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辰年九月廿九
现金池恒备五至十万钱,以应家之骤需。
年岁渐增,除投资于股,当增债于家之资。长债十之,短债亦十之。
定投三市之ETF,以减资组合之荡。
勿置房产。后世数十年,人丁将渐衰,宅第或为消费之物,非资之属,勿复萦怀。资当匀散于股、债等金资,每五载动态调其比。
失业乃最大之财险,时为恶时之经作备。
谬误一:尽以现钱投诸市,家遇急务,复向友朋及亲长乞贷周转。
谬误二:过耗光阴观财经之讯,析诸公司之财,频查股户之利,测经济之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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