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部于今晨(五月初四)巳时,对皖、豫、渝、陕四省发洪水防御之Ⅳ级应急令,令地方水司及流域司密切察雨水汛之变,精施水工防洪之调,固中小水库、兴建工程之安渡汛,竭力保黎民之命安。
今,水部犹持江西、鄂、湘三省洪水防御之Ⅳ级应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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