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方纠纷, 对方撞到我本来问题不大,我离开后,对方骂:你眼瞎啊。 就这样我返回理论,还被对方用手机砸伤。 对方报警称我打了她,事实上不是这样。 问题是报警后,警方没有对我验伤,我只能拍照记录。
48 小时候,进入笔录后,对方先笔录,我在那种像拘留房间里面等。 一个小时了,警方又叫我去大厅等。 我现在出来吃早餐了。 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是不是态度对我越好,我越不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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