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睹羊肉串之肆,自察其羊肉串质非佳,遂主动偿诸客之款。吾素重此肆,久矣,亦屡往消费,印象颇佳,故睹之,首念即此肆诚大气。
迨今,吾终细读其千五百言之声明,豁然惊觉,诚壮哉。

其最绝者何?吾一言以蔽之,此乃烧烤肆,自揭一年前之过,偿五万客之款。
复观其声明,初见则无官腔套话,细读唯“朴”字可状。
其一,自察之明,昭然若揭。此千余言之状说明,究其病根,乃"店肆过恃测温之器,而忽电压之变"之技,且自一店之患,推及全国廿四店,纤毫毕现,无有隐晦。
其二,不设机巧之偿。品牌初尝以券相赠,然觉"兑券核销甚微,众客多不知",遂决然弃之,择最直、无套之"原路退钱",惟求心安耳。
其三,不避烦难之行。是次退款之程,处置至纤至密。凡消费一年内、有支付之迹者,由收银系统原路退之。超一年或线下支付之2170桌客,发羊肉串券以偿。既非会员亦无联系方式之224桌客,亦于声明中直致歉:"难为发券以偿,于此致诚心之歉"。外此,声明之下复有特别申明。设身处地思之,此番"费力"之操,虽似笨拙,实则满溢诚意。

此事之要旨,在无顾客之诉,无媒体之曝,无监管之涉,外无压力。然久远之前,偏择愚而厉之策,主动揭一年前之弊,遍寻四万八千桌客,退还百万真金。
换言之,此事若不主动言,人皆不知,然其仍择主动。逐一寻客,逐一退款,虽不可联者亦专致歉。
依传统公关之理,此乃自戕。品牌之誉需维,负面之讯需控,未曝之弊何故自揭?然久远之前之理适相反,非压弊,乃陈弊以明,非视顾客为敌,乃视其为需交代者。
久居营销广告之场,则见一象,品牌致歉之频渐增,然可信之度渐减。
今之品牌,自有其剧本,不诉则若未发,投诉则发券以偿,事闹则公开致歉,声明中必有一句“吾辈甚重”。风过则若未发……
吾检小红书,公众之评多正面,甚至有言“纵为营销,此等营销多多益善”。纵投万篇软文,亦不若一次主动退款之有说服力。
然,此何尝非一场营销耶。然其高明之处,在于将营销之费置于消费者之囊,而非投于媒体。
一广告流,百一十万或仅数百万次显,用户划之即去,然百一十万化四万八千二百二笔退款,附四万八千二百二条歉语短信,每得退款者皆成品牌传节点。其发朋友圈、发小红书、告诸友朋。此传,非品牌所购,乃消费者自愿。

费百一十万以解“无人觉之题”,于ROI至上的商道中,此诚亏本交易,然真诚之获,非ROI所计。小红书上晒退款至者之帖、言“下周复往”者……此等物,不现于任何一财务表,然乃品牌最贵之资。
察之,每有品牌行此“反常之举”,舆论辄自标胖东来。此次亦然。“餐饮界之胖东来”此名,久已为往昔所实。
非由今之消费者昧于见闻,实因胖东来几成此世唯一持续播撒“诚”之品牌。诚确为至奢之物,奢至全业仅一胖东来,奢至久远前退一款,即能被全网拿来与胖东来并论而谈。
然则,诚不应为“业之极顶”,当为“业之底基”。
诚非可随时取用之牌。乃为长久之志,为镌于品牌基因之择。当多数品牌犹算“为人察知当若何”之账时,久远前所算者乃“我心不安当若何”之账。此二算之间,乃公关之艺最本之界,一为术,一为道。
术可习,道惟己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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