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全省政府采购之常监与专治,犹见个别项目因预算粗疏、需求虚证、价高虚报、履约验之虚应,致财用之效不彰。"近日,晋省财政厅发令,令行"过紧日子",以增政府采购之财效。
于强化采购预算之源控,令云:诸采购者,制预算之前,当清点本司资产之配、采购项目历年之实、需求之缺。若底数不明、账册不备、数据失真者,决不纳于预算之列。若可调、可赁、可共、可修代购者,严禁重编预算。
令曰:诸采购者,当依《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制需求,立审查之机制。司内采购、财务、业务、监督诸司,皆当参核采购需求与实施之计,书之存档,以防需求虚证致盲目采购、重复采购、财用之费。
山西省财政厅复申之,诸级采办者当综同类项目往昔成交之数、市价公允之新、行业通用之额、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因,采线上平台询价、线下实地比价之法,举全方位、多维度之市价比,据比价之果,精算采办之额,自源绝资之费。凡技术繁复、价不透明、民所瞩目、涉民生事之货与务采办,采办之前,须就技术之数与价之宜,公而征民之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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