么,只是这部电影给我的印象的确很深,加上半符合电影所述之事,就厚着脸皮照抄了人家的标题。
跋尾
          在写完这段话之前,我曾经在脑子里轰轰烈烈地脑补了一大长篇的说辞,为的是让人不明觉厉,感觉这篇文章搞得很牛逼的感觉,坐实我半个文青的人物形象,但我翻了一番前几天写的那些文字,大多数给我一种疏离感,陌生感,总觉得只顾着装逼,反而脱离了群众,脱离了自己了。于是,简单写上这几句,为我不长不短的文章作一个不潦草不精致的结尾吧。
Ps:下附我前两天在抖音上看到一个很好看的视频,你问我为啥是这个视频?当然是因为长得好看啊!

博主主页:“190内向社恐纯情男高”

二〇二五年
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