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情况:
因房子延期交房,我起诉了开发商。目前一审、二审均已胜诉,并拿到了生效的判决书。
目前困境:
我向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但遭遇阻碍。
执行局的态度是不予执行,最初给出的理由是“开发商没钱”。
新的财产线索与法院回应:
最近,我接到了开发商销售的电话,向我推销车位。
这表明开发商是有资产的,于是我立刻将此线索提交给了法院执行局。
但法院仍然拒绝执行,并给出了新的理由:
新的诉求:
既然开发商没钱,但是有车位。 我提出用车位抵,法院回复说让我自己去跟开发商协商。
我就纳闷了,如果能协商成功,我为何还要起诉,还要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把我电话拉黑了(已多次验证)
想咨询有经验的老哥,面对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继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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