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 LieNoWell 2024 年 2 月 6 日@geelaw #38 “侵权和盈利、范围没有必然联系,后两者通常和版权持有人是否想要追究关联。” --- 这句话大错特错。当版权持有人想要追究关联时,法律层面上判定《是否构成侵权》及其重要的点就是传播范围与盈利情况,甚至很多权利的法理定义就是如此,比如肖像权,著作权。每种权利都有不经版权人合理使用的范围,而涉及教育,艺术、公益这类非商业性质的领域尤其如此。 此外: 如果采用“应然”的方式考虑问题,那么 B 站的鬼畜区就不应该存在,毕竟这已经是 100% 侵权实锤了,版权方完全可以一纸律师函让所有平台的 《坤你太美》下架。所有鬼畜区的 UP 主都有道德污点,怎么还让他得百大,得让他下架道歉呀!还有这些围观叫好的群众,都有道德污点,看侵权的内容,还到处刷小黑子,道歉! 道德洁癖当然可以有,但是上升可就太丑陋了。 |
42 geelaw 2024 年 2 月 6 日@MrSheng #41 你提出“辩证”,我不懂这个词,所以不会随便使用。 >问题一:如何定义“完整性”,占比达到 100%,90% 还是 60% 或者更低。如果你的回答是“辩证”看待,那么没有讨论的意义,因为“辩证”总是正确的。 我的场景里面完整就是所有、一切、100%,你自然可以提问如果是 99.99% 是怎么样(甚至提问如何用 [0,1] 的实数计量不同语言代码翻译的对应程度),那是另一个问题,一事一议。 另外默写课文的问题,学生也可以理解为教材出版社已经完成了权利的取得,并把默写理解为教材的合理使用(终于想起 fair use 的汉语了,谢谢你)。 >每种权利都有不经版权人合理使用的范围,而涉及教育,艺术、公益这类非商业性质的领域尤其如此。 很明显你已经知道了合理使用的概念,那你自己就可以解决默写和唱歌的问题了。 >如果采用“应然”的方式考虑问题,那么年会上唱孙燕姿的歌毫无疑问的侵犯了版权,那么你为何又会说出《年会上唱霉霉的歌也没问题》的观点呢? 第一段,请你自己练习用合理使用的方式理解问题。第二段,美国的案例里面 parody 是合理使用,至于每一个具体的鬼畜作品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合理使用,需要由法院定夺。关于这部分,你可以参考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0608829 但我没有仔细阅读过。 另外,“合理使用”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因此我之前的回复都尽量考虑的是具体的问题——看起来你的论证在于抽象的问题,而不是具体的问题,那答案就是抽象的问题没有固定答案。在信息不足的情况下,我选择要按照保守的方式考虑。 另外,你可能忘记了我 #1 回复的说法: >此外,GitHub 上的代码,你不一定有权利去翻译成作业,这是版权问题,不是作弊问题。 并且完全忽视了关于“作弊”方面的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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