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零售业务中,门店是业务运作的核心。了解门店开业所需的证件、经营主体类型以及加盟与直营模式的区别,对于零售供应链产品经理来说至关重要。这些知识点帮助我们更好地决策和输出产品解决方案。

在新零售业务中,零售的门店是核心中的核心。作为零售供应链产品经理,日常的主要工作事项大多数都是和商品、库存、采购、销售等供应链业务挂钩,但是我们除了这些之外,我们也要了解一些其他上下游的信息,只有获取到足够多的信息,才能更好地帮助我们去决策、输出一些产品解决方案。
所以本节内容,重点来与大家分享一下新零售业务中,那些看似和供应链环节不相关,但是实际运作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关系的业务知识。
当我们要开一家或者多家连锁经营的零售门店,那么首先就要先把相关的证件办理下来,这些证件是开店的前提,一般需要这些证件:
不同的门店类型、所在地区以及经营项目的不同,所需要的证件也有所不同,我们这里只做一个大概的介绍而已,如果对这一块的内容感兴趣,可以自行查阅其他资料。
在上述提到的证件中,有一个比较关键的证件“营业执照”是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因为这里会涉及到店铺经营主体的归属,而这个会影响到后续零售商总部和各个门店之间的财务结算,属于“业财一体化”的内容。
一般情况下,门店经营主体可以分成以下几种类型:
其中最为常见应该是企业和个体户,考虑到后续的业务发展和财税合规等综合因素,一般会采用“企业”作为门店的主体的情况较多,即在营业执照上体现的主体类型一般是“XX有限公司”,“XX有限责任公司”等。
企业和公司是不一样的,企业的范围比公司大,企业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但是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上面提到,一般零售的门店主体类型是“企业”居多,在“企业”这个类型下有可以细分,细分之后对应的是“公司”居多,但是公司和公司之间也会有一些细微的区别,一般常见的几种公司类型如下:

在实际的业务运作过程中,“分公司”在管理和财务核算、报税等方面都相对子公司更简单,所以更受到诸多零售集团/零售公司/零售品牌公司的青睐,选择用“分公司”作为门店的经营主体的方式更为普遍。
最后总结一下:
随着零售公司业务的发展,其品牌下的门店会越开越多,这些门店出自于同一个品牌,受零售公司总部的统一管控,商店内外装潢、商品种类以及服务方式也基本相同,这些门店可以称之为“连锁店”。
连锁店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加盟连锁和直营连锁两种。以下是这两种模式的定义、特点、优劣势以及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
在“有赞”的零售业务中,如果要创建一个门店,那么必须要先选择对应的经营模式是“直营店”还是“加盟店”。因为这两者在财务结算上有明细的差异,所以在定义门店的时候就要先确认好类型,对应后续的供应链操作都会有所不一样。

加盟店和直营店的业务单据差异说明
总部和门店之间的业务单据有非常之多,不同的组织架构,不同的业务模式都会导致业务单据的差异,这里我们以最常见的“门店要货场景”为例,来拆解加盟店和直营店的业务单据差异。
门店要货是零售业务中门店根据库存和销售情况向总部或供应商发起补货需求的过程,以确保商品供应顺畅,满足顾客需求。
当门店的库存不足之后,会向总部发起要货申请,请求总部发货到门店中补充库存;或者说总部根据搭建好的库存监控报表,及时触发自动配货的计划,将库存配货给门店。

门店先发起要货申请

总部直接配货到店
总部配货给门店,从“实物流”的角度看一般有4种方式:
第1种和第3种,对应的处理方式有点类似,都是要经过仓库,从仓库配货到门店中。第2种则是供应商直接送货到门店,一般是不经过仓库的。第4种对于连锁门店来说一般比较少见,因为要做连锁品牌那么由总部来统一配送是更稳妥和规模化的做法。
上述提到的分类方式,是从“实物流”的角度来看考虑的,如果是从“资金流”,从总部和门店的财务结算角度来划分,我们又可以将总部配货给门店按照分成2类:

在“有赞”的零售业务中,总部从仓库发货给到门店。如果门店是直营店,那么是采用“库存调拨单”的方式来承载,此时货主没有发生转移,还是属于总部,只不过是货物的存放地址从仓库变成了门店。
如果门店是加盟店,那么采用“加盟配销单”的方式来承载,货主从总部转移到了门店,同时货物的存放位置也发生了变化。

经过上述的“配货场景”的拆解介绍,我们知道加盟店和直营店中商品的库存所对应的货主并不一样,所以基于“库存的归属”不同,就会衍生成诸多的不一样的场景。

例如说,门店和门店之间的调拨,如果是加盟店和直营店进行调拨,由于两者商品库存所属的货主不一样,所以会触发交易关系,即A卖给B,B向A采购。而如果是直营店和直营店的调拨,两者商品库存所属的货主是一样的,就直接按正常的调拨业务走即可,不会触发交易关系。
例如说,门店退货给总部,如果是加盟店退货给总部,那么也需要触发交易关系,即门店采购退货,总部销售退货;但如果是直营店退货给总部,那么触发的就是一个逆向的调拨单据,并不产生交易。
诸如上述的场景还有很多,鉴于篇幅的考量,这里就不再做过多的演示和讲解了。
对于新零售供应链的产品经理来说,第一步是先搞清楚实际的业务关系,要从财务结算的角度出发,理清楚不同的主体之间发生的业务是否会触发结算。
其次就是要做到,业务实物流和财务信息流解耦划分,因为无论是配货给加盟店还是配货给直营店,从实物流的角度,应该都是一样的操作,所以相关的业务单据和流程要尽量做到一样;针对财务结算的信息,则需要单独拉一条线来考虑结算关系怎么处理,这些业务单据是否要用“虚拟单据”来承载。
参考资料
https://help.youzan.com/displaylist/detail_5_5-2-30173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M1MzI0OA==&mid=2653851059&idx=3&sn=52d305184297e37859640269e10922e7&chksm=8a3438b75601d99dc695565086a4c63aea9ad75fab08063021665ceb336d9712cc32a6d0ab4f#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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