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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浙江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拱墅检察” 发布消息称,10 月 30 日,拱墅区检察院以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批准逮捕。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 年 4 月至 9 月期间,易创(济宁)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朱某某伙同刘某(另案处理)等人通过 “全球服务商贸”“游戏淘卡联盟” 等淘宝店铺,以租用境外服务器架设 VPN(在公共网络利用加密技术架设的虚拟专用网络,可实现局域网远程访问),倒卖 VPN 地址链接等形式,为不特定人群提供 “翻墙”(绕过 IP 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防护手段,访问在正常情况下无法访问的网站等互联网内容)服务。经初步查证,朱某某等人为 2.9 万人提供 “翻墙” 服务 4 万余次,涉案金额 120 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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