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上月底公布了 《软件开发包(SDK)个人信息处理规范》等 9 项团体标准,其中《APP 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第 7 部分:欺骗误导强迫行为》对使用运动感知触发广告进行了限制。《规范》称,APP 信息窗口通过用户“摇一摇”等交互动作触发页面或第三方应用跳转的,未清晰明示用户需要执行的触发动作及交互预期,或通过设置高灵敏度降低交互动作判定阈值,造成误导、强迫式跳转。注:触发用户跳转的交互动作可参照如设备加速度不小于 15m/s^2,转动角度不小于 35°,操作时间不少于 3s,或同时考虑加速度值与方向、转动角度的方式,或与前述单一触发条件等效的其他参数设置,确保用户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移动智能终端等日常生活中,非用户主动触发跳转的情况下,不会出现误导、强迫跳转。
https://www.taf.org.cn/ASGG_Detail.aspx?_NOTICE_ID=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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