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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胡涂说 · 2013-07-25 · via 胡涂说

在我读过的书中,其中两本的开头印象最为深刻。一本是《洛丽塔》:“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读来让人心跳加速,像是在赎罪时的忏悔,裹藏着痛苦。另一本是《情人》:“我已经老了。”出奇的冷静,而接着写道:“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没错,如果说《洛丽塔》是对青春对欲念的忏悔,那么《情人》则是对岁月对爱情的祭奠。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是这样的一句话:“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诚然,爱情一直是古今中外文学的主要话题,无论是诗歌还是小说,都把爱情作为描写的对象。经典如莎翁的戏剧,雨果的小说,《红楼梦》,还有《十日谈》里的大部分故事,可谓汗牛充栋。但大部分的文学爱情都以悲剧收场,《罗密欧与朱丽叶》,《巴黎圣母院》《海上劳工》...而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马尔克斯对此不满,他说“大多数的爱情故事都是凄凉的,总是来个悲剧收场。而我所写的这部小说里,那一对情侣是事事顺遂,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快乐。在我看来,快乐是目前已经不时兴的感情。我却要尝试把快乐重新推动起来,使之风行起来,成为人类的一个典范。”

于是1985年《霍乱事情的爱情》出版,是否真如马尔克斯所说的那样事事顺遂,读起来却不是那么回事。少年阿里萨邂逅美丽的费尔明娜,一见钟情坠入情网,经过相思、追求、通信、被父亲发现而带出外地旅行、归来重逢...本以为有更高潮的情节出现时。重逢后的费尔明娜对着深情表白的阿里萨只说了一句:“不,请别这样,忘了吧”。阿里萨便从恋爱的云端跌入深渊,开始了漫长的等待。那时长达半个世纪的等待,这种比死亡还孤寂的气氛贯穿了全书,孤独和绝望、无止境的思念。

死亡是马尔克斯诸多小说中的元素,即使这本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也不例外。他曾说“爱情和死亡离得很近”,关于这样的句子在书中还有很多,如开头自杀现场的“不可避免的,苦杏仁的气味总是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他们像一对经历了无情嘲弄的老夫老妻,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和醒悟的海市蜃楼:超越了爱情。因为他们已在一起生活了足够长的时间,足以发现无论何时何地,爱情始终都是爱情,只不过距离死亡越近,爱就越浓郁。”

以前看《呼啸山庄》的时候不太能够理解为什么凯瑟琳爱粗野的流浪儿希斯克利夫更甚于她的绅士丈夫。后来发现这可能就是现代爱情文学的开始,传统小说中的男主角都是白面绅士、文弱书生,而到了现代小说和生活中,男子的野性美被张扬,正如布拉德·皮特的受欢迎程度远高于基努·里维斯。而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马尔克斯设定的男主角阿里萨却瘦骨嶙峋,病态且偏执,“冰冷的眼睛,青紫色的面庞,和因爱情的恐惧而僵硬的双唇。”但马尔克斯最终却给了阿里萨幸福,书的最后,风烛残年的他和费尔明娜,在霍乱横行的河流上穿行,“一生一世”。网上有人对此评论“和永远不变最幸福的爱情一样美丽的,是永无希望的,默默无言的爱情。”

当阿里萨看着自己的情人与他人结为夫妇,他内心的痛苦无法排解。他把自己看成是费尔明娜的丈夫:“肉体上不忠,心灵上却死心塌地;不停地努力摆脱自己所受的奴役,却又不让自己的背叛给她带去痛苦。”这种关系让人想到了金岳霖,他追求林徽因不得而终生不娶,竟搬到梁林家隔壁做邻居,但他不如阿里萨幸运。世间痴情人如此,真贴切了那句话“直教人生死相许”。也许金岳霖应该放下执着,即使不学另一情敌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也可仿效微信网友的“假若那天我迷踪不明,也请记得我对你动情”。 1


Footnotes

  1. 本文写于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